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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12:18:44| 人氣1,072|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優等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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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2010

Keeper, 該保留者(優等選項)

這兩天看了雅虎的
"10 Signs She's a Keeper",
"10 Signs He's a keeper",
還有 SS小燕之夜 2010-12-17
播出,題為「兩性專家在書上沒教的事」
(特別來賓: 王文華, 江映瑤,H,貝莉).



那是哪十個指標呢?
(原文字是那種不能copy&paste的Flash slideshow)

女:
1.) 她也喜歡他的興趣
2.) 她尊重他的獨立 (有給男人足夠的空間)
3.) 她尊重她自己的獨立 (不要沒男人就活不下去了)
4.) 和他的家人和朋友相處得來
5.) 他可以依靠她.
6.) 他的狗也喜歡她 (動物很靈的)
7.) 發生爭吵時可以妥善的結束,而不是弄得很難看,
    或變成長期性,秋後算帳的事件.
8.) 不為什麼的為他煮東西吃.
9.) 不會企圖改變他.
10.) 可以忍受他的「男人習慣」(衛生,打呼).

男:
1.) 他把妳放第一順位.
2.) 在危機時肯支持妳 (生孩子,家人的死別)
3.) 欣賞妳的那些有點怪怪的習慣
4.) 用行動表示對妳的關心(主動檢查妳的汽車的胎壓)
5.) 會客氣和慈祥的對待別人如父母(他的,妳的),
    餐廳服務生,對小動物有愛心.
6.) 表現出一致性, 一言九鼎, 不要忽冷忽熱.
7.) 願意和妳創造共同的生活. (不要不婚主意的)
8.) 可以應付得了妳的情緒
9.) 衝突管理可顯現人格. 好的男人會說出感想,
    想要什麼,可接受批評,
    肯聽妳說心理話而不會中途用
    糾正或怪罪的言語來打斷妳.
10.) 是個成熟的男人. 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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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項都只是幫助我們決定
要不要和這異姓繼續交往.

好像有共通點 ~
男女都希望對方:

* 可靠, 不要問題一出來就想逃.
* 自己一人也可活得下去, 不要太過於依賴別人.
* 表裡要一致, 不要雙面人.
* 可以和既有的生活圈的人和平相處.
* 會無私,沒有企圖心的, 給予關懷.
* 接受自己的全部, 包括壞或怪習慣.
* 理性的處理爭吵.

但這幾項並沒有涵蓋到夫妻或當父母的層面,
只是長期相處,親近的「伴侶」,甚至當好朋友的條件.
所以只能當異姓交往開始的條件.


那小燕之夜那天(12/17)的兩性話題呢?
4位來賓都目前未婚,
三人從未結婚或有穩定固定親密異姓朋友.
一人(叫 H 的那位)離婚.

當天的主題就是這幾位兩性作家
自己的感情觀.

王文華說: 感情成功有小孩, 感情失敗就有小說

貝莉說: 相信真愛是個愚蠢, 但必須堅持的事情

江映瑤說: 只要不開心, 就分手

H說: 不管什麼情況, 都要把傷害降到最低

那我說呢?
有小孩, 感情會變. 可變更好, 也可導致分離.
結婚沒生小孩, 就像去遊樂場而沒坐雲霄飛車.

「真愛」啊? 好純真的想法.
愛會慢慢轉變的. 情人會變親人的.
當然可以一直有熱戀的感覺,
但恐怕必須要換人喔.

所以這就是江小姐的結論:不開心就分手.

但我也有個小認知:
無論和誰在一起,都會有不開心的事.
只差在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事情
讓你不開心.

若不開心就貿然的換人,
只怕會不停的換下去,
直到天荒地老!
(那是說好聽的. 說難聽的~就是老到沒人要)

H 果然是有婚姻經驗的.
如果有經過結婚,
建立共同的家,
甚至有孩子了,
當然就不會輕易的說分離.
因為, 孩子根本分不掉.
孩子與父母的連結,
就像魔戒一樣,
控制著你,砍不斷的.
~~~~~~~~~~~~~~~~~~~~~~~~~~~~~~~~~~~~~~~~~~~~~~~~~~~~~~~

是否我們現代社會太複雜了?
我們追尋著根本不存在的「幸福 與 快樂」?

好懷念小時後的那種
小男生愛上小女生
「我喜歡妳!」
「我也喜歡你!」














台長: Marti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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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緹
說實在已婚跟未婚者的行為模式與感觸就差很多
像王偉忠之前寫了一篇文章
就是在鼓勵結婚的好

我當然也知道結婚很好
有人照顧很好
但若是找不到那個可以共同生活,互相體諒的人
反而讓自己陷入蠟燭三頭燒的女人(工作,孩子,長輩)

只能說

好辛苦
2010-12-24 15:25:28
版主回應
如果不結婚的話, 父母總會掛念,
說孩子生病了, 老了, 會沒有伴照顧.

大家都知道婚姻中要互相體諒,
問題就是當時間拖長了,
同樣的事情重複又重複,
很難保證人會如何反應.

成立和維持一個家的確很不容易呀!
2010-12-25 05:52:04
Lazybone
祝你聖誕快樂!!
(合自己胃口 志趣相投的 就是keeper lah!)
2010-12-25 14:01:17
版主回應
Dear Lazybone,

祝妳新年快樂, 心想事成!
2010-12-25 21:17:38
坎→砍

人和人還是相敬如賓吧

這樣才能看見對方的優點

...................
以前好喜歡一個男人
但我無法變成他想要的

而他的習性(抽煙、跩)我也很難茍同

於是分了
但我還是很喜歡他
...................


目前覺得愛情沒那麼偉大
如果兩個人相處
不需要什裝飾

不說什話
也可以很快樂的過

那就夠啦

可結婚
可不結


出去玩
兩個人都達成共識就好
2010-12-28 23:53:04
版主回應
謝謝點出錯別字, 有時寫部落格已是
夜深人靜時, 眼有點花了.

剛度了個小假回來.

說到出去玩, 好像有時情侶或夫妻
出去玩容易吵架, 不知妳沒有類似的經驗?

就我的經驗而言, 性格只能微調, 不易改變.
我們被某人吸引後, 很可能相處後,
發現對方有難以忍受的地方,
那就很可惜了.

有時候, 喜愛的人並不適合成為結婚對象,
因為成家需要的人還必須扮演
情人以外的角色.

但這也成立 ~ 適合結婚的對象
說不定就是少了那熱情.

妳得對, 兩人相處必須相敬如賓才可長久.
2011-01-04 10:49:5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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