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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30 22:07:17 | 人氣1,08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買賣房屋、簽約前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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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房屋、簽約前的注意事項(轉載)


買屋注意事項

1.   售價是否公平合理:中古成屋由於是零星交易,其價格的行情較不容易決定,因此,買賣雙方應先參考附近成屋之成交案例,以衡量價格是否公平合理。目前成屋透過仲介代銷的方式,非常盛行,少數不肖屋主在打算出售房屋時,常提高售價,哄抬市場行情,甚或欺騙購屋者,因此,要格外小心。

2.   產權是否清楚:在付出訂金前,應先到地政機關申請土地、建物(房屋)登記簿謄本,查閱所有權人、面積(坪數)、有無設定抵押、或被查封等情事,並到工務機關查閱都市計畫圖,看看是否座落在公園、道路或其他公共設施用地內。

3.   面積之正確性:一般房屋產權登記時,除主建築物面積外,尚有附屬建物及共用部分如:陽台、平台、公共設施或屋頂突出物等。賣方或少數不肖仲介在受理房屋時,常虛灌坪數,使每坪單價顯得很便宜,買方在給付定金之前,應詳看所有權狀,計算其確實面積,以免簽約後發生糾紛。

4.   房屋是否有缺失:看房子時要冷靜,並注意看牆壁有無漏水的痕跡?附近環境如何?有無公害?決定購買時,最好有一段緩衝時間,多看幾次並做多方面比較,免得貿然付出訂金後才發現房子缺失,或不合自己的需要,而受損失。

5.   簽約:訂約時要與所有權人簽訂,如由代理人代簽,要注意是否有授權書,對於房屋的坪數、價格,以及內部現狀設備等都要書寫清楚。

6.   稅費問題:訂定契約時,對於契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水電瓦斯費及代書費等,應明確註明由買方或賣方繳納,以免日後造成紛爭。

7.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亦應在契約中訂明。一般都分成四段付款:

1.   簽約時付一部分價款。

2.   出賣人備齊辦理移轉登記所需之文件,並就有關書表證件交給雙方所指定之代書或律師時,再交付一部分價款。

3.   繳清一切稅費及增值稅後付一部分價款。

4.   辦妥移轉登記,買受人領得所有權狀,並點交清楚後,再交尾款。

8.   定型化契約:委 託仲介公司代售時,由於一般仲介公司所預擬之委託銷售契約書,尚有部分條文不甚公平,可要求仲介公司參考內政部於八十六年六月十四日頒布的「房地產委託銷 售契約書範本」(內政部八十七年八月十九日函修訂);另買賣契約書內容是買賣雙方主張權利義務的根據,經雙方同意簽立後即生法律效力,所以簽訂契約書時, 一定要詳細閱讀,並瞭解契約內容,以資慎重。

 

簽約注意事項

階段一:簽約


買賣雙方價錢談好後,即進入簽約階段。

賣方應準備

  1.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2. 地價稅單與房屋稅單。
  3. 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二份。
  4. 印鑑證明一份。
  5. 印鑑章。

買方應準備

  1. 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二份。
  2. 私章 。

買方應注意

一、審核當事人資格-應核對身分證與權狀所有權人是否為同一人,若不是同一人,應檢具授權書以確認是否有代理權。

二、審核產權-確認權狀上的門牌與看屋標的相同。包括權狀、謄本、地籍圖及契約書內容,並應調閱簽約十二小時前的土地建物謄本,以確保產權完整及了解是否有其他特別約定事項。

三、核對面積、持分。

四、確認總價款與付款流程。

以買方必須向銀行貸款(七成)為例:

項目

金額

時間

簽約款

總價款10%

簽約時。

備證款

總價款10%

雙方約定日期,賣方備齊文件同時。

完稅款

總價款10%

土地增值稅、契稅稅單核發,經代書通知三日內,雙方並應同時繳納稅款。

交屋款

總價款70%

買方貸款核准後,由銀行直接撥入賣方帳戶或由買方交賣方,完成房屋點交。


五、稅費負擔

    
一般買賣標的物應繳納之地價稅、房屋稅、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稅費,在土地、建物點交日前由賣方負責繳納,點交日後由買方繳納;前開稅費以點交日為準,按當年度日數比例負擔之。

六、交屋日期

    
應約定清楚雙方能依據時間辦理尾款結清及房屋點交手續,以及其他相關的管理費、水費及瓦斯等費用之分算。

七、租賃排除

八、附贈品

九、違約罰責

十、履約保證

    
買賣雙方應同意共同支付履約保證費用。

買賣雙方應注意

契約文字要明確,若有增刪時,雙方應於增刪處蓋章。

契約若有兩頁以上,要裝訂成冊,並且在紙張接縫的地方,雙方加蓋騎縫章。

不要將印鑑章與印鑑證明交給他人保管。

如須交付印鑑證明,可在空白處註明用途,以免被冒用。

階段二:備證

    備證就是買賣雙方將報稅、過戶等證明文件交付承辦代書,並由代書在增值稅申報書、契稅申報書、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公契)、登記申請書上蓋好買賣雙方印鑑章之手續,而此時買方就要支付第二期款。

    
有關備證用印流程及注意事項如下:

  1. 備齊證件:印鑑章
           印鑑證明二份(六個月內)
           戶口名簿影本二份或戶籍謄本二份
  2. 由承辦代書於增值稅申報書、契稅申報書、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公契)、登記申請書上蓋好買賣雙方印鑑章。   
  3. 若買方需要辦理銀行貸款也必須在此時決定貸款銀行及資料用印。

    銀行貸款作業程序:約需2~3週。

    
注意事項:

  1. 應備之證件是否齊備。
  2. 請承辦代書仔細比對印鑑章與所附之印鑑章是否相符。
  3. 交給承辦代書之證件,應影印乙份交代書簽收以免爭議。

階段三:完稅

完稅時應注意事項

    
稅單核發後,即由承辦代書通知買賣雙方於一定時間內繳交契稅及增值稅,完成稅款繳交後,買方在這個時候給付第三期款之程序。

買方應備齊證件及款項:

  1. 印鑑章。    
  2. 交付賣方完稅款 。    
  3. 為了保障賣方權益,會要求買方簽立與尾款同面額之商業本票交付承辦代書,承辦代書即著手進行過戶及設定他項權利,而於交屋時於買方交付尾款以後再將該本票交還買方。

階段四:交屋

交屋時應注意事項

    
買方支付尾款後,賣方即應與買方進行房屋點交,點交方式最好是現場點交以避免事後的產生糾紛,點交之內容應與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中所列各項相同。

交屋流程

  1. 承辦代書到地政機關領取過戶完成的新權狀,並且聯繫買賣雙方交屋、以及 交尾款的時間。
  2. 完成現場點交。
  3. 代書退回原先買方交付的保證本票。
  4. 賣方交給買方房屋鑰匙、住戶規約等原本屬於房屋之物品。

注意事項

  1. 最好買賣雙方一同現場點交,買方需詳細檢視屋況、核對附贈設備項目及其他約定的物品是否有瑕疵或短少現象。
  2. 請代書結算地價稅、房屋稅、水電費、瓦斯費及管理費等費用。

尾款交付的方式

如果賣方房貸已繳完,無貸款時:
    
由承辦代書在產權過戶、並辦妥買方的銀行貸款抵押權設定後,約同買賣雙方辦理交屋手續。再約定時間到買方承貸銀行辦理撥款,完成交付尾款給賣方的程序,最後才到房屋現場完成房屋點交手續。

如果賣方還有貸款沒還完時:
    
由承辦代書在產權過戶、並辦妥買方的銀行貸款抵押權設定後,由買方銀行進行代償作業,也就是說,買方交付賣方的款項,要先交給賣方的銀行,清償賣方所積欠的貸款,隨後就可取得清償證明,代書就可辦理賣方原抵押權塗銷登記,然後通知買賣雙方交屋。

台長: 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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