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都在搞一些簽證和機票的前置作業。
今天弄好了財力證明,明天回去拿護照。
沒意外的話,應該可以在下週妳生日前通通搞定。
但我沒有要理妳想買B牌化妝品的慾望哈哈哈
反正妳自己錢那麼多自己去買XD
剛剛發現我當初居然有紀錄許下那個鬼承諾的場景。
果然寫報台是對的哈哈哈。
http://mypaper.pchome.com.tw/astro1027/post/1320444864
再回頭看以前的對話,
以前真的是曖昧愛很兇玩火玩很大。
話說回來,
或許只是因為聖誕節這種東西,
好像就是該和家人過,
而妳也不知道怎麼的成為了我最接近家人的人物了。
“...我之前在西雅圖才覺得我好不孝!而且和妳有關!“ 妳那時說。
“為甚麼??甘我屁事啊!“
“因為我爸媽雖然都會和我skype啊......
反而是和妳skype的時候我還覺得妳比較像家人。“
“欸,不然妳以為為甚麼人要結婚。“
“甚麼屁?“
“結婚不就是為了讓兩個沒血緣關係的人可以真的變成家人嘛“
“但是也有人為了錢財或其他附加利益好不好!“ 妳這個不婚主義者不出乎意料的反駁我。
“哈哈哈哈哈我知道啊但是我說的又不是那種。
我說的是我心中結婚的意義。“
*
最近也沒甚麼,
我們保持分手狀態,
卻也像兩岸關係一樣,
不戳破就處得好好的。
妳吃豆腐的簡訊依然讓我臉紅心跳。
最近秋冬意來襲,
特別容易在每個我們打鬧過的地方、
每個我等妳的地方、每個我和妳講電話的地方...
看到妳當初的畫面重現。
而大部份的畫面都是在我們開始有一腿之前。
畢竟我們真的有一腿的時間也不過就那兩個禮拜,
至於妳飛往北美前的那兩個要鳥不鳥的月......哈哈哈。
其實我愛妳,有90%(或更多),
都是在那時的基礎建立的吧。
纔會導致後來即使妳那麼鳥了,
也總是不太影響到甚麼......
因為只要妳還是我朋友我就很難不愛妳吧。
頂多,我們最後不能在一起,如此而已。
看吧,我已經很說服自己要看開了。
一生中可以和the girl of my dreams談情說愛過,
(經過那麼多鳥事我還是覺得妳是the girl of my dreams耶靠我是不是有毛病)
可以和好朋友在一起過,
真的就只有,一個字,爽!!!!!
好啦我沒白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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