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日是聖枝主日。我們懷著恭敬、愛慕和感謝的心情默想耶穌的苦難。今年是教會禮儀年歷上的丙年,默想由路加聖史來領導。路加聖史記述的耶穌苦難有兩點特色,就是他對主耶穌的尊敬和欽佩。
我們可可以在他的忌諱上看出他對耶穌的尊敬。他迴避不談耶穌苦難中殘忍和羞辱的情節。他不談鞭打,更好說,不用“鞭打”一詞,而以比拉多口中比較含糊的“我懲治他”的話來代替(23,22)。他不談“荊棘茨冠”,不想說出主遭受這樣的羞辱。他不提耶穌在公議會受審判時有“許多假見證出庭”控告他,而只援引耶穌的回答,來強調耶穌是基督和是天主子。這樣,他就是這樣教導我們,要像他一樣,抱著尊敬的態度來重溫耶穌的苦難。
聖路加也表示了他對耶穌的欽佩。耶穌是義人受苦,順從天主旨意,接受所有苦難,幫助別人悔改並與天主和好的表率。在敘述耶穌山園祈禱時,再三強調“免陷於誘惑”這一點。起初耶穌說:“你們應該祈禱,免得陷於誘感”,並且以身作則,怎樣祈禱為免陷於誘惑(22,40-42)。最後他又重說:“你們怎麼睡覺呢?起來祈禱吧!免得陷於誘感”(22,46)。
耶穌在被捕之初便顯示了他的寬宏大量:當有人用劍砍了大司祭的僕人,把他的右耳削了下來。耶穌便出面阻止,摸了摸那僕人的耳朵,治好了他(22,50-51)。
耶穌充滿慈悲。被釘在十字架上了,他還說:“父啊,寬赦他們吧! 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23,34)。他又對右盜說:“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23,43)。這句話表示耶穌心胸開闊,寬宏大量,同時也對自己的勝利富有信心和把握。他知道他是勝利者:從父心中而來的愛使他在任何時刻總是勝利者。
全部苦難史的意義在最後晚餐這第一件事上說得一明一白。在這件事上我們看見耶穌怎樣懷著熱烈的期望迎接他的所有苦難。他不是說嗎:“我渴望而又渴望,在我受難以前,同你們吃這一次逾越節晚餐”(22,15)。
在這時刻,他把他的全部苦難預先提出來,把它們統統轉變為最偉大的愛的表記。路加記載耶穌的話,說: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棄的。 你們應行此禮,為紀念我。晚餐以後,耶穌同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為你們流出的血而立的新約。”(22,19-20)。
耶穌用這些手勢和這些說話轉變了事件的意義:原來是消極的、悲慘的、顯示人性種種惡毒的事件,現在已轉變為積極的事件。這是耶穌聖心的愛的功勞,是耶穌聖心的愛承擔了那些悲慘的、不公道的情況,而使它們成為奉獻自我和成立新約的機會。
所以,當我們聆聽耶穌苦難史,不應該只顧悲傷和沮喪,而應當滿心喜樂,苦難是天主的愛 的最大顯現, 是 天主的最大啟示:天主是愛。苦難的情況固然是悽慘,但是已被愛所超越了。
耶穌給予苦難的意義也顯示在他對門徒們說得這句話裡:“我在你們中間卻像是服事人的”(22,27)。他成為天主和人的僕人。他為我們服務,他承擔我們的命運,承擔我們中最可憐、最不幸者的命運,用他的恩寵和愛把它從內到外完全轉變了。這就是他給我們提出的服務。
讀經一講上主的僕人,他將自己的背轉給打擊他的人,自己的面頰轉給抓他鬍鬚的人,面對侮辱和唾汙,沒有遮掩自己的臉。他是順從聽話的僕人,像兒女順從父母般,讓天父引領他去顯示世上最大的愛。因此,先知預言說他“不會受侮辱”。
把這段話拍合在耶穌身上,意思是耶穌受難,是勝利,而不是擊敗。
讀經二也如此。它概括耶穌一生生活,強調他的高高舉揚。保祿肯定說:“他自謙自卑,服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因此,天主高高舉揚他,賜給他一個名號,超越一切名號”。
從此眾人都應當承認耶穌是是主,以光榮天主聖父。
在耶穌苦難史中有幾件事和我們密切相關,特別是伯多祿的三次否認耶穌。在這件事上我們看出我們人性是多麼軟弱。
伯多祿曾在最後晚餐中向耶穌保證,自己預備同他一起下獄,同去受死(22,33),但耶穌知道,伯多祿當時尚未慷慨到為他殉道的地步,所以對他說:“伯多祿,我告訴你:今天雞還未叫以前,你要三次說不認識我”(22,34)。
只有耶穌一人有能力面對並克勝那要求犧牲自己生命的可怕戰鬥。唯有在他受難後,藉著他的苦難,殉道者才能依靠他的恩寵的幫助,有勇氣面對所有折磨來為他們的信仰和他們的愛作見證。
事實上伯多祿並沒有做到向耶穌保證的慷慨定志。正如耶穌所預言的,他三次否認了主耶穌,一次比一次更缺自信。三次過後,雞便叫了,耶穌回頭看伯多祿,伯多祿才想起主對他說的話來,走出去。淒慘地哭起來(22,53-62)。接觸耶穌引起痛悔和定改,因此造成靈魂的重生。
在記述比拉多審判耶穌的案件上,路加強調耶穌的無罪。比拉多初次見到耶穌便知道耶穌無罪,他對司祭長及群眾說:“我在這人身上查不出什麼?罪狀來”(23,4)。
但是他們越發堅持控告,由於他們說耶穌曾在加裏肋亞傳教,比拉多就把他轉送到黑落德那裡。因為那是屬黑落德統治的地區。
後來黑落德把耶穌送了回來,比拉多召集司祭長、官吏及人民來,對他們說:“你們給我送這個人來,好像是一個煽動民眾的人。看,我在你們面前審問了他,而你們告他的罪狀,我在這人身上並查不出一條來。而且黑落德也沒有查出,因而又把他解回到我們這 來,足見他沒有做過應死的事。”(23,14-15)。
後來,民眾要求釋放巴拉巴,不釋放耶穌,比拉多又問他們:“這人到底作了什麼惡事?我在他身上查不出什麼應死的罪狀來”(23,22)。
可見聖史路加怎樣再三肯定耶穌的完全無罪。耶穌是無辜而受苦難的人,他的受難是為救贖罪人,他純粹是為了愛,而承擔了背判死刑的罪人的命運。他就是這樣把他的恩寵散佈在人生的種種情況中,連最悽慘的情況也包括在內。
耶穌顯示他的寬宏大量,當他轉身向那些跟隨他,捶胸痛哭的婦籹說:“耶路撒冷女子! 你們不要哭我,但應哭你們自己及你們的子女”(23,28)。
耶穌更關心耶路撒冷的命運,不關心自己的命運;他常常他為別人著想,不為自己著想。
耶穌苦難史結束有一個啟示。耶穌大聲呼喊說:“父啊! 我把我的靈魂交托在你手中。”說完這話,便斷了氣(23,46)。這叫我們知道耶穌的死是回到父那裡。
百夫長看見所發生的事,遂光榮天主說:“這人實在是一個義人”(23,47)。群眾們見了這些情形,都捶著胸膛(23,48)。
耶穌的死亡引起悔改,是生命的泉源,是人的重生,是在愛和信賴內與天主和好。
耶穌苦難是取之不盡的恩寵寶庫,其中所有情節都有深邃的意義,都可使我們目睹天主聖愛的驚人顯現。
耶穌苦難促使我們謙虛。我們知道,我們是頑強地抗拒天主的人類的一分子。
但是耶穌苦難也給予我們結實的希望。我們知道,耶穌克服了罪惡與死亡;是為了我們,是為了讓我們也分享他的勝利。在耶穌苦難之後,藉著他的苦難,我們便可昂首挺胸地做人,因為我們知道耶穌很愛我們,他的苦難把我們的一生轉變為積極的,好讓我們能像他一樣,活一個新的生活。
因此,我們一面感謝天主,一面接受那可以轉變整個世界的寶貴恩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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