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吳孟芸
為了拯救Miss Right,魔法王國的愛德華王子來到二十一世紀紐約,自以為完成任務後,兩人漫步於布魯克林大橋;傻裡傻氣的愛德華王子戴自由女神六角星芒綠色頭飾,大啖熱狗,手拿合金水壺,壺身印有「I♥Y NY」字樣,活脫脫就是一個具體而微的觀光客典型。
紐約歸來,我重又複習了手邊以這座大都會為舞台的電影,和過去專心於劇情發展不相同的是,關注焦點轉為通常充當過場的街頭空景,崇山般拔地而起一幢幢巨廈、河谷也似迤邐而去一條條長街、猶如地底什麼小獸在洞穴口掘出微微隆起小土塚的一座座地鐵站,一發現那些哪怕僅僅只是踩踏過、目睹過的場所,都一眼識破竹節蟲、枯葉蛺蝶、變色蜥蜴般地,眼光驀地放亮。
紐約會是最頻繁於銀幕擔綱的大都會嗎?伍迪艾倫《艾莉絲》裡瀰漫草藥味的中國城、馬丁史柯西斯《蠻牛》裡鬧吵吵的布朗克斯(美國朋友說,沒事不要往那個地方跑)、柯恩兄弟《醉鄉民謠》裡六○年代「既不新穎,也不過時」的華盛頓廣場……地域空間變身為符號,電影既反映了也強化了多元種族與不同階級各有各的地盤的現實與想像,3D立體拼圖似地嵌合成一個大蘋果。
紐約的待客之道
迪士尼《曼哈頓奇緣》則像觀光宣傳長片,一雙天真得過分的魔法王國少男少女,穿梭於曼哈頓,這倒也是此地充斥著觀光客的魔鏡顯影;在刪剪掉的片段裡,愛德華王子除了戴自由女神頭飾、吃熱狗、拿「I♥Y NY」水壺,還懷著絨毛小熊、帝國大廈模型、曼哈頓街道圖,外加紐約旅遊手冊,那種景點「吃到飽」土包子模樣,好像是我也許是你,已不只是再現一名觀光客形象,而更像嘲諷了。
慇懃周到、熱情友善,並非紐約的待客之道,就不拿它與擅長賺觀光財的日本相比了,即連據說與人總是保持禮貌距離的倫敦,我的經驗裡,也還要更體貼些。就比如說吧,公共廁所──如果你沒去過紐約而即將出發,別說我沒提醒你──公廁在紐約正如恐龍或多多鳥在地球上,已經絕跡了;或是觀光景點路標,難得看到一張,那種態勢好像走進人家的豪宅大院、走進人家的作息裡,誰會在家中貼這裡是客廳那裡是廚房、廁所、主臥或客房?
當然啦,還有物價,紐約居全美之冠,我住的那個四十七街與第三大道交叉口附近的范德堡YMCA,單人床書桌冰箱之外僅容旋身、沒衛浴沒電話一個單間,一晚一百美金。人類學家李維史陀以五個座標來描述旅行經驗,包括三維空間、時間和──「社會階層結構的轉變」:旅行不僅僅是把我們帶往遠處,還使我們的社會地位上升或降低一些。它讓我們的身體置換到另一個空間,同時,不論更好或更壞,我們也脫離了自己原來的階級脈絡,唯有親身體驗才會知道自己的社會地位發生了什麼意料之外的變化,這變化了的社會地位決定了我們對眼前環境的觀感。李維史陀拿來當指標的,是與住居地相比,物價高昂或低廉的客觀現實與感受,也許更寬裕也許更拮据,除非發生奇蹟,否則不可能沒有變化;如果在紐約,一個自助旅人,多半不時在心中做著匯率換算,事實是,李維史陀一九四○年代就為當地的物價所苦了。
好奇轉變為排斥
但這並不能阻止我想重遊的念頭,並不妨礙紐約有滿街觀光客(也因此有了普遍的,出外人對出外人的親切與禮貌);有觀光客就有紀念品需求,我從未見過哪座城市像紐約,自信自戀,這裡一座那裡一座「I♥Y NY」紀念品專賣店,當我首次在時報廣場發現時,還有點好奇呢──
自由女神像、帝國大廈、洛克斐勒大樓、克萊斯勒大樓,以及二○一四甫落成、以《獨立宣言》簽署年分為高度的、一七七六英呎傲視西半球的世貿中心一號大樓等地標,美國現任總統歐巴馬、也許是存貨的柯林頓,緊接著便是解放黑奴的林肯和開國元勳華盛頓等政治人物,永不過時的超人、蜘蛛人、米奇、米妮、忍者龜、一○一忠狗等族繁不及備載的動漫角色,更多我叫不出名字的球星、明星、名流等真實或虛擬偶像,以木料、塑料、陶瓷、金屬、玻璃、紡織、皮革、紙張製成的,擺飾、水杯、菸灰缸、打火機、雪花紙鎮、音樂盒、珠寶盒、拆信刀、鉛筆、鋼筆、原子筆、鑰匙環、零錢包、手機殼、拼圖、海報、明信片、書籤、筆記本、戒指、手環、項鍊、耳飾、帽子、T恤、球衣、球鞋、夾腳拖、襪子、行李箱、手提包、吊牌……唉,我該如何記錄下這潮間帶岩礁上藤壺一個緊挨著一個、負子蟲背上囊泡般一顆顆卵蛋與幼蟲、一只鱗片交疊著一只鱗片的場面呢?
深入商鋪不過五、六步,我感覺生理湧出一股排斥感如油花浮上水面,略有點噁心、暈眩,似乎被誘發了密集恐懼症?不,不行,我必得離開了。多少日子過去,每當我一想起那個快被密密麻麻、醜陋不堪小東西塞爆的倉庫,鼻腔似仍黏附著難以泯除的廉價塑料品氣味,嫌惡感揮之不去。
落入品味「陷阱」
紐約數日,不期然地我常撞見「I♥Y NY」專賣店,不禁好奇,需要多少消費者才能支持它們於屹立不搖?坐咖啡館裡,落地窗前行人來去匆忙,而我感到為難與困惑,因為否定這些紀念品,否定的其實是掏錢買下它們的人。尤其當我於大都會美術館,啊好可愛啊一見鍾情毫不猶豫以七十五美元購下威廉君河馬陶俑時,更讓自己有了罪惡感:如果品味沒有高低、美醜是相對的,那我就不該對這批醜東西置上一辭;不,甚至連「醜」的評價都不應該有。
直到有日走大街上,我突然領悟了一個簡單的道理:我是陷入品味的「陷阱」了。所謂品味,比較接近我帶到布魯克林的《布魯克林》,作者柯姆托賓另一部長篇小說《大師》裡的一段故事所揭示的──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舞台劇首演之夜,為了維持自己心境的平靜,決定去觀賞王爾德的戲,但當他一靠進戲院,就開始忌妒王爾德了,因為「戲院裡裡外外洋溢輕快歡樂的氣氛,觀眾也準備好開懷大笑」,稍後,當「布幕拉起後,觀眾便開始哄堂大笑,但在他聽來,那些台詞卻是再粗魯不過,他覺得自己被孤立了。他完全笑不出來;他不認為劇情有趣,更重要的是,他覺得故事虛情假意極了。毫無智慧可言的角色被視為伶俐機靈;膚淺愚蠢的內容卻能引起眾人發自內心的如雷笑聲」。──這或許更接近品味的真相,亨利詹姆斯與王爾德,伍迪艾倫、馬丁史柯西斯、柯恩兄弟與迪士尼,是風格的岔路、光譜的歧異,你的菜不是我的菜,我的這杯茶不是你的那杯茶。
我終於想通,想通了這些紀念品的產銷根本不立基於品味(背後多半還有個血汗工廠的食物鏈)。否則,誰會拿錢去交換些粗製濫造的物件,迢迢千里帶回自家客廳讓已經凌亂不堪的空間更加失控,終至於爬滿塵埃、灰頭土臉像出土文物似地,以此彰顯自己的品味?畢竟就品味的角度判斷,這些東西的最佳去處是,垃圾桶;不,它們根本就不該被生產出來。
為了記憶而紀念
究其實,紀念品者,陷獸的阱、指月的手,目的是獸而非陷阱、是月而非手指;而紀念品的英文與法文拼法相同但發音相異,都寫作souvenir,英文是法文的變化詞;日本「戀物系」作家鹿島茂本身為法國學專家,他指出,souvenir法文原意為「回憶」,後來轉化為代表自己曾旅行過的土地的回憶物。所以,有哪個字提到品味或審美了?是吾心緒太無聊,種了芭蕉又怨芭蕉。
出門旅行,買點東西當作紀念也是人情之常,鹿島茂就說他熱衷於旅途上購買紀念品,尤其無法抵擋地標模型的誘惑,他曾在紐約一路買金箔剪紙紀念品,終於隨行編輯忍不住嘀咕:「老師,再怎麼樣也不會有人連帝國大廈剪紙模型都買吧。」也曾來台,為了買新光摩天大樓模型而與老婆吵架(誰還記得,一九九三落成的這幢大樓,曾是台灣第一高樓?)。想來彼道不孤,絕非特例,否則CNN不必特別羅列十五樣物品,要旅人不要再買啦。
檢視這十五樣物品,鑰匙圈、風景名勝磁鐵、大型絨毛娃娃、傳統服飾、皇室紀念立盤、瓶中星沙或貝殼、印有「I♥X」的T恤、死海海鹽、國外錢幣、免稅商店商品、球衣及周邊商品、書籍、塑膠花圈、需要額外解說功能或照顧的物品,這趟紐約之行,除了書籍(戒不掉的,就學著與它和平共處)以外,慶幸得以全身而退,但不在這份清單上的卻也有一些,尤其購自大都會美術館,叫作威廉的河馬陶俑最為我所鍾愛,我拿它向朋友獻寶──你看,圓滾滾好可愛的這匹河馬,是古埃及文物複製品,原件約有四千年歷史,通體藍釉代表尼羅河河水,身上裝飾著黑色墨水素描的睡蓮紋路;河馬是古埃及壁畫與器物上常見的動物,據說埃及人用牠來形容「分鐘」或「一下子」等時間概念,那是因為沉在水底裡的河馬,每隔片刻便會浮上水面換氣……。
不待我說完,朋友接過威廉君東瞧瞧西瞧瞧,故意唱反調似地說,「這什麼醜東西啊?」我搶回威廉君,回他,「醜就醜,因為你跟牠沒有情感連結,才會說牠醜;牠可是我這趟旅行的見證。」這就是了,為了記憶而紀念,品味之爭消音、美醜之辯噤聲,只為走過的路代言。
(中國時報)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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