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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2 08:49:55 | 人氣35|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別想在爭辯中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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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紀時,

美國有一位青年軍官因為個性好強,總愛與人爭辯,

所以經常和同僚發生激烈爭執,

林肯總統因此處分了這位軍官,

並說了一段深具哲理的話:

「凡能成功之人,必不偏執於個人成見。

與其為爭路而被狗咬,毋寧讓路於狗。

因為即使將狗殺死,也不能治好被咬的傷口。」

記得我大學剛畢業時,有一次參加朋友的婚禮,

席間有一位年輕人在說明新郎與新娘的關係時,

用了「青梅竹馬」這個成語,

但他為了誇耀自己的博學,還唸出了這首詩:

「郎騎竹馬來,遶床弄青梅。」

不過,這位年輕人卻搞錯了,

他所唸的這首詩是唐代詩人李白所寫的,

他卻誤以為是宋代女詞人李清照所寫的詩,

可能因為這首詩蘊含的感情深厚,

害得他誤會是出自女性作家之手。

 

也怪我當時年輕氣盛,又認為中國文學是我的特長。

為了誇耀這點,

我毫不客氣地當著眾人的面,糾正那人的錯誤;

可是不說還好,這樣一說,

那人反倒更加堅持自己的意見了。

就在我和他爭論不休時,

恰巧我看見我的大學老師坐在隔桌,

我的這位老師是專攻唐代文學的博士,

現在任教的課程也都是和詩有關,

於是我和那年輕人去見我的老師,

他也聽過我老師的大名,

所以同意讓我的老師當裁判。

我和他都把各自的觀點說完,

老師只是一直靜靜地聽著,

然後在蓋著桌布的桌下,用腳輕踢了我一下,

態度莊重地對我說:

「你錯了,那位先生說的才對。」

回家的路上我越想越不服氣,

我不相信老師這麼有學問的人,竟也會忘記這首詩。

於是我一到家就從書架上找出《唐詩三百首》,

第二天我連班都不上了,拿著書去學校找老師,

要他還我一個公道。

在教授研究室裡我遇上了老師,

還沒等我把書拿出來,老師就先說了:

「你昨天說的那首詩是李白的長干行,一點也沒錯。」

這時我更納悶了,老師看了看我溫和地說:

「你說的一切都對,但我們都是客人,

何必在那種場合給人難堪?

他並未徵求你的意見,只是發表自己的看法,

對錯根本與你無關,你與他爭辯有何益處呢?

在社會上工作別忘記這點,

永遠不和人做無謂的爭辯。」

後來「永遠不和人做無謂的爭辯」這句話

成了我的座右銘。儘管我和老師已多年不見了,

但永遠記得他當時說這話的神情,

這句話至今仍然深深地影響著我。

在辯論結束之後,

爭論的雙方十有八九比原來更堅持自己的論調。

我們能在辯論中獲勝嗎?

永不可能,

因為假如我們辯論輸了,那便是無話可說;

就算是贏了,一樣也是「輸」。

為什麼呢?如果我們贏了對方,

把他的說法攻擊得體無完膚,那又能怎樣呢?

就算我們得到一時的勝利,

那種快感也維持不了多久。

相反的,如果對方在辯論中輸了,

肯定會認為自尊心受損,

日後找到機會,必然又是報復。

因為一個人若並非自願,而是被迫屈服,

內心仍然會堅持己見。

每當我們要與人爭辯前,

不妨先考慮確認一下,到底我要的是什麼?

一個是毫無意義的「表面勝利」,

一個是對方的好感。

這兩件事就如孟子所說「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你需要的是什麼呢?

 

 

 

台長: 若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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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
2011-06-23 09: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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