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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8 14:08:29| 人氣813| 回應11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一連串有關抄襲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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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怎麼到處都是抄襲的事來來去去?——身為文字創作者(雖然默默無聞)的我﹐看了實在很不舒服。

下面是時報今天刊出的公告:


取消本屆時報文學獎 新詩首獎獲獎資格

本報訊  (20071108)


本刊於今年十月十七日,刊出第三十屆時報文學獎新詩首獎作品〈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隨即接獲多名網友、讀者舉發,紛紛質疑該詩抄襲二年前的網路詩作〈Dear Howard〉(網站「菌落病歷」,網址http://colony1979.blogspot.com/2005/06/dear-howard.html,作者劉哲廷)。經本刊閱讀比對,發現果然兩詩題材範疇相近、語詞部分相似。於是緊急聯絡〈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作者磊兒,以及〈Dear Howard〉作者劉哲廷,聽取兩人的說法。磊兒聲稱其詩完成於今年四月,如有雷同純屬「千百萬分之一的巧合」;劉哲廷表示其詩為二○○五年六月所作。為求慎重起見,本刊亦徵詢據悉先前即閱讀過〈Dear Howard〉的詩人和作家阿讓、許赫、霂晟、蘇紹連、山貓安琪,證實〈Dear Howard〉的確為二年前的舊作。本刊隨即將查訪經過、相關資料,呈交第三十屆時報文學獎新詩組決審委員余光中、初安民、陳育虹、蔡淑玲,由他們裁決定奪。四位決審委員的意見彙整如下:

1.〈Dear Howard〉的作品完成日期,確實早於〈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就時間差而論,絕無可能前者模仿後者。

2.〈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的內涵、意象或詩句,都跟〈Dear Howard〉相近相似,甚至篇幅也差不多。

3.〈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一詩,違背了基本的寫作倫理,該詩已不能稱之為創作。

根據上述三項理由,四位決審委員一致認為,應取消〈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作者的獲獎資格。


本刊遵照決審委員決議,不予頒發〈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的獎座、獎金,並為其牴觸「振興文學,發掘秀作」的時報文學獎創辦宗旨,深表遺憾。



人間副刊


***

如此看來其實原作著的詩作有得首獎的潛力。

最近老是有一些文字創作抄襲的事件﹐對於在文學的角落裡努力耕耘默默創作的我們﹐實在覺得渾身有跳蚤﹐想罵髒話又要顧及形像﹐不幹譙又不吐不快﹐全身不舒坦。


***


補充資料:

《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原詩(磊兒)


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好像你存在著而我正感受著
好像海的存在是你的存在
好讓我也一起存在著
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你的樣子
好像湛藍的天空與你是相同的顏色
好讓一隻正在飛翔的鳥也跌進了海裡變成了魚
好像我正看著一個藍色的夢
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藍色的夢
好像你是海又像天空
好讓我是條魚或是鳥
好像我在藍色的夢裡
看見了你
看見了你正坐在你的位置上
就像你坐在我喜歡的位置
看海的樣子

轉載自中時電子報人間副刊版: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Philology/Philology-Coffee/0,3406,112007101700614+11051301+20071017+news,00.html


「Dear Howard」劉哲廷的詩:

我現在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你現在正存在著我正感受到的樣子嗎?
或者說,海的存在是你的存在
或者說,我們一起存著海的樣子?

或者說,我們一起存著海的樣子──
記得湛藍的天空是你喜歡的顏色
所以,我想那就是你 你現在樣子
我現在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我現在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飛翔的鳥鑽進了海 變成了魚
像我曾夢見一個藍色的夢(記得「賈木許」
的電影「你看見死亡的顏色嗎」‥‥)

記得我喜歡藍色的夢嗎? 你是
海又像天空 你是魚或是飛鳥(好像
我在藍色的夢裡看見了你──看見
你正坐在我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轉自《菌落病歷》部落格:
http://colony1979.blogspot.com/2005/06/dear-howard.html


另﹐下面是磊兒小姐在發生事件後﹑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的兩篇聲明

http://www.wretch.cc/blog/redstairs&article_id=11319006

http://www.wretch.cc/blog/redstairs&article_id=11337957


說到「巧合」啊...這個世界上﹐果真還無巧不成書啊!


***


最近我的網友蔡祐吉主播也被有關文章抄襲的事件困擾——也就是最近在新聞上鬧得還蠻沸沸揚揚的吳淡如抄襲事件。


新聞報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nov/8/today-show6.htm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107/17/nru9.html


下面是蔡祐吉在個人新聞台《蔡祐吉‧網路主播台》上敘述對這件事的感想: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tvbsyuki/3/1298197425/20071107185633/#centerFlag/

蔡祐吉在2006年寫的《跟運將學企管》一文: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tvbsyuki/3/1275135001/20061104174501/#895826


因為沒看過吳淡如的新書﹐所以我也不敢說究竟「抄襲」能不能成立。如果真的照報導說的﹐連標點符號都一樣﹐那也實在是太離譜了。——有誰看過書的﹑能告訴最近瘋狂研究股票到足不出戶的我(真的誇張到連上書店的時間都沒)一下﹐究竟狀況是怎麼樣嗎?^^b

無論如何我想遇到這種事情﹐吳小姐應該有比較好的處理方式﹐而不是在媒體上隔空喊話﹐先對別人貼標籤﹑扣帽子。

這是十分有失風度和風範的行為。


***

無論是哪一次的事件﹐究竟事實如何﹐誰抄襲誰﹑誰是受害者誰無辜。

同樣身為創作者的我﹐要說的話只有一句:「抄襲是可恥的!」

不過最近我也要「抄襲」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實事件寫一本長篇小說﹐我會把某些老東家的高層在會議中罵人的說辭﹑還有講過的屁話當成台詞寫進小說裡...這樣不知道算不算是構成「抄襲」啊?到時候不知道會不會被老東家的高層們公幹?(管他們﹐反正老娘早不幹了!^o^)

總之讓人很不痛快。

創作是一種性靈和情感的表現﹐若是最終淪為利益的媒介導致創作者昧心而行﹐那就是污衊了創作的本質了。

希望所有的創作者引以自惕。


台長: 朝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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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hahahahahaha~~~if you write about your ex-boss, that could end up 抄襲oh~~~ hahahaha
i hate it when 吳淡如 talk about this incident就一副都是別人錯的態度. doesnt matter what the truth is, she should learn to be more humble.
沒錯,抄襲是可恥的!!!!
2007-11-08 15:57:42
版主回應
我也覺得吳淡如的態度不對
在這種狀況下最好的解決方式是保持沉靜
一句簡單的「無可奉告」﹑或是「讓社會大眾評論」就可以了
何必要說到好像是人家欠他的一樣﹑到處罵別人貼標籤。看看另一名指責她的黃舒駿﹐因為是知名度比較高﹐她就不敢罵他﹐只敢對蔡祐吉叫囂﹐擺明就是欺善怕惡(啊~舒駿老是也不是「惡」~只是比較有知名度 ^^b)
抄襲與否姑且不論﹐我也認為她應該將態度調整一下
2007-11-10 01:19:17
希拉
啥米~~~

朝雲最近在瘋狂研究股票喔?!

那不是跟我們這些閒閒沒事的家庭主婦一樣咩??

麥啦~~~
年輕人要多出門去約會、玩耍、看電影、唱KTV...
不要每天關在家裡沉迷股海風雲啦~~~~

可是........

有好康的話....

要報一下喔~~~

^+++++++++++^&quot
2007-11-09 03:25:57
版主回應
啊~其實我已經是歐巴桑了啦~~~~~
出去完還是要照玩的啦~白天看股票﹑下午睡覺﹑晚上就可以出去找樂子啦 ^^
2007-11-10 01:20:21
破元子
關於抄襲這件事,元子有切身之痛。--#
我發表於無名的短文被人一字不漏地或節錄當為自己創作;
可是那些使用者從來沒跟我打聲照會......

而,在這世界上,元子最看不起的人,莫過於:
犯了錯,卻死不承認,甚至還振振有詞反咬受害者的爛人。
2007-11-09 07:16:50
版主回應
沒錯
明明自己是刨竊者﹑還要說的士別人的錯﹐這種人最可惡了
最近總是看到這種事
讓人心裡很不愉快
2007-11-10 01:21:09
依奈‧嵐
真的是很巧,被認為是抄襲也是理所當然
就算是自己寫不出來的,又不容許去拿取別人的
2007-11-09 12:11:15
版主回應
天底下的「巧合」也太多了啦...
沒錯
寫不出來也就算了﹐又沒人會怪他們
為什麼要抄襲別人的?!
2007-11-10 01:22:29
九尾魚
我認為只有英雄才會被人家抄襲

我小時候看卡通,惡魔黨最後都會派出

偽。超人
偽。正義使者

所以,想要成為真正的英雄,就必須要有人抄襲
有人抄襲,代表你已經成為英雄了

好羨慕喔,都沒人抄襲我
我也想當英雄說
2007-11-10 13:20:30
版主回應
說得好啊...
我也蠻慘的﹑沒人願意抄襲我。
咱倆一起當不能成為英雄的獨立自我創作者吧
2007-11-12 05:53:18
阿儒
創作是一種性靈和情感的表現﹐若是最終淪為利益的媒介導致創作者昧心而行﹐那就是污衊了創作的本質了。

說得好!
給妳推!
也讚同樓上說的。
能被抄襲,表示你已經變成英雄了。
所以,蔡主播是英雄!
2007-11-10 13:42:58
版主回應
是啊~~~~
我們都不是英雄
不過至少不是抄襲他人的無恥之徒
2007-11-12 05:54:47
言兼.時空
其實,

抄襲與學習只有一線之隔
2007-11-10 16:35:32
版主回應
其實我也這麼認為的哦
平常在家寫東西﹐寫著寫著﹐不知道要怎麼形容一些景象﹑人物的穿著打扮和感情時
就會很自然地拿出張愛玲
對白不知道該怎麼寫就拿出王蕙玲的劇本
寫都市會抽王文華的小說出來
想用一些很犀利的文字就會找陳雪的書
所以有時候自己看到自己的文章都會覺得自己在煮大火鍋
2007-11-12 05:58:57
我自己
九尾魚,我欣賞你!

哈哈......
2007-11-11 21:20:21
版主回應
呵呵~魚大的論點的確很讓人欣賞呀
2007-11-12 08:51:45
小颱風
抄襲,
真的很令人厭惡!

抄走了有的文字
留下人格在現場
交換
2007-11-12 00:43:21
版主回應
說得好
最終連人格都不剩的作家
他/她的作品空有文字﹐也無法讓人認同
2007-11-12 06:00:39
♥慢烏龜的笨笨&
九尾魚,留下你的網址吧,你很有趣。

看完兩首作品,似乎不可能是單純的巧合,太像了。
2007-11-12 08:31:04
版主回應
我也是覺得。如果只是單純如吳淡如說的﹐數據相同﹐那為什麼這麼「巧」的兩人剛好都套用了「MBA的經營方式」的標題
而兩人所想的思考模式﹑用到的數據正好完全一樣﹐連標點符號都沒差...唉~

另﹑九尾魚的新聞台: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ahofish
2007-11-13 08:19:32
jipin
呵呵,您好,無意間點進來的網友啦!

我這幾天也注意到這個新聞,磊兒的那首詩作確實與劉先生的作品極為相似,而且對於磊兒「千百萬分之一的巧合」及「不同時空的兩個人,竟然會進入到同樣詩的時空」的說詞,實在令我很難以接受。

但,後來,我又不巧發現劉先生之前發像也有涉及<a href=&quot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chienlc/3/1277393991/20061230192610/&quot>抄襲事件</a>,所以,霧裡看花的我,也實在搞不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了?羅生門@@”

不過,我覺得下面這篇文章,寫得很不錯就是了,也貼來給您作參考。

<a href=&quot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7111000128,00.html&quot>文字雷同難免,但不要硬拗</a>
2007-11-12 21:50:23
版主回應
啊~有新朋友耶~(最近我在發懶﹐發文超級慢﹐連老朋友都快遺棄我了)
前一陣子在看這一連串新聞時也看過劉先生從前的報導﹐據說劉先生在那一次事件之後消聲匿跡了好一陣子

謝謝你推薦的文章...看文的時候心有戚戚焉﹐看到回應部份:「建築雷同難免﹐但連裡面的家具和浴缸都一樣﹐就很難以巧合或雷同解釋了」﹐突然變成我一陣狂笑
2007-11-13 08:31:55
aery
歐!!
很期待你下一個故事喔!! :D

不過,抄襲跟模仿的定義到底在哪呢?!
其實,任何的創作之前,都是要模仿的吧
只不過,如果被看得太明顯的話,
抄襲是可恥的!!! = =
2007-11-12 23:34:41
版主回應
對我來說
抄襲就是把別人的文字和獨創性的想法當做自己的原封不動拿來發表
模仿應該是將類似的模式善佳運用
譬如說我喜歡張愛玲﹐所以喜歡用張愛玲的文字模式描寫東西﹐因而在文章中常常到用「胭脂紅」﹑「金沙」之類的形容詞
但如果寫到最後出現:「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的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然後沒註名這是前人的句子﹐那就變成抄襲了
如果吳淡如當初曾經借用過網路資料﹐在文章中說明這是來自于某網路文章﹐那就不能算是抄襲﹐可惜她沒有﹐她喜歡拿自己的名譽和人格開玩笑﹐我也無話可說
至於磊兒小姐的...那只能說是無可原宥的惡意抄襲
2007-11-13 08:40:3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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