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完了「社工員的Morning Call...,案主自殺了」這封mail,
唉~只能說心裡有些無力與感嘆在震盪。
但,說也真巧,星期五臨下班時,縣府社會局打電話告知,
待會兒有一個兒童虐待個案要到我們醫院驗傷。
這會兒,只得和同事在辦公室待命,至於下班~就慢著些吧!
到了急診室,看到了小妹妹,約莫4歲年紀,臉上全是一道道的捏痕,
看來似乎是由手去掐、捏而造成的。
那捏痕佈滿整張小臉,著實吸引急診室人來人往的其他民眾,
都一直盯著這小妹妹瞧。
想來,是前陣子的兒虐新聞讓社會大眾開始關切起來吧!
驗傷過程中,社會局、家扶中心社工不斷給予安慰,
稍後,寄養家庭的暫時爸爸、媽媽亦出現,
要將小妹妹暫時接回家中代為照顧。
我看著,家扶中心社工與小妹妹以童言童語溝通,
告知小妹妹:『阿姨、叔叔這陣子會照顧你,
他們家裡頭有其他的小朋友,你要和他們都作好朋友喔!
下次,我再去看你時,你要跟姐姐說,你交了哪些好朋友喔!』
然後,就見小妹妹放心的握著寄養媽媽的手,隨著返回寄養家庭。
我慶幸,小妹妹還未失去對人性的信任與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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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陣子,真有些體會到社工這份工作的無力感與疲憊,
尤其在媒體那樣的報導「嬸婆虐孫致死」案後,更是雪上加霜,
對社會工作者形象大加打擊。
社工不是神,依然有無法處理的事情。
但,我們的案主,絕大多數當身在弱勢情況中,
見到社工,就像是見到漂浮的浮木一般,可以拯救他們的一生。
談「拯救」,這是何其沉重的一個名詞啊。
曾經,我碰過一個自殺病人,雖然男友陪伴在她身側,
但她不願意告知男友自殺原因,而選擇斥開男友,僅告訴我。
她這樣說:『這些話,我從來沒對別人說過,你是第一個人。
我曾經找過精神科醫師,但都沒辦法,你願意幫助我嗎?...』
當她這樣說時,我完全無法感到開心─覺得我被一個人如此的信任、重視,
反而,那是很沉重、很有壓力的,包袱。
(稱呼這為”包袱”,其實有點不應該,也對不起案主。但,我已辭窮。)
最後,我還是為她介紹了一個精神科醫師,
因為判斷上她的狀況已經不是與社工談談就可以解決了。
而我,也確實無法將她這樣沉重的包袱,一肩扛下,只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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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會想起這經驗,是想要告訴自己,以及同樣是社工領域的朋友們:
確實,現在因為一連串的新聞事件,讓部分人士對社工很不諒解,
但,我們不能因為這樣而喪失對「社會工作」的熱情。
就算,有人大罵社工冷血、枉顧人命...,
但,我們還是應該想一想當初之所以願意踏進社工領域,初衷是什麼?
為的是博得社會大眾對身為社工的你的讚許?
亦或是,為的是讓我們的案主獲得一個改變的機會?
除此之外,當社會大眾正用放大鏡檢視社會工作者,
並期許社工能夠確實的照顧到每一個案主時,
請身為社工的你,務必時時提醒自己:我是一個人,不是神!
我這麼認為:
「迎合社會大眾對社工不切實際的期望,是社工自己的錯!」
現在的社會工作制度的確不是百分百的健全,
社工人力相較全台灣民眾,比例懸殊,是個鐵睜睜的事實。
在這狀況下,如果你期望能夠服務到每一個案主,無疑是自找麻煩!
(我們不正是每天都在教育案主:要察覺現狀,了解問題嗎?
怎麼我們自己卻看不清這事實呢?)
當然,你可以儘可能的去服務,但不要妄想可以做到百分百的服務。
否則,你只是在為難自己而已!
又,我認為:在處遇過程中,社工不是最核心的人物,而是案主。
「案主自決」是我們一天到晚在呼喊的,理所當然,
案主的人生要怎麼過,最大的操控者也是在案主身上。
我不以為,「一家六口,五人跳成美橋尋短」、「嬸婆虐孫致死」事件中,
案主可以完全不必負任何責任,反而成為最弱勢、最值得同情的人!
我一直相信,我們的案主都是有力量的、有潛力可以站起來的。
所以,當我們的案主選擇走向毀滅的那一條路時,
其實,社會大眾不該將案主本身置身事外,而將矛頭完全指向社工。
這樣對社會工作者並不公平!一點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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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最後:
的確,在「嬸婆虐孫致死」等其他社會事件中,
台長也承認社工在處遇上的確有需要改進的地方,
且整個社會工作制度也未臻完善,導致此一遺憾發生。
可是,這並無法抹殺社工長久以來曾經做過的努力,
當這些負面事件未獲得媒體關注前,社工其實默默作了許多好的、良善的,
可是這100件正面的作為,卻都不如1件負面的新聞,要來得吸引人關注。
儘管如此,身為社工的我們,都應該保有著最初的那份良善,
記起當初踏入社工領域時,心中懷抱的熱情與積極,
然後重新點起那股火焰。
不僅是讓社會工作領域燃燒,也是讓自己的生命燃燒,燦爛。
【※這篇文章,無意引起任何筆戰!純粹是台長有感而發所文。※】
【照片的故事】
攝於96.01.14,苗栗三灣,梨花。
欣賞花時,有多少人會看花的背面?
看最近一連串新聞時,有多少人會看社會工作者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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