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擔心的一周大事終於發生了﹐爸爸媽媽在星期二那天跑去律師那邊辦離婚。星期一晚上﹐他們假裝很民主﹑很開放那樣叫我去客廳談話﹐說我已經長大了﹐應該對我們這個家庭的事情參與一些意見。爸爸說他們考慮了很久﹐決定不能一起生活。媽媽說不管是個性﹑生活態度﹑人生觀還有政治問題……一大堆﹐他們都是完全不同的人。那我就在想﹕如果這兩個人是完全不同也不能一起生活的人﹐我不就更怪胎了嗎﹖我是他們生的﹐總有一天我也會變成和自己完全不同的人﹐也要決定不能和自己一起生活﹐那我寧可去得自閉症算了﹐要不然得蒙古症也好一點。但是我甚麼都沒說。後來媽媽就開始哭﹐哭得像我小學同學一樣﹐用掉差不帎
一盒舒潔面紙。不過我沒有勸她或安慰她﹐因為這是她自己要做的事﹐哭有甚麼用﹖爸爸就一直叫媽媽聽聽我的意見﹐我因為還要寫功課﹐實在沒時間﹐就說﹕“干我屁事啊﹖”就走開了。
【大頭春著《少年大頭春的生活週記》﹐聯合文學出版社﹐一九九二年】
因為讀過張大春化名大頭春所寫的“生活周記”﹐所以談論起青少年問題便覺得很麻煩。很多年輕人都跟父母水火不容﹐好像認為家人太融洽就會被同學看不起似的。政經大事在青少年看來充滿虛偽﹐娛樂秘聞天天是謝霆鋒和章小蕙也真的令人感到煩躁﹐電視節目都把觀眾當成白痴﹐連成年人都不一定清楚自己想關心些甚麼﹐年輕人為何不可以像大頭春一般對任何事都說一句﹕“干我屁事啊﹖”有甚麼好緊張呢﹖雙失也好﹐三失也好﹐不過不失也好﹐在他們的世界裡﹐一切都是那麼無聊﹐成年人都是緊張大白痴。有甚麼好擔心呢﹖面對這班終日想覑“逃家逃學逃社會”的小朋友﹐又有帎
少人真正關心過﹐在乎過呢﹖在作完一輪假仁假義﹐痛心疾首狀之後﹐有識之士或庸劣之輩不也是用行動來向可憐的孩子說一句﹕“干我屁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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