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8-06-21 18:23:25| 人氣592| 回應18 | 上一篇 | 下一篇

麥當勞叔叔大鞋傷人 賠3萬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都是「麥當勞叔叔」惹的禍!五歲的董小妹妹和媽媽到麥當勞台北市林森南路店用餐,跌倒撞上麥當勞叔叔塑像右腳突出的鞋頭,額頭血流如注,痊癒後留下疤痕。台北地院依過失責任及消保法懲罰性賠償規定,昨天判決麥當勞應賠償三萬元。


法官指出,麥當勞是國際連鎖速食餐廳,應該提供顧客用餐區的安全,但該店麥當勞叔叔塑像位置擺設不當,致顧客通行走道狹窄,加上塑像右腳鞋頭超出底座,懸空突出,容易絆倒顧客,麥當勞顯有疏失。


去年三月廿日下午五點多,董小妹和媽媽、妹妹到台北市林森南路麥當勞店用餐,餐後媽媽帶小女兒到二樓廁所洗手,董小妹在樓梯間跌倒,頭部正好撞到走道旁麥當勞叔叔塑像鞋頭,頓時血流如注。


董媽媽立刻將女兒送醫,董小妹左額有一公分撕裂傷,縫了四針,痊癒後留下疤痕。董小妹的爸媽認為麥當勞事後沒有致歉,一狀告上法院。


董媽媽在法庭上指出,當天下雨,麥當勞地板溼滑,未做防滑措施及警示,導致女兒滑倒,且麥當勞叔叔的鞋頭太尖銳,女兒正巧撞上才會傷得那麼重;麥當勞應賠償醫藥費、精神慰撫金及懲罰性賠償共卅三萬元。


麥當勞辯稱,公司與顧客間沒有消費契約關係,不適用消保法;且當天餐廳地板沒有溼滑,倒是董小妹手上有一枚玩具戒指,可能是跌倒時撞到戒指尖致額頭受傷。意外發生後,麥當勞已負擔送醫交通費及部分醫療費用。


法官審理認為,麥當勞是國際連鎖速食餐廳,提供消費者用餐服務,屬於消保法所稱的「企業經營者」,與顧客間當然適用消保法,對消費者用餐空間及設施負有確保安全的責任。


法官指出,當天台北雨量只有四毫米,一樓地板可能溼滑,但二樓沒有地板溼滑情形,董小妹跌倒非因地板溼滑。


判決認為,麥當勞沒有提供安全的用餐環境,造成董小妹滑倒受傷,兩者有因果關係,應賠償一萬元醫療費、三萬元精神慰撫金及二萬元懲罰性賠償;但因董小妹是在追趕媽媽時滑倒,應負一半的過失責任,因此麥當勞只須賠償三萬元。


藍藍路您真是雖了

台長: HAKU
人氣(592) | 回應(18)|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搞笑趣味(笑話、趣事、kuso)

/
陰毛手機怎麼啦!!
2008-06-21 18:30:42
/
什麼
我都傻了!!!
2008-06-21 18:31:42
/
哈哈哈哈
陰毛是我們班一個人的綽號喔!!!
2008-06-21 18:35:14
★ . 163

期末考加油吧:))

我家貓喜歡聞異味
XDDD
2008-06-21 21:36:45
欸嗨我是康康
藍藍路真是可憐
誰不得罪偏要得罪那女人
真可悲嘖.
可是他那女兒撞這麼多下因該也死了吧
命真大內
2008-06-22 01:19:09
黑小炭
哈哈 我也要衝刺拉 一起加油巴
2008-06-22 08:51:04
*.柑橘茶.#

我也是你也是噢

:)
2008-06-22 11:34:50
╭ 夢 × 天空 ╮
狗狗如何安樂死?

唉~擺麥當勞叔叔也有錯
好可憐哪
2008-06-22 13:40:15
李宛凌.
哈哈
期末考加油阿
要及格阿=)))
2008-06-22 15:00:13
[ 魅, ]♥
加油吧加油吧!!!!!!
哈哈哈哈哈哈.
我期末考完蛋了(嘆)
天啊!!!!!!!!!Orz
--
那間麥當勞雖小.
嘖.
2008-06-22 15:01:56
u是我的姓*
我個人覺得
那小妹還真白目= =

但是麥當當這樣也蠻危險的
2008-06-22 23:48:41
♥ 上輩子我是雲‵
   哇ˋ
   麥當勞叔叔也有犯錯的一天芽
   
   之前還看過一本小說
   講麥當勞叔叔跟人談戀愛 xD
2008-06-23 11:22:02
小雞雞
噢優威我超忙得現在才回
哈哈哈哈哈哈
過的好嗎最近
2008-06-25 16:14:32
R夠狗
靠北血流如注哈哈哈

看小朋友還敢不敢吵著要吃麥當勞
2008-06-26 11:45:59
黑小炭
我回來摟 這2天過的好嗎?
2008-06-30 09:46:18
【小芋♥】
看你還敢不敢藍藍路
2008-07-01 17:05:35
西瓜 SUIKA
好白吃
2008-07-02 16:44:57
留言妮
我失蹤兩個多月了=ˇ=
2008-07-02 23:36:2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