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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6 00:13:33| 人氣90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松菸變天 淪廠商金雞蛋-詹翔霖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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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呂苡榕專題報導】土地市值600億的松山菸廠,被政府以便宜價格租給遠雄建設,開發大巨蛋。當初市政府與遠雄建設簽約時,訂下了開發權利金、每年僅需以「以98年度公告地價年息1%」作為租金合約,換算後,遠雄每年只需付給市政府5千6百多萬,台北市議員驚呼這樣的BOT合約根本「喪權辱市」。除了政府承諾財團50年免權利金,甚至未來若營運不良,市政府還得花250億元買回。 

北市當莊 拱手送地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指出,以台北市BOT開發案為例,台北轉運站BOT的開發權利金20多億、市府轉運站則是10多億、台北101則高達200多億,光是台北101一年就為市政府帶來1.64億元租金及6.8億稅收,而與大巨蛋位於同一處的文化園區,開發權利金則要價12億多。市政府除了在開發權利金上優惠遠雄外,遠雄的營運權利金也一樣是0元,但不遠處的台北轉運站,營運權利金則是營運所得金額的千分之6。

▲民眾舉著「揭弊大巨蛋」的字板,期待從自身的抗議行動中,保衛松山菸廠。除此之外,更是為了守護這片家園,以及為台北市留下最後一片綠意。(圖∕公視《我們的島》記者郭志榮 文∕李偉凱)


會簽下這樣優待廠商的合約,民間團體指出,因為一開始為市政府進行大巨蛋評估的建築師認為大巨蛋不會賺錢,為了吸引廠商投標而開出極好條件。但當初承攬台北市政府委託的大巨蛋先期規劃的建築師徐少遊,與遠雄變更的協力廠商建築師羅興華,卻同屬同一個建築師事務所。游藝指出,2004年初的大巨蛋的招商說明會也是由羅興華向潛在投資廠商說明。

大巨蛋甄審扯出黑幕

市議員也曾爆料,2006年大巨蛋第8次甄審委員會前,至少有3名以上的甄審委員與遠雄餐敘,違反甄審委員不得與投標廠商私下接觸的規定。而第8次甄審會議最後以9比2的票數,同意遠雄更換協力廠商為羅興華建築師與美國HOK。這些疑慮都讓民間團體質疑遠雄違反採購法。

對於甄審委員涉嫌圖利,民間團體已提出告訴,只是圖利廠商、涉嫌收賄等陰影,讓大巨蛋儼然成為BOT的最差示範,透露出現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問題。

▲&▲曾幾何時,恣意散發活力並有著綠意生機的松山菸廠,只因為人們的開發慾望,遭受著挖土機無情的破壞,而犧牲這片樹林所換來的絕非只是幾座商業大樓,更是一場生態浩劫。(圖∕公視《我們的島》記者郭志榮 文∕李偉凱)


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詹順貴表示,由於標案審查是由官方選定的委員決定,政府對於一個案子的態度多少影響了委員人選的決定,當然也對案子通過與否起了一定的影響。甄審委員名單很容易外洩,行賄消息時有所聞,甚至有教授成立顧問公司幫投標廠商做評估,而教授本身也是甄審委員。

除了甄審委員的公正性遭質疑,詹順貴指出,為了吸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政府給予許多優惠,例如阿里山小火車的BOT,廠商可獲得山上、山下飯店經營權,而且BOT之前,政府還幫忙把火車換成新的、火車站也修建,就連枕木都買了新的,付出10幾億經費再轉交到廠商手中,不過廠商看中的是飯店,根本不在意小火車的經營管理。「結果『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原本應該要以公共建設為主業,但廠商心理想的都是這些附帶的利益。」

BOT走味 公共建設成災

詹順貴強調,目前促參法中規定了政府部門有「監督、協力和接管」責任,但政府都著重在「協力」,很少進行「監督」,加強監督,可讓廠商在出大錯前趕緊止血,而不是等到問題很嚴重了,才交給政府接管。

「公共建設是要用來提供公共服務,本來就不是以營利為目的,政府當然要有虧錢的心理準備。」詹順貴表示,交給民間經營,獲利成為第一考量。如何在合約上載明,一旦經營不善,將不斷開罰至改善為止,恐怕才能遏止廠商擺爛習性,問題是這樣的合約內容有多少廠商願意投標。

由於促參法造成的種種問題,2009年公共工程委員會也有了修法動作,不過立法院要求工程會必須針對促參法進行總體檢,今年3月,工程會也舉辦總體檢公聽會。當時已被任命為工程會主委的李鴻源全程在場聆聽各界意見,表示要重新檢視促參法,目前整個修法將暫緩。至於修法完成

台長: 詹翔霖副教授0955268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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