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勸生,他們說生養小孩更能體會父母的辛勞。
那麼,然後呢?
若果真血濃於水,為人子女者豈能不體認父母的辛勞?
其實,能知其義的多,能表意的卻希希。
而知其義,卻無法表意,那跟不知其義在某種意義上是相差不遠的;能夠用心體會,並且將情感真實表現,才是我認為難得的親情。
許多親子問題,追根究柢,實在是因為不懂得如何傳情表意,我以為這跟成年以後所經歷的生養過程沒有絕對的直接關聯。
表達,該是一種學習與練習。
雖沒生養小孩,但我很願意效法老萊子,如果彩衣娛親能博親一笑,那我勇於為之。
勸生的說法還有好多,但始終沒有打動我(或林桑),如果生小孩這件事是理性行為的話。
結婚將屆三年,我突然發現,原來生育小孩根本就是件自然而然的事,小孩真的就該是愛的結晶,愛的自然產物,不需要任何理由、任何藉口,當然也不是為了誰而有的目的性行為。
我很喜歡回自己老家的時候,看到姐弟的小孩都會去找阿公,父親總是左擁右抱的,忙著哄小孩;我們姊妹哄不了的,就極有心機的丟到阿公手裡。那情景常讓我想像,如果我有孩子,而這孩子也能這樣被阿公疼愛,那一定很幸福……
只是,我的孩子不一定能如我這般知道和感受,所以這樣想有何用呢?
孩子啊,有孩子自己的人生,不是為了成就我們而來,也不是為了預防或拯救我們老年的危機而來。孩子就只是孩子!
而對於孩子來說,彩衣娛親太過的話,就成了一種迫切的目的,變成了一種執著,反而成了親子雙方的負擔。
愛是一種最危險的關係。
人在面臨死亡的階段,該是眾情圓滿,了無牽掛吧!
有沒有小孩都無妨。我希望我一直到老都還是這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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