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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9 22:13:57| 人氣21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英國…10歲就能當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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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設在社區  藉助同輩壓力  審理青少年鬧事、欺負弱小

  為了讓青少年了解不當行為對社會的危害,英國蘭開夏郡一個城市將於三個月內展開新計畫,只要孩童年滿十歲,就有機會擔任陪審員或法官,審理青少年醉酒鬧事等反社會行為。參與計畫之一的慈善機構NACRO執行長卡瓦狄諾表示,被同年齡的人審判,影響更深遠。
  這項計畫在英國屬首見,理論依據是青少年受到同輩壓力時比較願意改變行為。
  蘭開夏郡普利斯頓市投下四十八萬七千英鎊(約台幣三千一百六十萬元)經費,遴選十至十七歲學生接受特別訓練,審理的案件主要是犯行輕微的反社會為,諸如醉酒鬧事、塗鴉、欺負弱小、破壞公物等。
  小法官的「法庭」設在社區中心,可裁決做錯事的青少年接受罰款、清掃街道,或寫信向受害人道歉等責罰。青少年也可能必須面對受害者,讓他明白自己行為的後果。最後,犯錯者必須簽下「合當行為合約」,保證以後行為遵照合約規定。
  這項計畫是由普利斯頓警方與推動減少犯罪的慈善機構NACRO共同負責,NACRO執行長卡瓦狄諾指出:「被同年齡的人審判,犯錯的孩子不會覺得是大人在找碴,影響更深遠。同輩壓力可幫助青少年了解自身行為,對其他人和社會的影響,進而承擔責任,改正行為,也比較不會再犯。」

台長: 走不動ㄉ老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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