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曾感受到活著的目的、活著的意義,當然不會去想我的未來、甚至下一步會是怎麼樣的?在別人開始規劃自己的人生時,我還是像一株學校欄杆旁的小草,別人不知道我要做什麼,不知道我該做什麼,不知道我能活多久,不知道我究竟是什麼,他們不知道,我自己也不知道,更沒有想過為什麼不知道,在我17歲以前。
17歲之前的我,什麼也不是。我活的渾渾噩噩,要具體說出做了什麼,坦白講,很模糊,記憶最深刻的,是我對「昆蟲與植物」的喜愛,以及那時的「漫畫」與我結下不解之緣;直到一次我好奇地上將蜻蜓的翅膀扳斷,單純的我只是想看看沒有翅膀的牠如何生活?結果意外地將牠開膛破肚,那一刻起,我感到濃濃的噁心感與罪惡感;那一刻起,我的心似乎就與身體脫離了,我開始思考這世界上所有的行為與物體的本質。另外,漫畫也是我生活上的老師,我覺得生活離不開漫畫,人生也離不開,漫畫受到我的尊敬,如同我欣賞的老師一樣,因為一本漫畫的產生必須經過作者深刻的體驗,畫馬的要去牧場生活,畫麻將的就算不是麻將高手,也要天天在麻將堆裡觀察,這樣才能畫出一本好漫畫;最厲害的,就是不僅漫畫技巧能夠吸引人的目光、打動人的心引起共鳴,它要呈現的價值觀更是改變人的一生或解決當下的疑惑…。
17歲之後,深刻的感覺到,我的靈魂與我的身體似乎是兩回事。也在那個時候,我認識了「他」,我體內第一個覺醒的靈魂:「畫魂」。
魂,是萬物的精髓;畫,是複製的能力。我覺得我的畫作及筆觸,就像將萬物的精髓複製起來一樣,雖然多半不為人們接受,這樣我反而樂在其中,因為我知道人們都是拒絕接受真實的自己,被社會制定出的規則來違背自己的真心,有時候本我的醜陋其實一點也不醜,但是刻意的美化自己、否定自己反而越來越醜,而我的畫畫出的是人類的醜,同時也是人類最原始的美。是故,我的第一個靈魂,名曰畫魂。畫魂的色系是「生命綠、皮膚藍」。
當我變成畫魂時,我的注意力都放在讀取對方的精髓,我是一個體現對方生命的畫家,也是一個召喚心靈的魔法師。
19歲開始接觸網際網路,約莫大學二年級的年紀,甫接觸網路就發現自己有著敏銳的觀察力,任何陌生人的內心似乎都逃不過我的觀察,最後我連透過網路帳號的ID都能大致了解坐在另一頭銀幕的人特徵是什麼,他(她)的個性怎麼樣,現在遭遇到什麼困境。只是,越了解一個人的真實面,就越覺得對方呈現出來的好虛偽,彷彿人與人之間不斷地被驅使重複過著欺騙、隱瞞、戴面具的日子。在網路世界,最感到寂寞、落寞、空虛的,其實是現實中的好人,好人都不大會洩漏自己的心意,朋友說什麼他都力挺到底。在虛擬的網路世界裡,一般人都以為可以隱瞞社會上的自己,顯露自我本性的任意蠻橫,但好人終究是好人,他們在網路上也依舊保持著默默耕耘、任憑差遣的原則,他們的付出有收穫嗎?答案是沒有。在網路上放長線能釣大魚嗎?可以,但絕不是等魚來吃,一定要使用栩栩如生的魚餌,最好是真的小魚或蝦米,也不可以放在那不動,一定要裝作魚餌是真的、是活的,偶爾游來游去、跳動一番。可是好人只會放在那裡,等餌被魚吃光了,還認為自己過些時候就能捕獲大魚。
於是,我的第二個靈魂覺醒了,他叫作「惡疾」。
惡靈以疾風的速度奔馳於夜晚的城市中,正如此句描述,我不願以我的善與真實面對黑暗的社會及人心,而以惡靈的表象呈現,使人不敢輕蔑我、鄙視我、欺騙我,儘管惡靈之下是隻淳樸的善靈…;惡人有個好處,當他為惡的時候,人們習以為常,若他為善,人們絕對能感受到他的用心與改變;好人就沒辦法;如果說一個人的好壞可以用程度來衡量,那麼惡人的進步空間是向善,好人卻很難更好,通常只會向惡…,我最喜歡的還是如疾風般優游在人海中,觀察人們的一舉一動。惡疾的色系是「紫黑、棕黑」。
當我成為惡疾時,我只是過客,一個背負著惡名、不接受世俗道德限制的遊人。
21歲之後,我瘋狂地創作,我想用我的思想刻劃出一篇篇驚世駭俗的文章,但最終目的還是諷刺人生、維持善良的觀念。我的文章看起來都是情色的、懾人的,然而形容詞都像現代詩的狡猾,有時候也會用大喇喇的真實;我的意義都是深遠的,我的思考都是需要建構的;沒有一篇文章它是只能夠用來娛樂,只能夠喜、哀、泣、甜之後就化為雲淡風輕的,如果有,是閱讀者的心尚未找尋到開啟的鑰匙,那不是我的錯,就像凡人不了解佛陀、師兄神秀要至老才能體會師弟六祖慧能的境界,就像建築了南朝近六百座寺廟的梁武帝在達摩禪師的眼裡其功德不過零。聞道有先後,沒有什麼羞愧與羨慕,已來的樂意接受,未來的衷心期盼,不該來的又何妨?已去的何悲傷?如此,我的體內又有一個靈魂悄悄問世,名為「梵天」。
梵天,是婆羅門教主要的神祇,是世界一切人、魔鬼、災惡、神的根源,主要的還有二神:保護世界的「毗隰奴」和破壞的「隰婆」,隰婆也是我很喜歡的一個名字。我其實不了解梵天代表的意義,只是喜歡這個詞,得知祂代表著「我」的本質、彷彿與我同義但在精神上卻高了一層奧義時,感到非常歡喜,似乎與我的想法不謀而合。兩字給我的聯想色系是「深黑、血紅」;「梵」本身具有銅黃般的硬體金色系。
當我是梵天的時候,我是自負的,同時也是一位有霸氣的傲世者。其實我更認同,一個能稱為原始的創始神祇,是要擁有過人的、無限之愛的,愛的大無限,無極到萬萬物物都被容納在裡邊,也因此不只愛惜善物,惡物、哀傷等一切與善相對的事物也該包容在一起,或許祂求好心切地想將惡物度善,所以又創造了罪惡的懲罰與善良的賞賜,不論祂為了什麼原因創造善惡,祂應該是這樣的神。我也希望成為這樣的神。
23歲後,一個叫「風沙」的靈魂突然迸了出來。祂讓我認識平凡的「幸福」,平凡絕不是口頭上說說而已。
風沙,顧名思義,能像風一般地無形、流浪,又像沙一般地渺小卻能夠擠進情人的眼底,雖然人們總是想把它擠出來,我就像是風沙一般如此輕易地進入人的眼簾,卻因為價值觀與世俗觀的不同被趕出來。風沙的色系是「雲藍、棕白」。
當我是風沙的時候,我承認自己的渺小,具備了飄忽不定的性格,這時的我顯得很達觀…。
心情有好幾種,但是靈魂至今只有四種。雖然進化到現在,似乎循序漸進地在發展,事實上,人的成長似乎不是這麼一回事。如果人可以因為學乖而從此不再犯錯,這個世界會變成如何?恐怕就沒有那麼有趣了。人正因為囿於感情因素,會反反覆覆、情緒不定,會產生矛盾、衝突與和解,所以人之所以可愛正在此。也許神為了人們更能體會善的可貴,於是創造了惡來襯托,也許人們只是一批批天界的未悟者,於是天界的一位神祇梵天便創造了人間,讓未達及格的神人都重新修練一番;為了引導神人的悟道,一位位師兄化成了人來到這個世上,試圖點化人們。所以,我的四種靈魂:畫魂(執著)、惡疾(自私)、梵天(傲骨)、風沙(達觀),彼此交錯著我的生命,同時發展,同時存在,只不過是彼此排他的個體。
未來又會有怎樣的神祇進駐到我的身體我不得而知…;人、神人、神都只能在人的世界扮演一個部分,在人的認知感官裡,一個人事物通常只代表一個單位,就像妻子不會認為丈夫扮演著她的另一半又同時扮演著爸爸的角色(若只是不同的感覺當然有很多種,可我強調的是「具體的角色」)…;我的未來會是什麼改變,或者說,人間的未來將會變得如何?恐怕只有靜靜的、認命地觀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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