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取自 PEXELS 網站)
這些年的包租公生涯,遇到過幾次不太愉快的退租,也累積了一點經驗值,
案例一:20幾歲的年輕男性,沒工作證明(沒名片或公司門禁卡等),很急著租房,當天就要簽約,押金只付得出 1 個月,要求入住後會補齊第 2 個月。
結局:租金僅按時繳交第 1 個月,之後催繳有收到第 2 個月租金,然後就常連絡不到人,有通上電話也總是聲稱過幾天會繳房租,第 2 個月的押金也沒下文 ;到了第 4 個月我就下逐客令,給他一週時間搬離,一週後我到現場,房內及浴廁髒亂不堪,床墊也破了,地上一堆垃圾。
案例二:父親帶著剛找到工作的女兒看房,女兒是公務人員,當下馬上簽約要入住。
結局:女兒不會更換燈泡(合約載明要請租客自行換燈泡),若真要請水電師傅過去會有費用產生,所以搞得不太愉快,日後基本上我仍是沒替租客換燈泡;她住了 5 年後要請調回老家,但續租約時仍不滿一年,退租時約點交時間,電話中,堅持要我在週一上班時間到場點交,口氣差到爆
我電話中回:陳小姐,你續約未滿 1 年違約退租,我也沒有扣你 1 個月押金;點交的部份,我白天要上班沒法一同到場,你清理完傳照給我,鑰匙留在房內我 1 週內會過去清點,若都沒問題會匯款剩餘押金,人和人之間本應互相尊重,口氣沒必要如此;若要照規矩來,我也可以扣你一個月押金。
最後,她退租半年後,我被國稅局追稅!
案例三:男女朋友來租房,簽約時,男方針對合約提了幾個問題,他當下覺得不太合理。
結局:男女分手後,男方沒工作,似乎也無法付擔租金故要退租,退租當下 1 個感應磁扣掉了,不確定是不是女方的那個磁扣,我請他找到返還後,我再匯回押金;合約載明基於安全,磁扣不能自行拷貝,拷貝或遺失退租時都會扣押金。他竟自行把自己的磁扣再拷貝一份,睜眼說瞎話聲稱是原來的,但外觀根本不同,且廠商的系統也反應序號不對;匯款前我被他騙過去 2 次點交,2 次都唬弄我,第 2 次在大街上吵起來,當下真得是理智線都快斷了,還差點兒要鬧上警局。
最後,我著實不想浪費時間在這上頭,第 2 次點交時給錢,速速結束這場不愉快,半年後我被國稅局追稅!案例三及二幾乎是在同一個月退租!
案例四:工業區工作的單身女性,按時繳租,租賃時期一切正常。
結局:因身體因素要搬回南部,有天通知我會租到何時,我那時是菜鳥包租公,扣了電費就把剩餘押金匯給她,一週後進房看狀況才發現原來第三次世界大戰發生了!!屋內髒亂不堪,白色的地板變成黃垢的地板,冰箱內食物已腐敗且房內已人惡臭,小強及小小強的數量至少有 400 個以上,還有 2-3 個大小不等的垃圾袋,床墊有不體的液體及食物等。我花了一個月時間清理,用了至少 8 個水煙式的除蟑罐,威猛先生浴測清潔用品,也全用在房間的清潔,清潔完後,開窗保持通風且用 2 個循環扇吹了 2 個月,才大功告成!
我花了 3 個月!沒錯,3 個月清理這間退租!!!
要如何避免以上的悲劇發生呢,可參見下集 ”包租公之退租驚魂記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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