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因為嫉妒,十七歲少女竟殺害三歲妹妹!雲林縣一名剛從高職畢業的少女,見父親把外遇生下的女童帶回家,母親不但包容還視如己出,少女不滿母親遭遇,又覺得自己受冷落、心生嫉妒,前晚在家反鎖房門,持尖刀殺害年僅三歲的同父異母妹妹,然後報案自首:「我殺人了!」女童生母淚崩說:「她還差三天就過四歲生日,怎會發生這種事!」
警方指出,涉案的許姓少女(十七歲)坦承,因嫉妒同父異母的妹妹住進家中,破壞她原本美滿家庭,剝奪父母對她的愛,去年底即萌生殺死妹妹的念頭,警方訊後將她依殺人罪移送少年法庭,法官裁定收容。律師李進勇表示,殺人罪最重可處死刑,但少女未成年且行兇後自首,法官會酌情減刑。
檢警調查,少女的父親(四十八歲)在夜市擺攤賣牛排,母親和哥哥平日幫父親做生意,家境不錯;少女上月剛從中部一所高職餐飲科畢業,也常幫忙父親賣牛排。
母照顧妹視如己出
三年前,許父在喝酒場合,認識在台中做生意的陳姓女子(四十歲),兩人還生下一女孩,女孩三個月大時,許父帶回家交給妻子照顧。許妻認為女童無辜,不但不排斥,還視如己出、疼愛有加。許父對女童更是呵護,每個星期日還固定帶女童回台中與小三團聚,引起少女不滿。
檢方表示,少女原是父母掌上明珠,後來父母把關愛轉移到小妹妹身上,因而心生嫉妒,認為妹妹破壞她原本美滿家庭。
前晚八時許,許父不在家,女童和母親在客廳玩,少女利用母親接電話機會,把小妹妹抱進自己臥房床上,反鎖房門,拿預藏的尖銳果雕刀,連刺妹妹左胸口三刀;女童連叫的機會都沒有即被殺害,少女隨後用手機打一一○自首:「我殺人了!」
警方趕到時,母親還不知家裡出事了,等少女開門,母親見三歲女童倒在血泊裡,嚇得打電話給丈夫說:「妹妹死了啊!」接著痛哭到暈眩腿軟。許父驚聞噩耗趕回家時,警方正把少女帶上警車,他震驚呆立一臉茫然。女童雖緊急送醫,但因心臟被一刀貫穿,急救後仍告不治。
尖刀朝胸連刺三刀
女童生母獲悉趕到哭著說:「她還差三天就過四歲生日,怎會發生這種事。」檢方昨解剖遺體時,生母看到女兒冰冷遺體,情緒失控嚎啕大哭,數度激動癱在座椅上。檢察官廖志國表示,女童胸部遭尖刀連刺三刀,其中一刀貫穿心臟是致命傷,另兩刀刺傷肺部和胸肌,身體沒有被虐傷痕。
常偷捏妹遭罵更氣
女童的叔公表示,許姓少女不滿這個妹妹,常偷偷掐捏妹妹出氣;懵懂的女童也常向大人告狀「姊姊打她」,父母因此責罵少女,更讓少女痛恨妹妹,「沒想到她會殺害妹妹」。許家鄰居表示,許妻有肚量,從小帶大女童,到哪裡都帶著;而少女很乖巧,遇到鄰居都會打招呼,大家都不知道她竟然這麼恨妹妹。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暨研究所教授鄭瑞隆表示,少女因嫉妒殺害妹妹,這種行為是「替代式攻擊」,父親將小三的女兒帶回家,母親又視如己出,少女不但不滿父親外遇,也認為自己的幸福和愛被破壞,但她沒能力對付父親或小三,因此將憤怒情緒移轉到妹妹身上。
應教切割父母感情
大仁科技大學助理教授兼家庭與婚姻研究中心主任黃玫瑰表示,因小三導致的家庭糾紛愈來愈普遍,父母遇到這類問題,應讓子女了解自己的生命與父母不同,是獨立個體,與父母婚外情做適當切割,「否則小孩看到父母一方被背叛,也會產生替代性被背叛的痛苦。」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常務理事、律師林夙慧說,為人子女若對父母婚外情感到無助與憤怒,應主動與好友或老師討論,或向輔導室請求協助,找到紓解管道,避免積壓在心裡,釀成悲劇。
少女殺妹示意圖
1.許姓少女的父親將小三生的女兒帶回家撫養,不只父親疼愛,母親也視如己出,致她被冷落,心生妒恨。
2.少女前晚將妹妹抱進自己房間,持預藏的果雕刀朝其胸口連刺三刀後,撥手機向警方自首。
子女有嫉妒心徵兆與處理建議
◆嫉妒徵兆
.對兄弟姊妹出現攻擊行為,或暗地裡打、捏弟妹
.偷偷破壞或丟棄兄弟姊妹心愛的東西
.喜歡向父母告狀,說兄弟姊妹壞話
.出現退化行為,突然不會自理生活,如穿衣等
.常常無故鬧脾氣,哭鬧增加
◆處理方式
.傾聽孩子心聲,了解孩子不滿原因
.設法安撫,並拿出辦法化解不滿
.不可處罰孩子,以免造成更大怨懟
.可求助家庭教育中心諮商專線412-8185(手機需加撥02)或張老師專線1980
資料來源:嘉義大學王以仁教授
全文轉貼自蘋果日報電子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10/35948840/%E5%B0%91%E5%A5%B3%E6%AE%BA%E6%AD%BB3%E6%AD%B2%E5%A6%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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