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藝會舉辦外台歌仔戲匯演是好事,製作費國藝會出,希望讓廟方幾萬元就可以請得起,這當然也是拓展歌仔戲的方法,只有88萬製作費,所以也不可能有幾百萬的大製作,只是3年來成果展雖然吸引了許多人潮,但是品質似乎是有待檢討改進。而且也不用限制3台,那個縣市想演出,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就不用侷現3場3地,讓歌仔戲的根苗可以拓展出去,讓其他縣市戲迷也可以看到好戲!
如果以廟方請戲金8~10萬3齣,甚至還可以強力要求入選戲團X年內或是每年該戲要演出多少場,甚至結合校園演出,這樣才可以讓國藝會的美意散播出去。
2004:國光:石門八陣圖/春美:古鏡奇緣/秀琴:血染情
2005:明華園天字:鬼菩薩/春美:青春美夢/秀琴:范蠡獻西施
2006:明華園天字:弦月霜天/一心:馬陵道/明珠:泣血蓮花
既然都是扶植團隊參加,是否該拿出像樣的成績來給大家看?但是,沒有一年一年的進步,卻是退步。5月揭曉,7月演出,就算4月就接獲通知,短短2個多月,要排戲、要整合所有資源,甚至還要糾正許多廟口戲的「準過就好」、「靈異現象」等等不合理的橋段,最少要讓觀眾看得下去。有時候還要顧腹肚,出去演出,來得及排好一齣戲嗎?還有把廟口的戲齣拿來去蕪存菁,請個名號響亮一點的導演,多幾個文武場,多個字幕,要看這樣的老戲,幹嘛花88萬製作?
要讓優秀人才合作,整合一部大戲,是要國藝會介入,還是只要選出戲團,剩下的就讓戲團自己去弄?接近演出,學者、專家再去指導?這樣的形式,學者和專家到後期再介入,此時大勢底定,已經只可以微調,加分也不多。如果國藝會想要掌握戲的品質,可以舉辦劇本比賽,或是拿現成比賽的得獎作品(有不少劇本雖得獎,但是卻冰封不見天日),再分別遴選戲團和導演(劇團自己有這些人才的話,當然也可以參選,選得上可直接免掉後面程序),然後再讓選出的戲團團長、導演和編劇談一談,看誰和誰會合,就可以合作(我愛紅娘,紅娘愛我,為您搭起好戲的橋樑...),這樣戲的品質也有了初步的保證;只選戲團,品質的走向是難以控制的。
鼓勵新創劇本是絕對必要的,再結合多方優秀人才,這才是國藝會的本意,甚至不惜強力介入入選戲齣的工作人員,除了劇本,導演、文武場等等都要經過國藝會,雖然有點龜毛,但是為確保品質,不得不如此。演出類似廟口的老戲文,甚至抄京劇,用台語演出就可以變成歌仔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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