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高雄縣的歌仔戲行動列車,十個場次六個是明華園的團,加上國藝會的遴選三台外台歌仔戲,有兩團還是明華園,加上年度補助年年超過400萬,結果年度大戲是孫翠鳳+陳勝在演的金光戲,完全是用錢去堆砌出來的華麗效果,然後以全家族的能力爭取寥寥補助,真正要扶植廟口團為文化團的補助大都落入明華園手裡,難怪有的團隊做了幾年,還做不出什麼成績,失望、喪志的當然很多,當然啦,再接再勵的當然也有,但是還是以前者居多吧。
明華園有8團,加上是戲子世家,演員、後場、行政等等都是自己人,充裕的人力可以讓明華園有著比別人多的人才,光是行政就可以好幾個(廟口團怎麼比?行政不是兼的,就是沒有),根本也不怕人跑掉,互相支援的結果,以8團的人力支援個2、3團隊去申請國藝會,去申請XX系列演出,十拿九穩,別人怎麼比得過?政府的補助都給他就好了。
地方政府和學者若想扶植其他歌仔戲團,也用了心力了,不管是實際的補助或是花精神的挑毛病,這都可以令戲團成長,但是令人百思不解的是為什麼又要演出機會大都給明華園呢?機會2/3都是明華園的,餘下的1/3,有多少團要分?何況還有已升格的歌仔戲團也想要來分一杯羹,能夠上台的當地廟口扶植團隊有多少個?
演出廟口三萬的,戲金很少,所以也不太需要大場面,準過就好,也不會有人嫌東嫌西,反正是「搬戲戇,看戲空」,隨便一點也無妨,但是文化場除了會被抓包,還會被嫌到臭頭,如果還去玩買票,那就更重了,壓力大到心臟弱的就會逐漸萎縮,甚至不演了....這些,都是需要多多上場訓練演技、培養膽量;當然更需要相關單位的支持,多多給予機會和鼓勵,半嫌半鼓勵,然後加上多場演出,不要一年就只給演個3、4場,這樣會導致他們一戲吃到底,只要文化場,就是那齣就對了,要鼓勵他們最少2、3年要演新戲,鼓勵他們走出當地,中南部的鼓勵他們到台北來演保安宮文化季,去申請國藝會三台外台歌仔戲,甚至到各縣市演出,讓戲迷們認識野台戲一樣有好演員、堅強的文武場,這些都需要地方政府和父母官,甚至中央的文建會、國藝會等等單位的支持和贊助,這才是提倡了很久的精緻歌仔戲最終的目的,不是嗎?
扶植團隊自己也要爭爭氣,除了填飽肚子以外,也要想想,如何才可以讓自己的文化場演得更好,甚至從失敗中學習,做為下一次演出的借鏡,學習大團的優點,去除缺點,然後再爭氣的演出,走向全台灣,才不愧政府和有心人士的努力,對你們投注的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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