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是剛上國中的時候,那是一切的開始,新的環境,新的同學,新的校園生活,以及首位的勁敵。
「啊,我的書包。」
「抱歉。」
葉寧櫻,在我新買的書包上留下腳印的罪魁禍首,畢竟才剛買不到一個星期,就被人這樣踩上一腳,任誰都會生氣,好吧,也許只有我會如此暴怒,但還是會有人跟我一樣生氣的人存在吧。
「你是沒長眼睛啊,你看,上面清楚留下你的腳印。」
「所以我不是已經道歉了。」
「你以為你那淡淡的『抱歉』就可以讓我氣消嗎?」
「不然你要怎樣?」
「我們來決一勝負,贏的可以向輸的要求任何事。」
那便是一切的開始,那一天跟她決鬥後慘敗,隔天我又向她挑戰一次,結果一樣慘敗,就這樣日復一日,我在0勝844敗的情況下繼續向她挑戰中。
「葉寧櫻,來決一勝負吧,今天我一定不會輸你。」
「今天比什麼?」
這是我們每天的對話,她雖然不甘願,卻還是接受我的挑戰,實際上我早忘了自己向她挑戰的最初理由,只是我不想結束這好玩的日子,即便我很清楚,她討厭我。
隔天就是聖誕夜,我把她最好的朋友蕭嘉穎給找來。
「你要我陪你演戲。」
「嗯,因為我無論如何明天一定要贏她,所以幫幫我吧。」
「我幫你有什麼好處?」
「文岳,與其在那偷聽,不如過來聽會比較清楚喔。」我『和顏悅色』的叫起躲在後面偷聽的自家損友高文岳。
「真是,怎麼連我在偷聽都知道。」
「這傢伙明天給你使喚一天,如何?」
「喂,等等,怎麼突然……」
「成交。」
「喂,你怎麼這樣就成交了。」
「那你要我怎麼演?」
「很簡單,假裝跟我告白就行了。」
「好,賭上我話劇社的名聲,我絕對演到讓寧櫻以為是真的。」
聖誕夜當天,蕭嘉穎果然沒有辜負她話劇社的名聲,要不是跟她串通好,我還真以為她在向我告白呢,總而言之,經過這麼長時間,我總算贏她一次了,雖然手法有點不光明。
我做出了晚上約會的要求,帶她到一個空地,那裡人煙稀少而且到處開滿花,當我發現這裡的時候就決定一定要帶她來,但她沒有雀躍,依舊是那副冷漠的表情。
「你就……這麼討厭我嗎?」
「咦?」
「我問你,你就這麼討厭我嗎?你心裡是不是認為跟我在一起很難受!很不爽!對不對!你說啊!你究竟有多討厭我!」
我真的很火,難道她就這麼嫌我煩嗎?這麼討厭我嗎?我越想手就抓得越緊,在她打了我一巴掌時我才稍微冷靜一點。
「對!我討厭你,非常討厭!」她哭著說,看著她流淚以及她說『我討厭你』時,我才意識到自己對寧櫻的感覺。
看著她跑走的背影,我不敢追,真是沒用呢,就算我想安慰她,被一個自己討厭的傢伙安慰,也只會造成反效果吧。
到了聖誕節,她總算肯接我電話了,我跟她約在平常假日找她決鬥的那個公園,今天就是最後一次了,我已經下定決心不會再煩她了,這樣她是否會稍微不討厭我一點。
「如果我贏的話,你就真的不會再來挑戰嗎?」
「是啊,所以你就快去找你的心儀對象。」
「就是你啊。」
「咦?」
「我心儀的對象,就是你,李楓桐。」這時我的腦袋有點轉不過來,甚至懷疑自己聽錯。
「可是……你不是討厭我嗎?」
「是啊,我是討厭你,你每天對我下戰帖,讓我的生活變的不寧靜。」
「既然這樣,那你為什麼……」
「因為我不討厭這樣的生活,雖然不寧靜,但每天都過得很快樂,這也是因為你,再說了,如果我真的討厭你的話,第一次贏的時候就可以要你別再來煩我了,所以,我很討厭你,卻也很喜歡你。」
這應該不是我在做夢,她真的向我告白,我摀著嘴想掩飾自己的喜悅。
「真是,這還是我第一次輸的這麼開心呢。」我伸出手,「雖然我輸了,但我還是要說,葉寧櫻,我喜歡你,請你跟我交往。」
「嗯。」她笑著回握我的手。
2月14日,星期五,天氣晴
「你其實也很喜歡寧靜嘛。」她笑著對我說,會這麼說是因為我常常在那片長滿花的空地小睡片刻。
那天聖誕節過後到現在也已經過了六年一個月又二十天,她現在是一名普通的粉領族,我則是一個小有名氣的小說家,時常為了小說內容跑來這裡找靈感,然後不知不覺睡著,醒來時已經是晚上了,偶爾她會坐在我身旁等我睡醒。
「說吧,有什麼事要在這裡談,而且還是這種晚上時間。」
「別說的這麼冷淡嘛,你自從開始上班後可是很少來這裡的,而且你公司到這裡也有段距離,我才挑晚上的,雖然我們常常只有晚上才在這裡見面。」
「是是,那你究竟有什麼事?」
「也沒什麼,只是想跟你決一勝負而已。」
「決一勝負?好久沒聽到了,那麼今天比什麼?」
「比誰先臉紅。」
「蛤?這什麼……」她話還未說完,我就吻上她的唇。
「你臉紅了,所以我贏了。」
「剛才不算啦,哪有人這樣偷襲的。」
「願賭服輸。」
「知道了,那懲罰是什麼?」
「懲罰是你要聽我三個命令。」
「等等,哪有人這樣的,用懲罰來增加懲罰數量。」
「沒說過不行,是你從沒想到。」
「狡猾的傢伙。」
「那麼,第一個命令,我要葉寧櫻你做我李楓桐的妻子。」
「咦?」她愣了半晌,真是,這種事有必要這麼驚訝嗎?「你這是在向我求婚?」
「不然呢,我們都交往快七年了,說這話應該不遲吧,今天是情人節,用來求婚再適合不過了,要是錯過今天就要等到七月七日了,那我可等不了呢。」
「所以我不能反悔囉。」
「怎能反悔啊,這可是命令耶,而且為什麼要反悔?」
「開玩笑的,第二個命令呢?」
「第二個命令是,直到結婚那天,你都要把這個戴在你的右手中指上。」我從口袋中拿出一枚戒指,將它套到她右手中指上。
「好漂亮的戒指,不過為什麼要戴在右手中指上?」
「因為那表示你已經名花有主了,這樣就不會有人把你搶走,等到結婚那天我再把它戴在你左手無名指上。」
「呵呵,你的佔有慾還真是表露無疑呢。」
「你別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我可是很害怕你被你們公司那群傢伙拐走耶。」
「你想太多了。」這時她拉住我的領子,吻住我的唇,「這是你剛才偷襲我的回禮,醋罈子先生。」
「真是,居然被你反將一軍了。」我搔搔頭笑著,「欸,我可以說第三個命令嗎?」
「悉聽尊便。」
「今晚……就讓我盡情吻你。」說完我再度吻上她。
「討厭的傢伙。」
「卻也是你最愛的人。」
我不討厭你,因為跟你決鬥很有趣。
我很喜歡你,因為跟你在一起很快樂。
無論你是否討厭我都無所謂,我只想在你身邊吸引你的注意,誰叫你是我所愛上的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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