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妳傳了封簡訊問說我介意不介意和妳同學一同吃飯。
我有些詫異,當然回「隨意」,只是我不餓,讓你們決定吃什麼。
搞不好是妳新歡,我心想,
不然一個月不見而妳寧可聯誼會?
結果是妳一群十幾個同學要聚餐。
「那沒關係妳去吧。」我說。
「算了,反正我和他們也天天聚餐,都答應妳了。」妳說。
於是妳來了。
妳看起來氣色很好,心情也很好。
吃完飯,來我家,我跑去大便完後我們坐下來聊了天。
「妳真的是外星人耶。
我到現在還記得我第一次看見妳眼淚是透明時,不可置信的感覺。
我現在還是覺得妳是外星人。」 妳說。
我嘴上笑著,心想著我不知道為妳流過多少透明的眼淚,
只是妳再也不需要知道了。
有時候想想也真是好笑,
妳一樣覺得我很好,
一樣覺得我們很合,
但是妳真的就是不喜歡我了。
毫無理由的。
妳即使再去喜歡世界上再多的男男女女,
然後覺得他們都和妳不合,
也不會再回來喜歡我了。
妳說最近妳和了個心怡的對象出去約會。
那人保護慾太強讓妳覺得他很大男人讓妳不爽。
妳說當初妳那位踢也是那樣。
妳說妳開始覺得婚姻確實要有個儀式。
但妳仍覺得那是可有可無的東西,妳比較想追求事業。
我知道這些新的心得都與我無關。
妳走時時間還早,我於是回叩給Y,說晚上可以去看電影。
於是我和Y去看了電影,過程都頗愉快的。
最後我們難得分道揚鑣因為我好累。
而且和妳的約會其實讓我心情很悶。
我只想好好回家安靜一下。
破壞王最後那句「 Because if that little kid likes me, how bad can I be? 」
大概也是當初妳喜歡我時我的感覺吧。
一種得到救贖的感覺。
在遇到妳之前,我以為自己只能一直當一個自私的混帳。
遇到妳之後我才知道原來我可以為別人作很多事情,
即使我已經沒有資格對妳好了(說真的連朋友資格都還好),
但至少因為妳我學會怎麼讓身邊的人開心一些。
於是我非常喜歡妳,喜歡的像是小孩的聖誕禮物那樣喜歡。
即使我也有非常厭惡妳的時候。
即使我們再合也不可能和彼此在一起了。
於是我與妳又回到當初的原點:
我們相處的時候愈合,分別之後我就愈感傷。
喜歡妳也不能說出來,免得被妳當成什麼可悲的變態ex(其實這怎麼好像比以前糟)。
妳一直堅持我和Y有一腿。
我卻一直心想著,如果真的有就好了。
或至少有個別人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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