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34 year-old said: 'I doubt that fidelity is absolutely essential for a relationship. It's worse to leave your partner and talk badly about him afterwards.
'Neither Brad nor I have ever claimed that living together means to be chained together. We make sure that we never restrict each other.'
X義憤填膺的公評完部落客的緋聞後,
我引用了裘利的這段話。
「不愧是裘利!等等,為什麼裘利這樣說,
妳就很愛她,我說,妳就@#*(&....」X說。
「不會啊,我也很愛妳啊。」我說。
然後X貼了幾支polygamy的影片給我看。
其實我根本不需要說服,反覆咀嚼了幾年X當年的提議,
認識了一些人,聽了些故事,
我也不覺得貞操是維繫感情之必要。
「那妳為什麼給我的回應是...」 X說。
「妳當初的提議是,妳和妳男友在一段開放關係,
而妳要我當的角色像是情婦耶。和布裘關係不一樣吧?
他們是公開的在一起耶。
我不反對你們的想法啊,我只是不想當情婦而已。」我說。
「我後來提議的又不是那樣..」 X說。
「我是不在乎妳當我情婦啦。」我隨便說。
「咦?!?!好啊我當妳情婦!!!!!」X開心說道。
她後來提議的,是我找到我的partner後,她可以當我的情婦。
不過,那也不是我想要的關係。
我不想對一個無法承諾的人承諾,即使只是承諾當情婦。
「但是那樣的關係,和我們現在有什麼不同嗎?
妳心中的在一起,等於我心中的單身,那就是現狀啦。」我說。
這是什麼,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嗎。
「妳有partner的時候我還是可以當妳情婦啊!」X說。
「再說。」我說。
我可不想幫我任何未來的情人決定。
畢竟這不是我非要不可的關係。
「我無法對任何人commit。」X說。
「我知道啊,所以我才不想和妳有relationship啊。」我說。
因為對我來說,
即使是open relationship,都還是有commitment。
任何感情能夠前進的精髓就在commitment。
不論是一起付房租、養小孩、甚至只是最基本的一起終老。
沒有relationship的協議其實也沒有差,就逐條審議吧。
其實她都不知道,她愛我,我愛她,
我們一直做朋友,每次吵架我對她的不離不棄,
都已經是一種自然而成的commitment了。
但是還是別讓她知道,免得她退縮。
那天又吵架,她又衝出我的視線範圍,
我漫步回家、心想怎麼如此衰,
結果她就在我家巷口等著。
聽她講着歇斯底里鬼打牆的委屈半小時後,
「妳是要我道歉嗎?可是我沒錯,不想道歉。
還是妳在等我耍白癡哄妳?」我說。
她沈默,眼眶打轉淚水,
我居然就在那剎那,決定耍白癡哄她了。
「好啦,別生氣啦。握手和好嘛。」
我厚著臉皮、嘻皮笑臉的抓著她的手。
我們和好了,還吃了宵夜。
我明明就送她到捷運站口,她又回頭送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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