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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9 16:46:24| 人氣83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聞案例~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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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介意我共用」小三譏元配

【許淑惠╱台中報導】台中市女子游韶均和已婚的謝東隆發生婚外情,沒想到身為小三,竟大膽傳簡訊譏元配謝妻「不介意和我共用真是大方」,謝妻雖一直不知道游女身分,還是忍無可忍提告通姦,台中高分院依相姦罪判游女徒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十五萬元。

夫:犯成龍的錯

謝男(三十八歲)因工作關係和妻子分居二地,二○○九年六月間,謝妻開始半夜收到莫名簡訊,質問丈夫是否在外有小三,丈夫傳簡訊認錯「我也犯了成龍也犯過的錯」,隨後又收到匿名簡訊傳來「被他騙這麼久也夠了吧」,「我要把孩子生下來,他也知道」。
謝妻始終不知小三身份,直到前年二月,小三再傳「你好像己不介意和我共用真是大方」,謝妻提告後才查出是丈夫同事游女(三十歲)傳簡訊挑釁,法院據簡訊及游女曾口服墮胎藥等事證,認定謝男和游女觸犯通姦罪。

小三嗆元配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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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08648/IssueID/20120208


台長: 長慧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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