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青年創業貸款是政府開辦的政策性貸款之一,迄今已四十餘年,輔導成功的知名企業不計其數,對協助青年創業、紓緩失業壓力及促進國家經濟發展均有重大裨益。惟許多滿懷雄心壯志的青年朋友,在經過相當縝密的規劃,提出創業計畫興沖沖奔向銀行,希望馬上獲得貸款,從此自己的理想即可逐步實現,不料到銀行後,承辦人員卻遞上一張清單,請他提供有關資料,並請填妥資料表再議,申請人看了清單的內容,有些人認為需要那麼多資料作什麼?借款又不是不還!怎麼那麼麻煩?尤其是想到除了填寫表格,還要拜託親朋好友作保,除了金錢債又增加人情債,於是寧可放棄青年創業貸款,轉向民間貸款,結果因負擔高利債務後,週轉發生困難而導致創業失敗,實在令人婉惜!
青年認為既然是政策性的貸款,銀行貸款手續為何不能通融方便?其實我們必需瞭解,銀行配合政府辦理本項低利貸款,是希望借款人所創事業能夠成功發展,達成政策目的。而銀行決定放款與否,當然也需要申請人提供相關資料,俾作成書面報告。有了這層認識,申請人應可理解銀行的立場。本會發現許多申請人向銀行辦理青年創業貸款遭遇困難,其主要癥結乃因雙方溝通不夠,本小冊編纂之目的,即在介紹銀行辦理青年創業貸款所需資料及應瞭解的有關規定並預先準備,減少申貸過程中之誤解,讀後將有助於您順利取得融資,發展遠大的前程。
貳、銀行辦理青年創業貸款手續暨有關規定
申請人可以在所創事業未満五年內,直接到創業所在地的承辦銀行去辦理貸款申請手續,「辦理青年創業貸款手續說明」係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承辦銀行、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與本會共同研商訂定,由承辦銀行負責申請人資格條件審查,以及辦理徵信、擔保品鑑價、貸款審核及撥款等手續,因此申請人如已確依計畫進行創業,徵信結果符合貸款要點規定並辦妥各項手續,即可獲得融資。茲將有關之規定及辦理手續分述如後,俾利申請人充分瞭解,以減少申貸時遭遇困難。
一、銀行辦理青年創業貸款作業流程
青年創業貸款承辦銀行為台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等各分行,以及玉山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及高雄銀行等部分營業單位。
辦理青年創業貸款之作業流程如下:
(1) 申請本貸款申請人應先填具「青年創業貸款計畫書」一式二份,向創業所在地附近承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2) 銀行填列「青年創業貸款申請案件查詢表」,傳真至青輔會查詢是否為已獲貸案或已向其他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3) 申請人填具「借款申請書」及「個人資料表」,並提供借款人及保證人之徵信資料等。
(4) 銀行依申請人所提供之財資歷證明(例如:申請人經常往來銀行之存摺、定存單、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其他財產證明文件等)、「青年創業貸款計畫書」等相關資料辦理徵信調查,再實地瞭解申請人所創事業之經營情形,以及是否依創業計畫進行創業,再依「青年創業貸款分行初審檢核表」進行初審。
(5) 抵押貸款應在貸放前辦妥擔保品設定手續及投保以銀行為受益人之必要保險。
(6) 信用貸款送青輔會辦理聯合審查並推薦後,由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9成信用保證。
(7) 完成核定程序後,應辦理借款保證人之對保手續。
(8) 撥款前借戶應在申貸金融單位開立存款戶以利撥款。
(9) 完成前述各項手續後,借戶提出貸款契約或借據等貸款憑證以便撥貸。
(10) 追蹤考核:根據規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各承辦銀行及本會對各筆貸款均有審查用途及稽核帳目之權,得隨時派員前往各借款人所經營事業查核有關運用貸款之各項紀錄,各借款人不得拒絕,如發現所貸資金移作他用者,借款人即喪失分期攤還之權利,應即將所貸款項一次清償。因此銀行於撥貸後,仍應對借款戶不定期追蹤查核,以瞭解借款使用情形、經營狀況及是否需要其他服務,俾採取適當之措施。
為使申請人充分瞭解辦理本貸款應注意事項,茲將上述申貸流程圖示說明(如下圖)
銀行辦理青年創業貸款作業流程圖
1. 計畫書一份送青輔會建檔。 2. 每月定期製作獲貸一覽表,由總行彙總後寄送青輔會。 |
說 明:
1. 申請人向各承辦分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接到申請案後可以傳真向本會查詢是否為已申請案,本會接到傳真查詢表後,以創業青年及其配偶以及事業負責人之身分證字號透過現行之青創貸款資訊系統查詢是否為已申請案,並將結果告知查詢銀行。
2. 銀行依「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輔導青年創業要點」及本會提供「青年創業貸款分行初審檢核表」進行初審(含實地審查)通過後,擔保貸款部分可逕行設定擔保品及保險後撥款。信用貸款部分由各承辦分行自行評估是否送本會聯合審查,若是,請各承辦分行將申請人青年創業貸款計畫書、初審檢核表、申請案件查詢表,送本會進行聯合審查;若否,可由各承辦分行逕行送信保基金提供八成信用保證後撥款。
3. 信用貸款申請案件經聯合審查通過者,由本會轉請各承辦分行送信保基金提供九成信用保證後撥款;未經聯合審查通過者,亦由本會轉請各承辦分行送信保基金提供八成信用保證後撥款。
4. 承辦銀行辦理青創貸款案件,應請申請人填列「青年創業貸款計畫書」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備用,一份於獲貸後轉寄青輔會建檔備查。
5.所有青創貸款獲貸案件月報表仍應由總行彙總後函送青輔會。
二、貸款銀行之選擇
貸款銀行之選擇以申請人創業所在地為原則,以便於就近辦理申貸手續及借款後之還本付息,而且日後事業茁壯成長時,如需銀行進一步提供融資,亦可以事業體名義就近與銀行往來。因此,申請人應審慎選擇承辦銀行,以免日後徒增困擾。茲列述二種選擇銀行之考慮因素,供申請人參酌:
(一) 與經營事業所在地距離較近之銀行。
(二) 申請人或保證人已有往來且關係較密切之銀行,溝通較為方便。
三、辦理青年創業貸款應準備之資料
申請人向銀行投遞申請案件後,應詳細閱讀「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輔導青年創業要點」及「辦理青年創業貸款手續說明」,並著手準備各項資料,與銀行承辦人員事先聯繫約定時間後,攜同資料前往銀行填具借款(授信)申請書(請參閱附錄一),銀行人員收件以後,即可著手進行徵信調查工作。在此,我們要強調,由於承辦人員工作繁重,為減少雙方不必要之困擾與不便,請各申請人先行電話約定時間後再前往洽辦。此外申請擔保貸款者,應提供銀行認可之抵押品;申請無擔保貸款者,應依承辦銀行徵授信規定提供保證人,並送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八成(如經本會聯審通過推荐者則為九成)之信用保證。
至於申請人應準備之資料,則依個案情形及各銀行規定而略有差異,茲將一般必需資料說明如下:(並請參閱附錄二青年向銀行辦理青年創業貸款應提供資料)
(一) 借款人及保證人的資料應詳實填寫,並檢附身分證影本及個人資料表(請參閱附錄三),如有不動產者應檢附地政機關登記謄本(可前往地政事務所申請或委請銀行代辦)。
(二) 申請擔保放款者,應提供設定抵押不動產所需之地籍圖、建物平面圖、地價證明(可前往地政事務所申請)、所有權狀、所有權人之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三) 所創事業之證件及股東名冊:
1應辦妥設立登記並檢送設立登記文件影本及股東名冊,至於農牧業無須申辦設立登記者,可免檢送。
2如係合夥組織應另送合夥契約書影本一份。
(四)其他:如個案情況特殊,銀行認為須特別補充說明者,則另提供書面說明或資料佐證(例如:申請人經常往來銀行之存摺、定存單、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其他財產證明文件等)。
四、銀行如何辦理徵信調查工作
銀行收到文件後,即根據申請人提供之各種相關文件,著手進行徵信調查工作,此部份工作因屬銀行內部作業,不予詳述,僅將銀行辦理徵信工作重點摘敘。
一般而言,銀行對於青年創業貸款之申請,均依一般貸款作業程序辦理徵信調查,其主要內容包括:
(一) 向當地票據交換所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申請人、配偶及保證人信用紀錄,如申請人有退票或借款延滯未還等不良紀錄者,原則上不予受理;若保證人有不良紀錄者,則不適合作保。
(二) 實地調查申請人是否依照創業計畫進行創業,並實際參與創業工作。
(三) 借款用途如為購買機器設備、廠房或其他資本性支出,在貸款前已先行購置者應實地查驗核對(其購置時間,以向銀行提出申請日期向前推算五年以內均屬有效)。
(四) 保證人資格是否符合承辦銀行徵授信規定。
(五) 擔保品之調查估價:
申請擔保放款所提供之擔保品,除評估其整體性、可靠性及銷售性外,應向地政事務所或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核其所有權是否完整,或有無重複抵押或設定其他權利情形,如發現所有權不完整或已有第三者設定權利登記情事,即無法受理為擔保品。茲就擔保品之類別、估價分述如下:
1、擔保品種類,大致上可分為三類:
(1)土地及建築物。
(2)機器、車輛、原料、半製品及製成品等動產。惟因本貸款係以申請人個人名義申貸,而上述動產通常係以事業體名義持有,故無法做為抵押物。
(3)定期存單、各類債券、股票等權利證券及有價證券。
通常一般人提供之擔保品主要為不動產,以下僅就其鑑估方式簡略說明,使申請人有基本之概念,至於作業細節,可向銀行人員洽詢。
2、土地之估價:
(1)關於放款值之計算方式:﹝(單位時價X單位面積)-應計土地增值稅﹞X放款率(最高90﹪)=放款值(可擔保債務額)。
(2)關於「應計土地增值稅」之計算方式:核算土地增值稅時,應以經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與鑑價(或時價)比較,得知漲價倍數後,依式核算正確之增值稅:
a時價達「原規定地(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之一倍以上,未滿二倍時:(時價-「原規定地(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X物價指數/100)X0.4=應計土地增值稅。
b時價達「原規定地(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之二倍以上,未滿三倍時:0.5X時價-0.6X「原規定地(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X物價指數/100=應計土地增值稅。
c時價達「原規定地(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之三倍以上時:0.6X時價-0.9X「原規定地(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X物價指數/100=應計土地增值稅。
3、建築物之估價:
(1)建物之擔保放款值最高以時價扣除折舊金額之八○%為準,其計算公式如下:
各類建物時價之核估標準可參考附錄五,至於折舊金額則按其折舊率核估折舊額,折舊率照固定資產使用年數與耐用年限(請參閱附錄六)比例計算,例如鋼筋混凝土造之住宅,
(鑑價總額-減值金額)X放款率(最高80%)=放款值(最高擔保債務額)
(2)前項計費公式因各行內規不同而略有差異,惟仍有基本計算原則。各銀行對於建築物「單位時價」之評定,除參酌附錄五之標準外,並視其使用情形、建造優劣及地區環境情形酌予增減其估價金額。
五、撥貸手續
以正常情況而言,如果申請人儘快提供齊全之資料並覓妥合格之保證人,則本貸款之徵信調查工作可在二週內完成,並依據銀行評估信用五項原則(參閱附錄七),決定是否准予貸借。
申貸案經銀行核准後,申請人即可辦理簽約、對保、擔保品設定抵押權、以銀行為受益人之建物投保火險等手續。所謂簽約對保即由借款人與保証人簽訂借款契據,通常由借款人與銀行作業人員約定時間赴銀行辦理手續。
如果本項貸款係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者,應於撥款前向地政機關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手續,其建物並應投保火險,且以貸款銀行為保險受益人,保險費則由借款人負擔。
依照本項貸款辦法規定,借款人若要求銀行移送「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信用保證者,按該基金規定,銀行應負責代向借款人收取保證手續費並轉繳該基金,該項保證手續費係依貸款額之八成(如經本會聯審通過推荐者則為九成),以年利率百分之○‧七五計算(如信保基金另有優惠措施,則從其規定計算信保手續費)。
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是否完備,與銀行之撥款作業快慢有直接之關係,通常比較會影響銀行作業延遲之原因有下列幾項:
(一) 申請人因故變更創業計畫,未向銀行申請變更(係指與原計畫有明顯不同之處,例如資金運用方式、借款金額或事業體名稱、經營項目之改變)。
(二) 未能提供借款用途之證明文件,尤其是計畫購買設備之單項金額占借款總額比例較高時,銀行必須查驗核對。
(三) 所覓之保證人,其資格與承辦銀行徵授信規定不合,重新覓保證人花費較多時間。
以上原因其中前二種情況,影響銀行人員於實地徵信調查時,無法確認創業計畫之真實性,而後二種原因即使創業計畫屬實,銀行作業也無法循序辦理。因此建議申請人事先瞭解有關規定,備齊應提供資料且覓妥適當之保證人後,再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即可預期獲貸時間,以配合創業資金之運用。
參、結語
青年創業貸款係本會與有關機關、承辦銀行為執行政府輔導青年創業之政策,對於具有完備創業條件,決心自創事業的青年,提供資金上的協助。基本上,申請人申請本項貸款時,應有「自助而後人助」的正確觀念,選擇自己對於經營管理在行的行業,經縝密的創業規劃,並能自籌大部分資金,不可存有僅依賴本貸款來創業的心理。
至於創業成功後,希望申請人能以事業體名義加強與銀行往來,俾利用其所提供之各項服務,包括各種週轉金與資本性支出貸款,以及外匯業務之金融服務,另青輔會所提供的各項後續輔導服務亦歡迎申請人多加利用,期使企業能持續成長茁壯。更預祝每一位申請人均能成為成功的經營者與新一代的企業家,繼續加強推動國家的經濟建設。
附錄一
借款(授信)申請書(範例)申請日期: 編 號:
申請人 | 劉宏明 | 業別 | 商 | 營業處所 及電話 | 台北市敦化北路5號2F 02-27001122 |
代表人 | | 住址 | 南投縣鹿谷鄉永隆村1號 |
申請 金額 | 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 授信 期限 | 六年 | 預定 動用日期 | 100.6.15 |
授信 用途 | 青年創業貸款 | 授信 方式 | 中期放款 |
還款 財源 | 營業利潤 | 還款 辦法 | 第一--十二月按月繳息 第十三--七十二月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擔保品 | 種類 | 數量 | 單價 | 總價 | 存放處所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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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保證人 | 姓名(或名稱) | 職業(或職稱) | 住址及電話 | 備註 |
李四方 王伍泉 | 農 農 | 南投縣鹿谷鄉永隆村3號(049-222113) 南投縣鹿谷鄉永隆村7號(049-222117) |
附送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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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申請人 劉宏明
銀行 代表人(簽名蓋章)
中華民國100年5月10日
附錄二
一、借款(授信)申請書(由申請人自行填寫)
二、個人資料表(申請人自行填寫並附身分證影本)
三、擔保貸款應提供資料
(一)□不動產(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
(二)□不動產(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正本於辦理抵押權設定手續時提供)
(三)□地價證明書、□土地地籍圖、□建物平面圖、□地上權証明書
(四)□所有權人之印鑑證明及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四、事業登記證件影本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稅籍登記登記證影本
(三)□工廠登記證影本
五、組織資料
(一)□公司章程或合夥契約書
(二)□股東名簿或合夥契約書
六、其他補充資料(由銀行註明資料名稱)
附註:有關應備資料,則依個案情形及各銀行內規而略有差異。(由銀行承辦人員主動說明並註明項目)。
附錄三 個人資料表填寫範例
銀行
No. 個人資料表
一、個人身分概況
| 本表專供本行內部參考 對外當代守秘密 |
姓名 | 劉正興 | 性 別 | 男 | 出 生 地 | 台灣省 台南縣 | 出生 日期 | 民國60年2月1日 | 身分證 統一編號 | R190402963 |
配偶 | 王玉珍 | 女 | 台灣省 台北市 | 民國64年3月8日 | A204534752 |
住址 | 台北市北投區吉慶里2鄰石牌路一段39巷2弄5號1樓 | 電話 | (公)02-27001121 (宅)02-28215003 |
學歷 | 台北工專機械科畢業 | 經歷 | 精工機械公司課長 |
二、經營事業(或職業) 單位:千元
事業(或服務單位)名稱 | 所 在 地 | 實收資本額 | 出 資 額 | 職 位 | 經營事業種類 |
興達機械公司 | 台北市敦化北路5號2F | 3,000,000 | 1,000,000 | 經 理 | 工作母機製造銷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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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人之土地及建物
項目 | 座落所在地區段、地址 | 地號 建號 | 使用分區 | 持分 | 面積 (公頃、坪、m2) | 用 途 | 時 價 | 他項權利 |
建物構造 | 抵押權人 | 金額 |
土地 | 台北市北投區立農段二小段 | 201 | 住宅區 | 1/4 | 246m2 | 自宅 | 300萬元 | 台北市銀行 | 200萬 |
建物 | 台北市石牌路一段39巷2弄5號1樓 | 11439 | R.C. | 全 | 172m2 | 自宅 | 300萬元 | | |
| 合計 | | | | | | 600萬元 | | |
四、配偶及子女之土地及建物
項目 | 座落所在地區段、地址 | 地號 建號 | 使用分區 | 持分 | 面積 (公頃、坪、m2) | 用 途 | 所有 權人 | 與本人 關係 | 時價 | 他項權利 |
建物構造 | 抵押權人 | 金額 |
土地 | 台北市中山區榮星段四段 | 405 | 住宅區 | 1/15 | 77.2m2 | 自宅 | 王玉珍 | 夫妻 | 2,000,000 | 無 | |
建物 | 台北市五常街120巷1號5F | 1737 | R.C. | 全 | 92.2m2 | | | | 2,000,000 | | |
合計 | | | | | | | | | 4,000,000 | | |
五、經濟情況(100年5月10日)
項目 | 摘要 | 金額 | 備註 | 項目 | 摘要 | 金額 | 備註 |
銀行 存款 | 行局庫別 | 存款種類及帳號 | 110,000 | | 銀行 借款 | 行局庫別 | 借款種類 | 2,000,000 | |
台北市銀 | 活期儲蓄存款 | 台北市銀 | 中期擔保放款 | | |
行營業部 | #21504 | | | 行營業部 | | | |
| | | | | | | |
有價證券 | 名稱 | 數量 | | | 其他借款 | | | |
| | 應付款 | | | |
投資事業 | | | | | 其他負債 | | | | |
應收款 | | | | | 合計 | | 2,000,000 | |
其他資產 | | | 6,000,000 | |
合計 | | | 6,110,000 | | 保證債物 | 保證借款機構 | 被保證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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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人收支情形(100年5月10日)
收入項目 | 摘要 | 金額 | 支出項目 | 摘要 | 金額 |
勞務或事業收入 | | 700,000 | 個人及贍家支出 | | 600,000 |
租賃及投資收入 | | 55,000 | 稅捐 | | 20,000 |
利息收入 | | 10,000 | 利息支出 | | 40,000 |
其他收入 | | | 其他支出 | | |
合計 | | 765,000 | 合計 | | 660,000 |
填表人簽章:劉正興 100年5月10日
附錄四 應計土地增值稅之計算方式
一、時價達「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之一倍以上,未滿二倍時:
時價-「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X(物價指數÷100)」X0.4=應計土地增值稅
二、時價達「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之二倍以上,未滿三倍時:
0.5X時價-0.6X「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X(物價指數÷100)」=應計土地增值稅
三、時價達「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之三倍以上:
0.6X時價-0.9X「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X(物價指數÷100)」=應計土地增值稅
附錄五 建築物估價標準
建築物 類別 | 商業用及住宅用最高估價標準 | 工業用最高 估價標準 |
建築層數 | 金額(元) |
每坪 | 每平方公尺 |
鋼筋混凝 土造 | 十六層以上 | 41,000 | 12,400 | 按左列估價標準之八成計算 |
十三層至十五層 | 38,000 | 11,500 | 同上 |
九層至十二層 | 35,000 | 10,500 | 同上 |
六層至八層 | 29,000 | 8,700 | 同上 |
五層以下 | 23,000 | 7,000 | 同上 |
鋼筋混凝土 加強磚造 | 四層至五層 | 17,000 | 5,200 | 同上 |
二層至二層 | 14,000 | 4,100 | 同上 |
平房 | 12,000 | 3,500 | 同上 |
磚木石造 | 8,000 | 2,400 | 同上 |
鋼筋鋁架造 | 8,000 | 2,400 | 同上 |
註:
1.每坪估價金額係以每平方公尺估價標準除以0.3025後將千元以下四捨五入。
2.鋼骨結構建築物每平方公尺另加二千五百元(每坪為八千元)。
3.工業用建築物之估價按上列標準八折計算。
附錄六 各類建築物耐用年限表
建築物用途 耐用年數 建逐物構造別 | 商業用及住宅用 | 工業用 |
鋼筋骨混凝土造 | 50 | 35 |
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 | 35 | 30 |
磚石造 | 25 | 20 |
木造 | 10 | 8 |
鋼筋鋁架造 | 20 | 20 |
金屬建造(有披覆處理)
附錄七 銀行評估信用五項原則(通稱五P原則)
為求放款的安全性,銀行通常會以借款戶(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還款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Protection)、授信展望(Perspective)等五大原則做為審核標準,簡稱為授信5P原則;面對5P的把關,企業該如何因應,以順利取得資金?
1.借款戶:銀行希望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因此企業負責人必須以責任感、經營成效、銀行往來情形等來爭取信任,以顯示企業償還借款的能力,強調將確實履行債約、償還債務、及有效經營企業,必要時可藉關係戶、介紹人的良好往來保證襯托。
2.資金用途:主要了解貸款資金的運用計畫,是否合理、合情、合法;包括(1)取得資產,如購買季節性或非季節性的流動資產及非流動性資產;(2)償還既存債務,如賺取購買折扣、支付稅款、償還其他銀行、機構或民間債務;(3)替代股權,即以銀行借款代替增資。
其中以取得資產做為借款用途最恰當,其他兩項因銀行負擔風險較大,較不適合做借款用途。
3.還款來源:還款來源必須說明企業財源和最適還款時間,否則銀行預測償還無期,當然會拒絕承作。銀行分析還款來源,是依資產轉換型及現金流量型兩種途徑;資產轉換型,主要以應收帳款的處理與存貨的控管為償還來源;現金流量型,則著重未來的盈餘分析或外部資金的可靠性。
4.債權保障:萬一借款戶不履行還款義務時,此可做為追償的手段,因此借款人應該提供適當的內外部保障條件,做為履債誠意。內部保障,包括借款戶良好的財務結構、擔保品,以及承諾維持最低限度的存款餘額,或限制分配企業盈餘的切結等等;外部保障,通常著重在保證人、背書人的信用與資力等。
對銀行來說,內部保障較外部保障有利,企業最好熟悉銀行財務分析的方式、擔保品的鑑估情形、合約限制的影響,才能做周詳考量和適當安排。
5.授信展望:銀行在承貸時,會預估貸放後的基本風險和預期報酬的利益,此稱為授信展望。放款的基本風險,包括資金的凍結、套牢及本金的損失;預期報酬的利益,包括扣除授信成本後的利息、手續費收入、存款、外匯等業務的成長。
如果借款戶能在衡量風險與利益的前提下,強調該業的潛力與未來發展性,同時說明該借款的合理性與借款金額的適當性,一定可使銀行樂於接受該項貸款。
如何向銀行辦理青年創業貸款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青年創業諮詢專線:0800-06-1689
電話:02-23566322
地址:台北市徐州路5號14樓
網址:http://www.nyc.gov.tw
出版年月:中華民國10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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