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新聞局舉辦的電視劇本創作獎傳出內定事件,雖然得獎人有出面說明,他的作品「水鄉:台灣水利先驅八田與一」和舊作「水色嘉南」一個是史實,一個多是杜撰,而且作者也曾是後者在電視台製作時的曾經提案人,但是爆料者指證歷歷,聲明評審召委小野循私,把第一名頒給熟人。
新聞局這個劇本獎長篇組的第一名獎金80萬,總獎金570萬,的確吸引不少參賽者,7位評審,要求作品復印10份,長篇作品大概要2000元左右的影印費,加上不告訴參賽人是否得獎,要求參賽者去參加頒獎典禮,如果是外縣市或是請假去參加頒獎,是不是受到玩弄的感覺?再者,這個爆料人是短篇第三名,對小野和陳朝松關係清楚,是不也是影視圈內人?評審都是影劇老鳥,一看劇本的語句用法,老手和菜鳥立知,如果是熟人,要知道是作者是誰也不難。以歌仔戲劇本來講,只要看到滿篇押韻的歌仔戲劇本,是不是就代表是那幾個編劇大作?
同樣的主角,曾經被打槍的企劃案,也曾製播過類似版本,後來被日本金澤電視台退貨。沒想到修改一番,卻受到該獎的評審青睞,得到第一名。沒有人交待小野和陳朝松之間交情如何?只是說「水色嘉南」是江霞任內的製播,此起事件的疑雲並不是新聞局公佈評審名單就可以解決、自清;再者,陳朝松是不是把「水色嘉南」杜撰的部份修改成史實的部份再提出?這樣算是「修改」而不是「創作」,照這個邏輯看,大家都去撿戲就好了,不用絞盡腦汁想劇情發展。何況,評審之間的交情,會不會受小野的影響?報紙也曾經報導過,金馬獎和金鐘獎就有評審互相影響的情形,難保這個劇本獎不會。
如果立意是發掘更多編劇人才,是不是參賽名稱要變成「新人電視劇本獎」?雖然無法完全杜絕弊端,例如:借名參賽。但是參賽者都是「號稱」圈外人,一來可以有更多人才,二來也可以稍稍杜絕這種圈內人自肥事件發生。
會有真相嗎?不期待;
會再投稿嗎?有看到這則新聞的參賽者來發表一下自己的感想吧。
新聞:http://hi.baidu.com/otaru/blog/item/0bbddc135435f931dd5401e4.html
新聞局回覆: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79859&ctNode=5007&m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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