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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立法,不如開辦孕婦集中營!

衛生署最新「菸害防制法」修法草案中,規定孕婦不得吸菸,一旦抽菸被糾舉,將被處以五萬以下的罰鍰。衛生署甚且公開鼓勵民眾糾舉孕婦抽煙,要民眾如果發現孕婦抽菸,可寫清人、時、地等資料,並拍照存證,向地方衛生單位檢舉。 這真是本人聽過最驚世駭俗「以保障胎兒為名、剝奪孕婦人權」的立法,果...

新聞台: 非典型法律人 | 台長:凌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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