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Martin.H
2014/10/01
自從2002年連絡上了「芬」學妹,
轉眼又過了好幾年.
2006年某天中午接到一通不認識的來電顯示,
廣告嗎?
接起來,原來是學妹打來的.
嗯? 奇怪,她則麼會有我公司配的手機號碼呢?
原來是那時我們公司和別家合併,
電子信箱有更改,我從公司發更改信箱的郵件給她,
email軟體自動加上了公司的聯絡電話.
那時可是中午12點多, 台灣不就凌晨一點嗎?
學妹說, 不, 她不在台北, 而是在加州打來的.
原來她先生(也就是當年把她追走的學弟)公司
被派來美國長期出差兩年.
很好, 這樣聯絡起來也方便多了.
因為之前有長達兩年都連絡不上這位學妹,
過年過節寫去她學校的電子郵件總是被彈回來,
訊息說是電子信箱已滿.
這也不稀奇,因為我老婆也是從來不登入去看她的郵件的人.
時間不用太久,信箱就被塞爆!
回想起來, 我們大部分時間都在聊當年在校時發生的事,
尤其要釐清當年她和我那「傑」同學的事.
聽她說著, 原來我那同學始終沒表態,
而她也不願女生先表態,
所以兩人就這樣擦肩而過了.
好像我永遠都不會當主角.
到底誰來愛我? (三八,那是一首歌的名字!)
世上就是有那麼巧的狀況.美國有50個州, 加州那麼多的都市,
芬學妹, 和傑同學, 兩個無緣的人,
居然可以都來自台灣而居住在加州的同一都市裏!!!
本來我自己也還沒察覺.....
就有一天想著好久沒和傑同學聯絡了,
忽然, 我想起了他在美國的住址!
再拿出芬學妹的美國住址一比對.....
天啊!有那麼巧!他們兩人住在同一都市裏!!!!
這個機率有多低啊?
那我該則麼辦呢?
該告訴他們彼此的存在嗎? 該再次當他們的信差嗎?
我真的不知道.....既使都已該有「不惑」的智慧了.
該如何做才完善呢?
第一, 不說的話是我對不起他們兩人.
第二, 應該先告訴女生, 讓她來決定.
果不其然, 芬學妹選擇暫時不要告訴傑同學.
但他們倆家人還是有可能會在華人超市或餐廳碰上.
分開了18年的舊識, 說要再見面, 任誰都會害怕.
這段時間, 因為工作的關係, 必須每兩週飛到Redmond待兩禮拜.
在出差期間, 我和芬學妹就在同一個時區了,
就比有時差更方便通電話.
此時我體會到一件事 ~
婚姻是真實的, 現實的, 所以也是痛苦的.
每次我老婆打電話來, 我都很害怕接, 因為不知道又發生了什麼災難!
有次汽車剎車失靈. 有次出門沒關火, 搞到鄰居報警消破門把燒乾的鍋子端出大門.
有次被鎖在門外沒帶鑰匙, 有次兒子(還很小)自己開門出去又被鄰居報警......
再來就是抱怨她的工作,老闆,同事......
(*嘆氣* 這就是我的婚姻的現實!)
你們說, 久別重逢的學妹會和我聊什麼呢?
那絕對不會是她家裡難念的經!
這就是非常奇妙的事情.
婚姻裡, 為什麼把破銅爛鐵留給自己最親的人呢?
變成 老婆 ~ 抱怨的來源 (逃不走! 非聽不可!)
而 非老婆 ~ 聊些開心的 (否則能逃走的人早就逃走了)
為什麼會變這樣? 婚姻就是這樣!
不信你可以問問她覺得她老公怎樣?
哈哈哈! 好像當老公的非常容易得罪老婆.
但正確的做法是 :
婚姻不是包山包海, 沒有人是萬能的.
不要因為結婚後生活哪裡不順,
就怪罪於屋子裡唯一的另一個成人 ~ 你的老公!
有一個週五, 那週末我要留在Redmond,
而且非常難得的, 那週末不用加班,
終於可以好好的過個週末了!
那天早上剛好有和學妹通電話,
她聽說我週末沒事,
順口就說 ~ 學長! 剛好我先生出差, 你可以來我家玩好嗎?
[我電話這邊差點噴飯] 噗!!!
Now, now, 朋友們, 別太激動, 不是那樣的.
這位學妹內心其實根本就是小男生.
她的邀約純粹就像是找隔壁的同性別同學來家裡玩.
(如果她是很sexy的女生的話, 當年怎麼可能會放過呢, 是不是? 哈哈哈!)
是啊, 這的的確確屬於一個錯過就再也不會有的機會了.
這趟若不去, 這輩子就沒有下次了.
但各位認識我久點的PCHOME朋友,
你們認為我會搭飛機過去嗎?
從Redmond到洛杉磯要飛好幾小時,
絕對不適合開車的. 必須用飛的.
雖然我內心很想去, 但理性告訴我無法去.
為何? 首先, 必須向老婆報備.
您說, 告訴我老婆說我要去拜訪學妹?
她會同意嗎? 不會!
(因為我不小心把日記留在桌子上被她看到,
她知道這學妹是我曾經喜歡過的)
那就必續用騙的嘍! 嘿嘿! 長達48小時騙得過去嗎?
(啊!我怎麼那麼老實!說去爬Raineer山沒信號不就結了嗎?)
如果騙老婆被學妹知道了, 她也會不自在的.
所以呢? 感性和理性的拉据, 我只好跳出來想, 用錢來決定!
一查, 哇!臨時買機票好貴呀! 要US$500多.
我錢都給老婆管了, 沒有那麼多的私房錢.
若用累積的里程數去換機票被發現的話,
那可是罪加一等, 因為那些里程數是老婆要用來換回台灣機票用的.
我就故意忙別的, 一直忙到來不及趕飛機的,
再打電話告訴學妹說, 抱歉我來不了了.
真是的! 只是見見現下沒有感情因素的學妹也會搞得那麼複雜!
如果是前女友會怎樣? 嘿嘿難說了喔! 所以還是不要考驗人性啊!
結果另一位同事說要開車去Oregon拜訪大學同學(女生,已婚),
我說: 你去吧! 老闆或你老婆打來找的話, 我幫你擋!
於是乎他就開車去找女同學敘舊了.
又體會另一件事 ~ 就是有這種通報過不了配偶那關的單純聚會.
那晚開始我還有點在想這件事情,
為什麼別人敢做我不敢做的事......
老婆於美西岸晚上7點來電,
正好就是如果我有去學妹家的話,
晚上正在聊得很開心的時刻.
老婆說 ~ 兒子發高燒, 送急診了, 但已退燒沒事了.
還好兒子沒事了.
是不是? 做人就得老實些! 還好當時乖乖在旅館房間裏, 否則死定了!
<待續>......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