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人將戀愛這樣比喻:戀愛就像穿鞋子,漂不漂亮不重要,重要的是否合腳,穿得舒適。
造字面上的意思是說,愛情的基礎是彼此間互相合適(適合)。但是怎樣才稱做是適合?有話聊?有默契?還是個性互補,經濟無憂,相處起來愉快,不會矮唷矮唷?
但是,but,就曾有個女孩這樣對我說:ㄟ。傑小米,我覺得跟你在一起(談戀愛)都不用偽裝自己耶!感覺很自在。當時我以為找到了真愛。
所以一聽到他這樣說,內心真是竊喜,久久無法自己。
結果,不到半年,我們就分手了。沒有特別的原因,就是,女孩不愛我了....
所以當兩人相遇,彼此看對眼,賀爾蒙快速分泌後,不合適的也適合。就像買鞋,看到中意的,不合腳也硬是要擁有,買回家,擺著好看也爽!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