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是貓自己的,不是我的>
兩年前的秋天,我用便宜的價格租了一層公寓開始獨居,然後終於養貓。
跟著媽媽與其他兄弟姊妹一起被救援,很好動、適應力極佳的虎斑女生。到家第一天就能吃能睡愛撒嬌,只是不給抱,倒是與我想像中的一樣。
多了一個責任之外,也讓我在家人生病住院,忙得焦頭爛額睡眠不足的時刻,幫助我維持生活的規律:時間到了就要餵,砂盆髒了就要清。
所有事情不用鬧鐘也沒得商量,時間到了就要完成,不然她就會叫到你理智斷裂。滿足後她悠哉在一旁舔手擦臉,彷彿世界的紛擾都無關緊要,我辛勞且勤奮的服務,報酬便是聞聞她有餅乾味的腳掌就繼續心甘情願,果然奴。
養貓之前聽聞許多前輩告誡,原本我不以為意認為自己能把持原則,但慢慢的客廳、書房、臥室、衣櫃全被占領,甚至睡覺的時候都沒被放過,半夜醒來看見一對眼睛盯著,結果竟然發自內心的覺得:好可愛喔~
有一種毒,叫做貓毒。
感情當然需要培養,將近兩年的時間,她才逐漸的能夠在我的面前坦肚而眠,或是睡在我的腳邊,或是關掉我的電腦,或是掛掉我的來電...
還好跑酷能力很強但卻不太破壞我的東西算是頗有品德,雖然還是不給抱且偶爾咬人,但她沒有嫌棄過我,常常會舔舔我的手,蹭蹭我的腳讓我知道:「你就是本喵的人,我罩你。」
真好,我是有貓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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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抱>
他說那些女人應該都是因為錢而靠近他的。「實在令人有點厭倦。」
我笑笑的,卻不敢說:但除了錢之外你有甚麼能給她們呢?你甚至不願意給錢呢。
我和他的關係已經是這樣了,線上聊聊、一年見兩三次面,他的生活依舊豐富精采,而我與他斷聯的一年裡也有所成長:工作的忙碌讓時間有加乘的效果,我最後接受了他說當朋友比較好的提議,並且不再期待任何可能。
不期不待,實證過後我現在是很肯定不會受傷害。
只是在這兩年裡屈指可數的實體會面,分別時他都擁抱了我。
那個擁抱對我來說已經變得陌生,且有太多我讀不懂的資訊了。
我心跳加速呼吸急促,腦裡不停轉著:
這是甚麼意思?
朋友間會這樣嗎?
我還沒辦法跨越嗎?
這到底是甚麼意思???
回家後還無法冷靜只好點隻菸,煙霧裊裊中想起那些為他流過的眼淚,或許他從不曾心疼過。他用自己的能力及努力得到了眾人欽慕的回報,擁抱我或許只是他還希望自己是個好人。
至少他還給了我擁抱。
雖然給我錢我會更高興。
但我永遠無法討厭這個男人,他就是那樣意氣風發自信滿滿,有許多令我欣賞的優點,我喜歡他勝利的樣子大於不安的模樣,也希望他能快樂。
所以我不需要揣測這個擁抱,因為那只是風,在你經過的時候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