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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11 09:36:55| 人氣34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走水與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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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八日﹐澳門日報B1版的新聞編排﹐覑實是巧妙地道出了本澳兩種荒謬的生存狀態。

首先﹐該版的頭條是“拱北水客活躍”﹐報道拱北口岸“走水”的普遍化及年輕化﹐並且不無趣味地介紹有人一天出入境達九十七次的“壯舉”。其中有“水客”表示﹕“日子艱難﹐只要能賺錢又不至打靶的貨都願替人帶。”“走水”的荒謬﹐在於它本身不能算是一種職業﹐但卻因經濟環境太差而日漸壯大﹐變得有組織﹑有規模﹑有制度﹐即使“水客”本身不喜歡當“水客”﹐但為了生活﹐越來越多人被逼走上這條路。

而“水客”們的絕處求生﹐跟同版的另一則新聞“臨海局公帑裝修私人物業”的貪婪醜惡遙相呼應。身居高位﹐薪酬優厚的前臨時海島市政局高層官員﹐花費公帑合共八十七萬元為其私人物業裝修﹐這樣子公然“掠水”的行為﹐絕對比為了生活而在拱北出入境大廳“隨意插隊﹑大聲喧鬧”的不良水客更可恥﹐更應該受譴責。而官員“掠水”的荒謬﹐卻在於其有財有勢﹐坐享優厚福利﹐卻仍然貪得無厭。

同一版的報道﹐“走水”與“掠水”皆見﹐既反映了本澳低下層生活之窮困﹐亦顯示了“很講制度”的公務員機制中存在覑一些不易發現的混賬與糊塗。更令人難過的是﹐“走水”手法日新月異﹐學生水客日益增多﹐這班“水客大軍”不知何時始能脫離“走水之路”﹖可見“走水”之苦﹐“任重道遠”﹐前路茫茫。至於公務員挪用公帑﹐“嚴重違反公職人員義務及財務原則”﹐卻可以用分期形式退回其私人物業的裝修費﹐甚至有不退回該款項者。“民署亦暫時沒有任何跟進措施”﹐可見“掠水”之樂﹐財源廣進﹐無驚無險。

讀畢兩則新聞後﹐我們不禁要問﹕如果“水客”都有其正常職業﹐拱北口岸是否會更井然有序﹖政府目前對“水客”的增加表示無奈﹐一旦他們泛濫成災﹐又有哪些人會深受其害呢﹖倘若“掠水”者真的膽大包天﹐無法無天﹐到底是誰給他們這麼大的膽量﹖這些“令人大膽分子”目前又在甚麼位置﹐會不會一不小心又再有幾個挪用公款的百姓父母官被查出來呢﹖


台長: 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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