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國務機要費偵結,吳淑珍被依涉嫌貪污及偽造文書起訴!
真是讓人期待晚上的大話新聞的內容,所以我準備好錄音筆,紙筆,
在我看到吐出來之前,我支持了40分鐘,盡量地將當日的發言內容記錄下來!
(前面部分,又重看了重播!更加詳細的紀錄補充!)
PS:鄭先生,不知道你的收視率,有多少是由像我這類極度不認同的觀眾所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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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弘儀開場後,
吳國棟:我將起訴書仔細看過之後,表面上證據看起來四平八穩,
但是深入瞭解之後,我對這份起訴書很不滿意!
首先,頁數才28頁,另加附件發票清單?頁,這麼少,就別跟SoGa案比了!
我認為陳瑞仁辦案的心態有問題,
1.檢察官沒資格說罷免或解職,這是立法院的職責!
2.他挖洞給夫人跳,只有問夫人有沒有收集發票?有沒有怎樣?夫人都答無,
但是他沒有拿掌握的發票證據給夫人看過後,再質問她!
之後,他再去問總統有沒有交代夫人帶收集發票!
結果總統說200-300萬,夫人說1千多萬!
他沒有說明他的辦案細節!
3.未說明未釐清國務費的性質,純當特支費使用!不然怎麼會有一百多元的發票出現?
4.1480萬雖然交給夫人,但是他並未證明之後流向,是否入到私人戶頭!
陳揮文:回應一下吳國棟提的觀點,很重要,但是這是起訴書,不是筆錄,剛剛吳所說的,要閱卷才知道。...從中可以知道總統很保護妻子,一肩扛下來...
鄭弘儀:為何約談總統兩次?既然覺得夫人有涉嫌,為何不再二次約談?
陳揮文:總統約談兩次,夫人原本也要二次約談,是因為夫人兩次都以健康理由婉拒二次偵訊!
鄭弘儀:夫人身體不好,我們都知道,為什麼不能等兩天?說不定夫人有話要說!為什麼?
陳揮文:檢察官原本是可以強制約談的,但是因為南線工作已經證明是造假,夫人即便不二次約談,一樣已經確認。
鄭弘儀:那是否已經證明進入口袋?
陳揮文:像鑽石132萬,這個沒有財產申報,是夫人訂的,夫人送去改尺寸的,店家都有紀錄,揭發說是餽贈的謊言!這是比較清楚的,其他還有陳幸妤等人的發票,大約幾十萬。
吳國棟:觀眾不瞭解,為什麼這麼少的錢會算是貪污?這是因為夫人拿發票給馬永成,之後馬永成再將請領的錢交給夫人!
(開始激動大聲)扁是念法律的,為何對國務費跟夫人認知不一樣,差這麼多,不先兩個人談好,為何他們兩人感情不好?不要說串供,兩夫妻為何不先說好?說明他們把國務費當作特支費? (靠!最好說明特支費就是可以拿來買鑽石自己戴!)一個人說一套,才會被檢察官抓到!!
陳揮文:其實原本是要同時間隔離偵訊,可是夫人沒到,才會時間沒有同時,扁之前說是做外交,後來夫人說錢沒放口袋,其實兩人供詞沒有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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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標題:偵察結果公允? 起訴書說清楚了嗎?
吳國棟:看了起訴書,讓我覺得扁夫妻感情不好,為何會供詞不一?
為何不跟檢察官說明清楚是把國務費當成特支費使用?
鄭弘儀:這證明我說的是對的,我們要尊重司法!
林建隆:既然施明德說過司法已死,那現在就不應接受這個偵察結果!
施明德要道歉,這說明他是選擇性相信司法!
現在高興的人,不是真正公正健康的台灣人!
陳瑞仁如果不訴究的話,就應該全部封存!這樣的起訴書對阿扁不公平,
因為沒有起訴,阿扁現在無法說明!現在阿扁要把真正的機密說出來!!
鐘年晃:尊重陳瑞仁之自由心證,可是我不能接受,因為1480多萬,並未交代流向!
只買鑽石,金額太少,不合比例原則!扁要快出來說明機密用途!
鄭弘儀:可是說出來會死人!
鐘年晃:現在沒辦法,只能給一周到十天,將敵後人員撤走!
扁是當成特支費使用,但是買鑽石的確是不當!
鄭弘儀:買鑽石,就像馬英九一樣,將特支費放到自己口袋,不合理!
陳立宏:從下午得知後,覺得整個人頭昏,真的發生這種事!
1.尊重司法 2.紅衫軍造成社會的對立及鴻溝!
鄭弘儀插話:我們說要尊重司法,告訴觀眾,但司法不光只有檢調,還包括法院!
陳立宏:扁珍錢的確交代不清,我很不願意說,為了民進黨,為了本土政權的延續,
扁快說清楚真正的機密!
陳立宏:我只想說:1.扁不應該自動減薪,少領四千多萬,今天被栽貪一千多萬!
2.扁不應該自認清高,用高標準,自行更改國務費使用規定,現在才自陷困局!
紅軍當初不得裡就不饒人了,現在得理了還得了!
國,親,台聯應該被譴責,現在說要共商國是,這是密室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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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廣告,我轉到民視看頭家來開講,發言的是莊瑞雄(律師):
我看了起訴書,民眾會搞不清楚,我覺得阿扁當初覺得需要為了保密,才會前後說法不一,
才會被認定為說謊!
我對起訴書失望,對總統批評影射太過份,何謂詐領?檢察官也沒說明金錢流向?
(這些人都故意不去看買鑽石等等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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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大話新聞。
陳昭姿(北社):先宣讀北社發言:
1.....紅衫軍要道歉
2.起訴仍未審判!不過,扁要說清楚!
3.台灣現在外有中共虎視眈眈,內有藍軍作亂,要維持制度,安定,合乎憲法!
我的個人意見是:
1.申請釋憲,為何總統沒有特支費?法界有所謂毒樹果理論,我們要搞清楚根源,
要說清楚,為何總統會沒錢?不得已才要這樣!
2.起訴不等於定罪,檢察官是行政權的行政官,不代表司法,必須等判決,三審三決!
鄭弘儀:我相信扁是將國務費當成特支費,但也不能買鑽石,就像馬不能將特支費放口袋!
扁這樣說不過去,但是馬英九也說不清楚!我們要相同標準!
扁貪污應該下台,馬也應該下台,施明德應該質疑侯寬仁,質疑司法不公!
陳揮文:我要質疑陳昭姿,之前不是說起訴就要下台!
(陳昭姿:我哪有?)
陳揮文:有啊!誰誰誰跟誰當初也是這樣說!不然我們調帶子出來看!
鄭弘儀:綠軍的法治精神值得稱讚!尊重司法!沒有人上街抗議!
(狗屎,現在還有臉出來說阿扁沒罪嗎?)
扁依照法律不用下台,但應負政治責任!但相同標準,馬英九特支費應該下台!
(陳揮文:對!相同標準,等司法結果出來!馬如果偵察結果有貪污就下台!)
吳國棟:扁要想清楚之後出面說明!之前被偵訊,就是沒想清楚,才被檢察官咬死!
他說 的6件機密,結果3件不是機密,2件是,一件說謊!
陳瑞仁是在問過李登輝之後才有心證,顯然這有政治因素在其中!
鐘年晃:反對提罷免案,因為民眾看不到或看不懂起訴書,罷免案會被利用,流於民粹!
應該要彈劾,交由有法律專業素養的大法官認定阿扁是否違法該下台!
陳立宏:有人立刻就手舞足蹈.....看到綠的表現,沒有人上街,所有自認為是主流媒體的,
應該向綠的民眾道歉!那些高收入的深藍的人,現在要尊敬那些深綠的人民!
鄭弘儀:你看,紅衫軍從9/9亂到現在,應該道歉!那些藍軍的貪腐還是存在!
像現在已經有紅衫軍上街到凱道,這是不合法的,馬英九要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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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後回來接觀眾CALL IN
1.天下烏鴉一般黑,國民黨一樣,民進黨也一樣,誰管阿扁下台不下台!
2.阿扁還是應該下台,身為民進黨感到心痛!
3.阿扁不應下台,這是因為媒體一面倒,本來報帳,像我弟在部隊,也是一定要先墊錢再拿發票報帳!所以這是不得已的!
4.阿扁還是應該下台,倒扁可以,但不要反民進黨!
5.阿扁比較老實,發票老實開才會被抓,才1480萬,我不相信阿扁會貪!
6.(這位最酷!)釘的陳立宏等人不敢回應:你們不要牽拖,國務費跟馬英九特支費有一半放到帳戶有什麼關係,陳瑞仁已經把國務費當作特支費在認定,只查需要發票的部分,現在查出來了!不需要發票的那一半,是制度的問題!你們如果覺得馬英九有問題,就去查那要發票的那一半有沒有問題!
陳立宏你別再亂說,你說綠軍很理性,不暴力,不上街,那人家那台紅車是怎麼回事?人家要轉播新聞被阻那又是怎麼回事?不要牽拖!陳揮文,你要加油!你一個人來上這個節目,感覺很孤單,但是只有你比較公正!
7.陳瑞仁為了討好他人,才會這樣,他這種個性該去做律師才適合,他不適合當檢察官!
後面懶得記,轉開 (不過鄭弘儀後來說,剛剛打電話進來的,十個有六個說阿扁不用下台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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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回來大話新聞
鍾年晃:.....一個國家的總統要下台,是值得高興的事嗎?只有仇人才會覺得高興!
陳昭姿:以前威權專政時代,有可能會這樣辦案嗎?....
台聯不算是兄弟.....大家要記得,檢驗是檢驗現在跟過去,但是投票是要投未來!
鄭弘儀:扁是有點不乾淨,現在紅軍的力量更大,總統還能領導國家嗎?
但是如果能藉此反黨產,總統是否該下台?還有更多貪腐要面對,如果用這個交換下台,
不是會更有意義!
陳立宏:興票案 2.4億,吳淑珍一千多萬,也許她不是想貪,只是沒處理好!
鄭弘儀:我還是不相信他貪,一個總統要貪,會貪個一千多萬,我不相信!
我相信他只是把國務費當成特支費,沒辦法,現在被抓到了!不過,在野黨有更多的貪腐....
(狗屎,現在是指被抓到一千多萬,誰知道其他沒抓到的還有多少!?)我就記到這裡,實在是有點想吐!轉台看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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