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想而知,最後我就被換到場下當「啦啦油」。
啦啦油就是當啦啦隊替場上的人加油。
不知道是託阿振的福,還是胖虎的愛火燒得太深,每次的練習都會有女孩子一起
參觀,當然,大部分的女孩子都注意阿振。
婉君也幾乎每次都會到場,然後拿著飲料在場下替胖虎加油。
更重要的,小孟也在。 .
「好,大家休息一下。」學長說,「兩分鐘。」
「哇靠,兩分鐘,簡直不是人嘛!」Hobo抱怨著。
「蕭育欣學弟,你說什麼啊?」
「我說謝謝學長,我會好好把握這兩分鐘的休息時間的。」
這個學長綽號叫做「猛爆鐵拳鬼見愁」,聽說這個封號是在他大一參加系際杯的
時候被對手取的。
詳細情形我們也不大清楚,不過根據Hobo向學姊打聽到的消息,是他的殺球曾經
一擊命中對手的鼻樑,到現在那個倒楣鬼的鼻子還是歪的。
〝孤男寡女之咬著婉君的胖虎〞正享受著他的「愛的力量」飲料,小孟還是遠遠
坐在一旁微笑。看著阿振很自然的走到小孟身邊,不知道說了什麼,就笑笑的坐
在小孟的旁邊。
我突然覺得我的心是空的。
抓不到自己現在的感覺。
「猛爆鐵拳鬼見愁」學長吹了一下口哨,大家都站起身子準備繼續練習。
「你,起來。」學長指著我。
「喔。」
「你代替我的位置。」
「我?」我指著自己不可置信的看著學長,「我代替你的位置?」
這個時候我只好硬著頭皮上場,偏偏這個時候,我看到阿振眼中的殺氣。
哨聲一響,我也只能裝模作樣的在場上死撐。
然後,接著,然後,這樣這樣,接著那樣那樣。
這就是全部的過程。
如果你堅持這麼殘忍的要聽我說中間的過程,我只好再一次重複。
我高中的體育課考過排球,我補考了十六次總和加起來才及格。
偶爾偷瞄場下,我似乎完全不在小孟的焦距裡面。
「哎喲!」
打球不專心偷瞄場下的結果,就是會被阿振的殺球K中腦袋。 .
青春是應該洋溢著汗水與淚水的。
我的也是,不過多了一個水,就是口水。
阿振的殺球讓我當場眼淚鼻涕口水一起發射,這種感覺真的不是蓋的,好像是被
拳王泰森的重拳連續扁了七十八下,然後再讓鐵鎚補上幾下一樣。
「不准下場,繼續!」鬼見愁說。
「是,學長。」我一邊從地板爬起來,一邊偷了個空給他一隻中指。
練習結束之後,我全身酸痛不堪。回到場下收拾東西,準備洗把臉買個便當回宿
舍去休息,全身三十六筋骨加上七十二的罩門好像在同一時間被一個武林高手肢
解之後隨便玩一玩,再把我裝回去一樣。
「凱子,吃飯去。」Hobo跑過來跟我說。
「不了,我全身都快散了,我要回去休息。」
「走啦,大家都要去耶!」
「大家?」
「對啊,思淳也要去,胖虎也會咬著婉君一起去,一起來啦!」
「哈哈,什麼胖虎咬著婉君,你白痴喔!」
「不要廢話啦,走啦!」
我的上衣濕的不像樣,簡直可以拿來拖地板了。
收拾完東西,換好了衣服,大家已經在等我。
「喏,飲料給你。」
「啊?」
看著眼前伸出手拿飲料給我的小孟,我簡直不敢相信。
一瞬間我突然覺得,就算「猛爆鐵拳鬼見愁」學長出現在我的面前,我也可以一拳把他打成「猛爆鐵拳小甜甜」一樣。
「拿去啊!」小孟說。
「喔,謝謝妳。」
果然!
小孟還是我想像中那個完美的女孩!
在這個時候,我覺得世界充滿了希望,空氣多麼的新鮮!
雖然我現在口渴的可以喝下一整個水庫的水,但是我決定把這個深具意義的愛心飲料保存下來,這可是我跟小孟愛的見證啊!
往餐廳的路上,我都用著跟小孟一樣的步調走著,雖然小孟還是走在阿振的身邊。
而阿振的手上,也有著跟我一樣的飲料。
「喂,在想什麼呢?」思淳跟Hobo走到我身邊。
「沒什麼呢!」
「看你一臉開心的表情,剛剛你打得不錯呢。」思淳說。
「沒有吧!」我笑著。
「對啊,被打的很不錯。」Hobo說。
要不是飲料是小孟給我的,我一定會往Hobo身上丟過去。
「今天晚上我們要去唱歌喔!」思淳說。
「你也一起來嘛!」Hobo一臉邪佞的笑。
「晚上嗎?」
大家是真的不會累還是衝著「青春無敵」四個字?
我的骨頭都快散了,Hobo竟然還可以這麼興奮,晚上竟然還要去唱歌?
「一起去吧,我們也要去。」
胖虎牽著婉君的手。
「喔!〝你們〞也要去喔!」Hobo故意加強聲調在你們兩個字。
「你是你,我是我,幹嘛用〝我們〞嘛!」婉君捏了胖虎一下。
「哇咧,你們兩個簡直是趙薇賣饅頭嘛!」Hobo說。
「什麼意思?」
「少林足球有沒看過?甜在心啊!」
大家一陣笑聲,胖虎跟婉君兩個人都不好意思的臉紅。
不過婉君臉紅很可愛,胖虎臉紅感覺就很可怕了。
當我這麼說的時候,胖虎差點沒有把我直接往餐廳裡面丟進去。
大家吃完飯,回宿舍整理梳洗,騎著車子準備去接女孩子。
看Hobo盛裝打扮的樣子,想必很期待這次的夜唱,我比較期待的,是Hobo突然吃錯藥決定請客。
上大學以後,由於一些有的沒有的開銷增加,加上三不五時像現在的活動,每次
我打開皮包,都會想到孔子。
「關孔子屁事啊!」阿振問我。
「唉,你不會懂的。」
「你說說看啊!」
「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啊!」
他們三個人整齊劃一的直接轉過頭去拿了東西準備出門。
「喂!你們幹嘛這樣排擠我啊,喂!」
「快點,要遲到了啦!」胖虎說。 .
KTV的空氣一直都是充滿了歡樂的,現在也不例外。
不大的包廂,兩支麥克風。
我們花了錢到KTV來,是單純為了享受這種快樂的氣氛,還是真的為了唱歌?
我大概計算了一下,從進包廂開始點歌到結束的四個小時之間,大約點了兩百五十首歌﹔而以每首歌五分鐘來說,最多可以唱到五十首歌。
四個小時總共花費的金額大概在四千元到五千元左右,平均唱一首歌要花掉八十元到一百元左右,也就是說,唱一首歌要花九十塊錢,那卻僅僅是五分鐘左右的事。
九十元要賺多久?
拿便利商店來說,一個小時六十五元,大概要做一個半小時才會賺到九十元。
真是奢侈的享受!
我看著麥克風在大家的手上傳來傳去,真的就像看到錢一直往前跑一樣。
「真的是〝逝者如斯〞啊!」我不禁嘆氣。
「你說什麼?」思淳湊過來問我。
「我說,到這裡唱歌真的是很奢侈的享受!」
「快樂就好了啊,又不是天天唱。」
「對了,妳怎麼都沒唱歌啊?」我好奇地問。
「我喔,」思淳喝了一口飲料,「我是來聽歌的,不是來唱歌的。」
「哇!那妳更奢侈。」
「怎麼說?」
我把剛剛的推論說一次給她聽,她平均每聽一首歌要花九十元新台幣。
「可是我花了九十元,買到了我的放鬆跟快樂呢!」
「妳現在覺得很快樂喔?」
「對啊。你不快樂嗎?」
我很快樂。
我摸摸背包裡面,今天小孟給我的飲料,我今天真的很快樂。
現在正放著KTV的情侶對唱國歌,屋頂。
麥克風傳來傳去,就是沒有人好意思拿。
當然,我也不希望屋頂被我唱一個變成掀開的屋頂,所以我也沒有接下麥克風。
胖虎跟婉君剛唱完,大家面面相覷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時候,阿振拿起了麥克矇。
然後,小孟開口唱。
我當場被三振。
聽著他們的歌聲是一種享受,但是現在的我卻難過起來。
為什麼不是我跟小孟一起唱呢?
「怎麼啦?」思淳問我。
「啊?什麼?」
「你怎麼突然不說話啦?」
「沒有啊。」
「喔,我知道了。」思淳偷笑著。
「妳知道什麼?」
「你嫌他們唱的不好聽對不對?我要跟他們說。」
「沒有啦,亂說。」
音樂結束,我跟著大家一起鼓掌叫好。
接著最讓人想把麥克風吞掉的事情發生了。
又是一首情侶對唱,「你最珍貴」,而麥克風還在他們兩個手裡。
「我們來唱吧!」思淳說,一邊把麥克風拿過來,一支遞給我。
「妳不是只聽歌不唱歌的嗎?」
「我打消主意了。」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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