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金剛經有一段文『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如來說法!若有取『法相』者!...

新聞台: 原光 | 台長:原光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原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