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趁著我還記得些當時的感受,
將這些回憶寫下來.
因為,最近我越來越感到歲月的增長,
漸漸地將它們永久的遺留於過往了.
建中和北一女,對我而言是兩所神秘又好奇的學府.
在我心裡,
建中男孩代表了優秀的情敵,
北一女孩成了這輩子別想追求的化身.
這些奇怪的想法是怎麼來的?
我自己也不清楚,
何況我在18歲之前更本沒在台灣受過教育!
想必是透過電影和雜誌吧!
那年我大三,我們班辦了外文系一年級的迎新.
當她們班長「芬」走到前面講話,
我被她吸引了.
她當時說了什麼我也不記得了,
因為時空似乎停頓了下來,
只記得她的那雙大大的眼睛,
然後我就沒有往下看了.
她脖子以下長怎樣我到現在都還不太清楚!
但我很清楚,非常明白,
這和以往對女生的喜歡不太一樣.
我渴望接近她,和她說說話,光是想到她就足夠了.
她可是一塊寶石呀!
高雅的談吐,
就是那種會讓我徹底的自省的女生.
後來得知她的高中母校
就是北一女,讓我更覺得必須提升自己.
天啊!我根本沒時間準備好!
偶而會脫口的國罵,必須去除!
個性上的缺點,比如說脾氣壞,
小心眼,統統要改善!
她,讓我想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我沒救了! 覺得自己是個好爛的人,
而她....只要還肯和我說話,就滿足了.
後來我當上了班上的康樂股長,
於是乎就起了個主意:
為何到了大三還要玩團體戰?
各自行動方便多了.
我們想出了個旅遊計畫,
對當時還騎單車的學生算是新的經驗:
那就是 ~ 我們租休旅車去阿里山露營.
人數就我們寢室外加少數的鄰居寢室同學,
然後去邀「芬」寢室的女生.
一路上都還好.
到了那裏紮營後,
在我們旁邊紮營的陌生男生過來搭訕我們這邊的女生.
而我們這邊的女生也很健談的和他們聊了起來.
後來連晚上坐在營火邊,這些男生還要繼續過來聊....
像這種情形要怎麼說好呢?
若你相約某人出去玩,
你的外出伴侶在半路上遇上了完全陌生的人,
卻也聊開了,你卻不想加入,又該如何自處呢?
我們學校男生比女生多出非常多,
對我們而言,最最不想認識的,必然就是更多的男生,
不管對方是何方神聖,完完全全的沒興趣!
而這幾位學妹們,應該都是女子高中畢業的,
又剛畢業沒多久,有男生來接近搭訕當然會覺得開心.
反正我們這幾個做學長的,總不會拉下臉來驅趕這些男生,
但我們班的同學全部很早就進帳篷就寢了.
連本來露營該有的營火旁聊天,和夜遊都免了.
就讓愛聊天的人有充足的空間去徹底的聊吧.
當下的我自然是氣炸了,可又不能說什麼,
學妹和我們出來愛和誰說話,那是她們的自由.
但不可否認的,這種情況是種非場難得的勵志機會呀!
我發誓,這輩子絕對不會再處於這種可憐的狀況!
還是大姊姊比較善解人意!
小妹妹,我沒辦法!
我確實也大大的在吃學妹的醋.
不行, 若這個學妹有這種平易近人的特性,
做普通朋友或許還可以接受,
但若想當朋友以上, 那我完全沒辦法忍受.
這也讓我覺得,能陪同她們出來,
好像變得沒什麼獨特的感受.
(我老婆就是不會和陌生人說話的人)
隔日因爬山去看日出,大家都走得很累,
在阿里山小火車上,人好多,我們都沒有位子坐.
看著「芬」疲憊的眼神,
我開口向有座位的人求情,請他把位子讓出來給芬坐,
這位好心的人也答應了! 連我都感到驚訝!
我只是想問問看,沒奢望別人會答應.
位子騰出來了就讓芬坐下吧!
但旁邊站著芬的同學玲,
就顧不到了. 非常抱歉,玲!
這趟旅遊回來便找了死黨「傑」出來商量.
(傑以前就是讀建中的)
說: 我預估無法勝任追求這位學妹,所以要退出.
但我覺得芬會喜歡傑.
傑和我都是同個性的人,
很自然我們欣賞的女孩會差不多.
傑當時說:
其實他也喜歡芬,只不過我先宣布要追,
所以他才沒和我們同行去的.
沒關係, 和我不相容的好女生,
若能和我的好朋友能交往,我也放心.
他們倆人應該會互相欣賞的.
之後,我和芬沒有太多的聯絡,
就只有我生日那次,把她偷渡進男生宿舍,
吃蛋糕加聊天而已.
再來就是她告知說接受了我們學弟當男朋友,
我跑去找傑問怎麼回事.
傑回答說什麼沒時間,要考預官,考研究所.......
聽起來不像真的理由.
雖然我當時沒告訴傑
真正令我退出的原因,
但我猜可能傑自己有所體會.
當晚我又再跑回芬那裏
說其實傑是喜歡她的.
她露出了婉惜的眼神,
說傑從來未表白過,
學弟卻有清楚的告白,所以就這樣了.
當晚.....我好忙啊!
兩邊跑,隔天還要期末考....
後世諸葛:
愛情到來的時刻,沒有時間表.
錯過了,這輩子就沒機會.
女生呢? 請別全等別人告白!
有技巧的稍微透漏一點點,
看得懂的男生會知道該怎樣做的.
若能換來真愛, 又有何不可呢?
接下來的日子變得更淒涼.....
同學都畢業了,
而我必須延畢.
宿舍裡的同學全走光了.
只剩下我獨自一人看著一張張空曠曠的床鋪.
走出了宿舍, 剛好瞧看見芬騎上男友的機車,
也走了......這也太阿信了吧!
(此時該放日本演歌)
1988年夏
2002年過後的某一年某一天
想把老照片掃描進電腦,
看到了當年去阿里山的合照.
想說用Google找尋一下看看如何?
沒想到,一敲她的名字,第一行就找到了!
原來她在學校任職,
所以搜尋到她學校的資料.
我寫了封電子郵件,想確認一下是否同名同姓?
沒回覆.
好吧,那我就打通越洋電話到她學校的分機.
別的同事接起來的,
原來她去做月子去了.
但確認就是她本人....我找到她了!
等她坐完月子回校看了電子郵件,
我們透過電子郵件續了舊,
把這十幾年當中的空檔,
各自敘述了經過,
交換了孩子的照片,也就這樣了.
真正的欣賞一個人,
和她嫁人了沒, 生了孩子了沒,
好像沒什麼關係.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