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怎麼到處都是抄襲的事來來去去?——身為文字創作者(雖然默默無聞)的我﹐看了實在很不舒服。
下面是時報今天刊出的公告:
取消本屆時報文學獎 新詩首獎獲獎資格
本報訊 (20071108)
本刊於今年十月十七日,刊出第三十屆時報文學獎新詩首獎作品〈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隨即接獲多名網友、讀者舉發,紛紛質疑該詩抄襲二年前的網路詩作〈Dear Howard〉(網站「菌落病歷」,網址
http://colony1979.blogspot.com/2005/06/dear-howard.html,作者劉哲廷)。經本刊閱讀比對,發現果然兩詩題材範疇相近、語詞部分相似。於是緊急聯絡〈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作者磊兒,以及〈Dear Howard〉作者劉哲廷,聽取兩人的說法。磊兒聲稱其詩完成於今年四月,如有雷同純屬「千百萬分之一的巧合」;劉哲廷表示其詩為二○○五年六月所作。為求慎重起見,本刊亦徵詢據悉先前即閱讀過〈Dear Howard〉的詩人和作家阿讓、許赫、霂晟、蘇紹連、山貓安琪,證實〈Dear Howard〉的確為二年前的舊作。本刊隨即將查訪經過、相關資料,呈交第三十屆時報文學獎新詩組決審委員余光中、初安民、陳育虹、蔡淑玲,由他們裁決定奪。四位決審委員的意見彙整如下:
1.〈Dear Howard〉的作品完成日期,確實早於〈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就時間差而論,絕無可能前者模仿後者。
2.〈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的內涵、意象或詩句,都跟〈Dear Howard〉相近相似,甚至篇幅也差不多。
3.〈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一詩,違背了基本的寫作倫理,該詩已不能稱之為創作。
根據上述三項理由,四位決審委員一致認為,應取消〈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作者的獲獎資格。
本刊遵照決審委員決議,不予頒發〈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的獎座、獎金,並為其牴觸「振興文學,發掘秀作」的時報文學獎創辦宗旨,深表遺憾。
人間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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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看來其實原作著的詩作有得首獎的潛力。
最近老是有一些文字創作抄襲的事件﹐對於在文學的角落裡努力耕耘默默創作的我們﹐實在覺得渾身有跳蚤﹐想罵髒話又要顧及形像﹐不幹譙又不吐不快﹐全身不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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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料:
《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原詩(磊兒)
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好像你存在著而我正感受著
好像海的存在是你的存在
好讓我也一起存在著
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你的樣子
好像湛藍的天空與你是相同的顏色
好讓一隻正在飛翔的鳥也跌進了海裡變成了魚
好像我正看著一個藍色的夢
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藍色的夢
好像你是海又像天空
好讓我是條魚或是鳥
好像我在藍色的夢裡
看見了你
看見了你正坐在你的位置上
就像你坐在我喜歡的位置
看海的樣子
轉載自中時電子報人間副刊版: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Philology/Philology-Coffee/0,3406,112007101700614+11051301+20071017+news,00.html
「Dear Howard」劉哲廷的詩:
我現在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你現在正存在著我正感受到的樣子嗎?
或者說,海的存在是你的存在
或者說,我們一起存著海的樣子?
或者說,我們一起存著海的樣子──
記得湛藍的天空是你喜歡的顏色
所以,我想那就是你 你現在樣子
我現在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我現在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飛翔的鳥鑽進了海 變成了魚
像我曾夢見一個藍色的夢(記得「賈木許」
的電影「你看見死亡的顏色嗎」‥‥)
記得我喜歡藍色的夢嗎? 你是
海又像天空 你是魚或是飛鳥(好像
我在藍色的夢裡看見了你──看見
你正坐在我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轉自《菌落病歷》部落格:
http://colony1979.blogspot.com/2005/06/dear-howard.html
另﹐下面是磊兒小姐在發生事件後﹑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的兩篇聲明
http://www.wretch.cc/blog/redstairs&article_id=11319006
http://www.wretch.cc/blog/redstairs&article_id=11337957
說到「巧合」啊...這個世界上﹐果真還無巧不成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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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的網友蔡祐吉主播也被有關文章抄襲的事件困擾——也就是最近在新聞上鬧得還蠻沸沸揚揚的吳淡如抄襲事件。
新聞報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nov/8/today-show6.htm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107/17/nru9.html
下面是蔡祐吉在個人新聞台《蔡祐吉‧網路主播台》上敘述對這件事的感想: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tvbsyuki/3/1298197425/20071107185633/#centerFlag/
蔡祐吉在2006年寫的《跟運將學企管》一文: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tvbsyuki/3/1275135001/20061104174501/#895826
因為沒看過吳淡如的新書﹐所以我也不敢說究竟「抄襲」能不能成立。如果真的照報導說的﹐連標點符號都一樣﹐那也實在是太離譜了。——有誰看過書的﹑能告訴最近瘋狂研究股票到足不出戶的我(真的誇張到連上書店的時間都沒)一下﹐究竟狀況是怎麼樣嗎?^^b
無論如何我想遇到這種事情﹐吳小姐應該有比較好的處理方式﹐而不是在媒體上隔空喊話﹐先對別人貼標籤﹑扣帽子。
這是十分有失風度和風範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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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哪一次的事件﹐究竟事實如何﹐誰抄襲誰﹑誰是受害者誰無辜。
同樣身為創作者的我﹐要說的話只有一句:「抄襲是可恥的!」
不過最近我也要「抄襲」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實事件寫一本長篇小說﹐我會把某些老東家的高層在會議中罵人的說辭﹑還有講過的屁話當成台詞寫進小說裡...這樣不知道算不算是構成「抄襲」啊?到時候不知道會不會被老東家的高層們公幹?(管他們﹐反正老娘早不幹了!^o^)
總之讓人很不痛快。
創作是一種性靈和情感的表現﹐若是最終淪為利益的媒介導致創作者昧心而行﹐那就是污衊了創作的本質了。
希望所有的創作者引以自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