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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3 22:46:05| 人氣43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創業學堂-文化創意產業創業圓夢計畫-詹翔霖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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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學堂-文化創意產業創業圓夢計畫-詹翔霖教授

文化部

103年度「文化創意產業創業圓夢計畫」

申請須知

一、注意事項

1.每人限申請一案。

2.申請人必須是未來新創設公司之負責人,不得更改。

3.2位以上國民共同組成之團體,其團體成員皆須尚未辦理公司登記。

4.申請創業圓夢計畫一經決審通過,必須於名單公告後45天內,繳交公司設立之佐證資料;所設立之公司必須具備法人資格。

5.決審通過者,後續以實體進駐育成中心的補助資格,由本部另訂之。

6.請詳閱文創創業圓夢計畫申請及審查作業及本申請須知,若有缺件或填寫資料不齊備,將視同資格審查不通過,喪失資格。

7.查詢電話:(02)3356-8073陳小姐、(02)6631-1348廖小姐。

二、申請表

()個人申請 

1.申請表需包含身分證影本及切結書。

2.申請人未創業切結書 (如附件一)

()工作團隊

1.申請表須包含申請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若代表工作團隊申請,則需出具團隊成員授權同意書(需團隊成員簽名蓋章)及團隊成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申請表上,或直接掃描成電子檔置入)

3. 申請者及團隊成員未創業切結書(如附件一)、授權同意書(附件二)

三、計畫書格式

1.計畫書格式請參考本部提供之計畫書參考格式。

2.計畫書封面請統一套用本部提供之計畫書參考格式中之封面格式。

3.計畫書內頁請編頁碼,並以A4雙面列印(黑白或彩色皆可)

4.計畫書需膠裝。

四、計畫書電子檔

1.一律拷貝成光碟。

2.需包含「申請表」、「計畫書」所有內容。

 

五、送件資料

申請屬性

檢具文件、資料

個人

1.申請送件檢核表1

2.申請表1

3.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需黏貼於申請表上)

4.未創業切結書1

5.計畫書10(需膠裝)

6.電子檔光碟片(含申請表及計畫書)1份,光碟片需註明申請人姓名

工作團隊

1.申請送件檢核表1

2.申請表1

3.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需黏貼於申請表上)

4.工作團隊成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需黏貼於申請表上)

5.申請者及團隊成員未創業切結書1

6.團體授權書同意1

7.計畫書10

8.電子檔光碟片(含申請表及計畫書)1份,光碟片需註明申請人姓名

 


 

文化部

「文化創意產業創業圓夢計畫」計畫書

計畫編號:(不需填)

計畫名稱:

產業別:

□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

□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

□產品設計產業;□視覺傳達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

□建築設計產業;□數位內容產業;□創意生活產業;

□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

(以上產業類別請單選,產業內容詳見附錄、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

 

申請屬性:□個人   □工作團隊

申請者名稱:

團體名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文化部

 

103年度「文化創意產業創業圓夢計畫」

計畫摘要表

計畫編號:  

計畫名稱

 

申請人

(或團體)

 

申請人

(需為未來公司設立之負責人)

身分證

字號

 

團體

團體

名稱

 

代表人

 

身分證

字號

 

計畫主持人

(同申請人)

電話

 

聯絡人

 

電話

 

 

 

e-mail

 

 

 

 

 

實施期程

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產業別

 (請參考封面文創16大產業類別)

計畫經費

(第一年)

總經費:      元

獎勵經費: 50萬元

其它經費來源:

計畫內容摘 要

(800字為限)

一、  計畫目標:

 

二、  實施策略及方法:

 

三、  預期效益及成果評估指標

 

四、  計畫限制條件及解決構想

 

 

 

 

 

【計畫書參考格式】

首頁:

第一頁:計畫摘要表

第二頁:目錄

(章節名稱)…………………………………………………(頁次)

第三頁以下:計畫書

壹、計畫緣起

貳、計畫目標

一、目標說明:請條列敘明本計畫預期達成之具體目標。

二、限制條件:計畫執行可能遭遇之問題。

參、計畫內容

一、計畫項目、執行方式等,需帶入產業機制、規劃至少一年發展策略與方向。

二、欲創企業之成立宗旨、整體願景規劃及短、中、長期發展方向、策略。

三、商品樣態、特色說明、市場評估。

四、獲利模式、資金來源。

五、創業可行性說明(至少300-500字說明本計畫具體可行之原因,並提出公司在未來營運中可能面臨之問題、變數及因應之辦法)

肆、欲創設公司之基本描述(含公司名稱、資本額、欲創企業資源配置及成員資歷說明。

伍、經費預算(以一年期程編列)

一、經費需求:含數量及單價估算。

二、經費來源:包括自籌款及其它經費來源。

三、經費編列參考格式如下,可依個案需求再行調整:

經費項目

細目

單價()

數量

小計()

 

 

 

 

 

 

 

 

 

 

 

 

 

 

 

 

陸、預期效益

一、執行本計畫之預估獲利或營業額。

二、跨業別/跨領域之參與程度。

三、其它。

柒、附錄(各計畫項目之必要附件及有關之補充資料、其他相關有助於評

    審之資料)

 

註:以上為計畫書必備之基本內容及規範,申請者可視需求彈性增加其他項目。


附錄、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

中華民國99830日文壹字第09920200354

產業類別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內容及範圍

備註

一、視覺藝術
產業

文化部

指從事繪畫、雕塑、其他藝術品創作、藝術品拍賣零售、畫廊、藝術品展覽、藝術經紀代理、藝術品公證鑑價、藝術品修復等行業。

 

二、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

文化部

指從事音樂、戲劇、舞蹈之創作、訓練、表演等相關業務、表演藝術軟硬體(舞台、燈光、音響、道具、服裝、造型等)設計服務、經紀、藝術節經營等行業。

 

三、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

文化部

指從事文化資產利用、展演設施(如劇院、音樂廳、露天廣場、美術館、博物館、藝術館(村)、演藝廳等)經營管理之行業。

所稱文化資產利用,限於該資產之場地或空間之利用。

四、工藝產業

文化部

指從事工藝創作、工藝設計、模具製作、材料製作、工藝品生產、工藝品展售流通、工藝品鑑定等行業。

 

五、電影產業

文化部

指從事電影片製作、電影片發行、電影片映演,及提供器材、設施、技術以完成電影片製作等行業。

 

六、廣播電視
產業

文化部

指利用無線、有線、衛星或其他廣播電視平台,從事節目播送、製作、發行等之行業。

 

七、出版產業

文化部

指從事新聞、雜誌(期刊)、圖書等紙本或以數位方式創作、企劃編輯、發行流通等之行業。

1、數位創作係指將圖像、字元、影像、語音等內容,以數位處理或數位形式(含以電子化流通方式)公開傳輸或發行。

2、本產業內容包括數位出版產業價值鏈最前端數位出版內容之輔導。

八、廣告產業

經濟部

指從事各種媒體宣傳物之設計、繪製、攝影、模型、製作及裝置、獨立經營分送廣告、招攬廣告、廣告設計等行業。

 

九、產品設計
產業

經濟部

指從事產品設計調查、設計企劃、外觀設計、機構設計、人機介面設計、原型與模型製作、包裝設計、設計諮詢顧問等行業。

 

十、視覺傳達
設計產業

經濟部

指從事企業識別系統設計(CIS)、品牌形象設計、平面視覺設計、網頁多媒體設計、商業包裝設計等行業。

1、視覺傳達設計產業包括「商業包裝設計」,但不包括「繪本設計」。

2、商業包裝設計包括食品、民生用品、伴手禮產品等包裝。

十一、設計品牌時尚產業

經濟部

指從事以設計師為品牌或由其協助成立品牌之設計、顧問、製造、流通等行業。

 

十二、建築設計產業

內政部

指從事建築物設計、室內裝修設計等行業。

 

十三、數位內容產業

經濟部

指從事提供將圖像、文字、影像或語音等資料,運用資訊科技加以數位化,並整合運用之技術、產品或服務之行業。

 

十四、創意生活產業

經濟部

指從事以創意整合生活產業之核心知識,提供具有深度體驗及高質美感之行業,如飲食文化體驗、生活教育體驗、自然生態體驗、流行時尚體驗、特定文物體驗、工藝文化體驗等行業。

 

十五、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

文化部

指從事具有大眾普遍接受特色之音樂及文化之創作、出版、發行、展演、經紀及其周邊產製技術服務等之行業。

 

十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

指從事中央主管機關依下列指標指定之其他文化創意產業:

一、產業提供之產品或服務具表達性價值及功用性價值。

二、產業具成長潛力,如營業收入、就業人口數、出口值或

  產值等指標。

 

附註:

一、對附表之產業內容與範圍有疑義者,得申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產業認定。

二、申請認定之產業若有橫跨二以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虞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認定。

 

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資料來源:文化部網站

 

 


 

文化部

「文化創意產業創業圓夢計畫」

申請送件檢核表

 

 

      個人申請適用

已檢具

請打V

檢具文件、資料

份數

備註

 

申請送件檢核表

1

 

 

申請表

1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需黏貼於申請表上)

1

 

 

未創業切結書

1

 

 

計畫書

10

 

 

電子檔光碟片(含申請表及計畫書)

1

光碟片需註明申請人姓名

 

其他

 

若有附件亦請準備10

 

 

 

申請人簽名:                                               


文化部

「文化創意產業創業圓夢計畫」

申請送件檢核表

 

      工作團隊申請適用

已檢具

請打V

檢具文件、資料

份數

備註

 

申請送件檢核表

1

 

 

申請表

1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需黏貼於申請表上)

1

 

 

工作團隊成員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需黏貼於申請表上)

1

 

 

申請者及團隊成員未創業切結書

1

 

 

團體授權同意書

1

 

 

計畫書

10

 

 

電子檔光碟片(含申請表及計畫書),光碟片需註明申請人姓名

1

 

 

 

 

 

 

 

 

申請人簽名:                                               


文化部

「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

申請表1(個人適用)

*必填欄位,此申請表請一律以電腦繕打

報名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申請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男  □女

(申請者須為此計畫未來所創設公司之負責人,不得變更)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

*聯絡電話

(日)

(夜)

*手機

 

 傳真號碼

 

*電子信箱

 

*計畫名稱

 

*產業別

(請單選)

□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

□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

□產品設計產業;□視覺傳達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

□建築設計產業;□數位內容產業;□創意生活產業;

□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

*計畫摘要

(150字以內)

 

*計畫經費

(第一年)

總經費:         元

獎勵經費: 50萬元

自籌款:                    

其它經費來源:

 注意事項

請詳閱文化部「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獎補助申請及審查作業」及「申請須知」檢附資料不全或填寫資料不齊者一律喪失申請資格,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需提檢具資料

1.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個人未創業切結書1份(附件一)。

3.需檢附重要公司成員之合作意向書。

(表格如不敷使用,請自行新增填寫)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請掃描插入電子圖檔或影印貼上)

正面

反面

 

 

 

 

 

 

 

 

 

 

 

 

 


【附件一(個人適用)】

未創業切結書

 

本人_______,申請文化部103年度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茲保證本人在該計畫獎補助申請及審查作業公告日前非為任何公司之負責人,且所提計畫書內容無任何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規定,以上若有任何不實陳述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本人無條件放棄申請創業圓夢計畫之資格與相關權利並負擔法律責任及賠償損失。

此 致

文化部

 

立切結書人(請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縣市        區市鄉鎮            里村              街路                  弄 號     

聯絡地址:□同戶籍地址

□□□□□        縣市        區市鄉鎮            里村              街路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文化部

「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

申請表2(工作團隊適用)

一、基本資料

計畫編號

 

申請人

(或團體)

 

申請人

(需為未來公司設立之負責人,不得變更)

身分證

字號

 

團體

團體

名稱

 

代表人

 

身分證

字號

 

計畫主持人

(同申請人)

電話

 

聯絡人

 

電話

 

 

 

e-mail

 

 

 

 

 

*計畫名稱

 

*產業別

(請單選)

□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

□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

□產品設計產業;□視覺傳達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

□建築設計產業;□數位內容產業;□創意生活產業;

□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

*計畫摘要

(150字以內)

 

*計畫經費

(第一年)

總經費:         元

獎勵經費:50萬元

自籌款:                      

其它經費來源:

注意事項

請詳閱文化部「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獎補助申請及審查作業」及「申請須知」檢附資料不全或填寫資料不齊者一律喪失申請資格,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必填欄位

(表格如不敷使用,請自行新增填寫)


二、其他團隊成員資料(需檢附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二)

姓名

身分證字號

性別

連絡電話

地址

 

 

 

 

 

 

 

 

 

 

 

 

 

 

 

(表格如不敷使用,請自行新增填寫)

 

三、身分證影本

 

身分證影本(請掃描插入電子圖檔,或以紙本黏貼)

正面

反面

申請人

 

 

 

 

 

 

申請人

其他成員

 

 

 

 

 

 

其他成員

其他成員

 

 

 

 

 

 

其他成員

(表格如不敷使用,請自行新增)

 

 

【附件一(工作團隊適用)】

 

申請者及團隊成員未創業切結書

 

本人______取得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申請文化部103年度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茲保證本人及本案團隊成員在該計畫獎補助申請及審查作業公告日前皆非為任何公司之負責人,且所提計畫書內容無任何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規定,以上若有任何不實陳述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本人及團隊無條件放棄申請創業圓夢計畫之資格與相關權利並負擔法律責任及賠償損失。

(社團授權書及社團同意另創公司會議紀錄如附件)

此 致

文化部

 

立切結書人(請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縣市        區市鄉鎮            里村              街路                         

聯絡地址:□同戶籍地址

□□□□□        縣市        區市鄉鎮            里村              街路                             

聯絡電話:()          

團隊成員(請簽名蓋章):

中華民國                         


【附件二(工作團隊適用)】

 

團體授權同意書

 

_(團體名稱)_____  _ 授權_(申請人)_    申請文化部103年度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並同意由其出任新創公司負責人

此 致

文化部

 

授權單位(請團隊成員簽名蓋章):

代表人(請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地址:□□□□□        縣市        區市鄉鎮            里村              街路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以上若為非正式立案之團體,請由團隊成員逐一簽名、蓋章)

台長: 詹翔霖副教授0955268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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