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4-10-27 17:40:24| 人氣4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當20歲女人遇到25歲小女生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果然是天理昭彰,報應不爽。

禮拜日,男友的那位可悲姊姊才在我背後造謠虛構(這有點說來話長---她向阿姨說我是兩面人,只在別人面前跟她打招呼。但事實上是她一直不理我,而且擺一張臭臉,試問:一個對你如此的人,又有誰願意太勤勞跟她打招呼。再順帶一提,那位小阿姨是她們家族裡所唾棄的親戚,過去曾虛構我跟我男友同居。男友的姊姊居然落到只能跟小阿姨兩人在那裡幻想虛構,兩人躲在角落一唱一和,天馬行空,彷彿精神病院的患者,真的很可悲。),隔天,她就在我男友的電腦裡發現了我過去的文章。沒錯,好巧不巧就是那篇「我搶了她的男人??(請參照我之前的文章)」然後呢,她瀕臨驚嚇瘋狂狀態。她大概是太笨,以致於沒意識過去到底做了哪些足以「人神共唾」的事,以致於當上帝引導她自己發現她真正的自我之後,惱羞成怒。

這真是天意,我什麼事都還來不及做(例如用她的牙刷刷馬桶之類的,後來想想太小朋友所以沒實行),上帝就先懲罰她了。我想她受到的刺激應該不小,畢竟「上帝出手,誰與爭鋒」!

不過我說她笨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她居然連一點反省思考的能力都沒有。她做的,就是將文章列印(只印了一小部分,正所謂斷章取義。我想她應該是不希望別人太清楚她有多麼下賤,天曉得?)然後跑去跟爸爸媽媽哭訴,大概是說我欺負她。

拜託,文章是她自己挖到的,並不是我寄去刺激她(說難聽一點,是她愛挖人隱私,畢竟她之前也偷看過我男友電腦裡一些屬於我跟男友隱私的檔案---比如說自拍,然後現在很無恥的跟其他人宣揚:宣揚自己身為老處女的嫉妒。不過也有可能是她太笨,忘記那些都不是她的東西,或是無法理解什麼叫隱私權);再說,那篇文章的內容也的的確確是真是發生過的---那都是她過去所造的孽。那她憑什麼說我欺負她呢,根本就是她自己造就的,如果她過去對我像天使一樣,那篇文章根本不會出現,「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樣一個簡單的道理她都無法領悟,只會歇斯底里的抓狂,威脅要離家出走(對她來說不過是開著車住一天附近的朋友家)。明明是二十五歲的大人了,卻像小朋友一樣做錯了事卻不懂反省認帳,只想哭哭鬧鬧裝委屈,要糖果。不過我不會怪她,我瞭解要一個下賤的笨蛋去瞭解事情因果是非,是太困難了。

很感激男友和他父母的明理,我也能明瞭身為這樣幼稚女兒的家人有多麼無奈,大家都能瞭解其實根本不是發生什麼大事,一切都只是男友的姊姊自己在歇斯底里。是她個人對我的恐懼在作祟,而且連恐懼的來源都是她自己本身---她怕我跟她的父母感情太好,她怕被更多人發現她有多令人厭惡(因為我有我的文章言論自由)。我從來不曾為難她,欺負她,甚至我敢說我非常非常寬容大量,我對她仁至義盡。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我選擇我的處理方式以及發洩管道,我想這是我的自由。「若要我不寫,除非她莫為」我想這樣的道理應該沒那麼難懂。

「理字不多重,人無擔不起」,男友的姊姊認為我心機重,但我未曾心機害過任何人。她說她看不慣我的美式作風,但我認為就算如此她也沒理由為難我,我不曾妨害她個人生活。不過是個人作風觀點不同,我可沒逼她遵循我的開放,大家和氣相處、和顏悅色對她來說居然這樣困難。我知道我站得住腳,也就不必屈服害怕於她的歇斯底里。當然,我不會把事情搞得更嚴重,因為就大體來說,這種無意義的鬧劇沒有繼續鬧下去的價值,我沒有意願要讓她的家人太為難,也沒興趣讓大家因為某個人的幼稚而煩惱。面對一個二十五歲小朋友無理的哭鬧吵亂,最基本的方法就是敷衍她閉嘴別鬧(這是目前大家的共識),公道自在人心,畢竟二十五歲了還不懂事非黑白,我想不是誰能說得通的。

再一次謝謝男友和她的父母:有你們真好,這陣子難為你們了,我愛你們。

台長: Elrita Fann
人氣(46)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