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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5 23:03:13| 人氣2,496| 回應11 | 上一篇 | 下一篇

給你的道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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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

離開你,已經有三年多。我想,這是徹徹底底忘記你的時候。

聽人說,失戀的傷口一般只需要談戀愛時間的一半就可以復原。分手初期,我不斷用我差勁的數學數算日子,計算哪天可以真正忘記你。以為這樣行得通,豈料,到了那一天,這個時限卻反過來令我更加更加的在乎你。


求阿然失戀復原所需時間:

2.8 年 x 0.5
= 1.4 年

∴阿然的失戀復原期為1.4 年(即 17 個月)。


根據這個失戀程式,跟你談了兩年又十個月戀愛的我,早在年半前該把你拋諸腦後了,為何你對我仍是難以忘懷呢﹖難道在這些年來,討厭的你都愛在夜闌人靜時偷偷地潛入我的心房﹖

本來,忘記是成功的。半年前,我好不容易對你電話號碼的印象漸漸模糊了,卻因為搬家,要翻箱倒篋的把那個遺忘已久的電話翻出來。就在這個偶然的機會下,看到一個舊的來電記錄,我記得這個似曾相識的電話號碼,正是你的。日期寫道: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原來,離你上次打給我的時候,已經那麼久了……

時間一點一滴的流逝,怎麼我一點也察覺不了﹖

這陣子,突如其來,多了好幾個追求者,像是田墾開了就有人爭,跟你追求我的時候一樣。記不了為什麼選你,只知道我不會因此而後悔。其中一個追求者說,我還眷戀著你。真的嗎﹖遲鈍的我倒沒察覺。想著想著,也許真的如他所說,我還活在你的影子下。

還記得那晚在繾綣的星光下,你跟我訴說對未來的憧憬嗎﹖你輕輕的抱著我,把你的計劃娓娓道來。那時你用心打造的計劃裡頭,每一頁每一格都有著我,你恨不得要跟我生死相隨。那次不知道為什麼,我一時意氣,要跟你分手,愛面子的你竟然傻得在人潮擁擠的地鐵月台跪下來,求我,原諒,你。

本來,我們是活在兩個世界的人,風馬牛不相及。你卻感動了我,讓我對我們的未來充滿信心……

我滿以為是個奇蹟。
可惜,到頭來,還是不行。

我想,這是最後一次給你寫信了。你說過,你不想耽誤我,因為你根本不能給我幸福,所以你選擇離開。我用這封最後給你的信記下你與我最美好的片段,隨著這封信的完結,我對你的思念也是時候結束了。無論你能否收到這封信,我知道,你一定會祝福我的。

謝謝你,讓我懂得什麼叫愛情。


願你的病早日康復、生活永遠幸福愉快!


曾經深愛你的,
然 上


P.S. 待我好,請不要給我回信。

台長: 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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緻緻
這是真的嗎?想不到,事隔這麼久,你仍會有這種感受,看到這封信,有點害怕。
我想復原期的算式,可能應是這樣︰
( 2.8 年 X 0.5 ) X 未知數
這個未知數,通常是大於2……
究竟,我們會留戀以前,是因為真的有其價值,還是我們把他的價值放大了呢?
雖然會問這個問題,可是,我和你一樣,都愛執迷不悔的。
2007-01-16 20:55:05
版主回應
是啊,寫完了這封道別信,自己也吃了一驚。
原來我比想像中更掛念他。
至於那個算式,那unknown可按不同人士調較,真有創意。不是嗎﹖分手後,有人會掛念一輩子;亦有人即另結新歡,簡直有天壤之別!
我們會留戀,也許是沒有更好的在眼前。我相信,撥開失戀的陰霾,很快便可見到青天。
2007-01-20 18:59:48
Stephen
願這真的是最後吧,未看這文章前,我寫了一句:
***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展望未來~
***

人總是”愛執迷不悔”的,但希望那只會是短暫的,痛令我們知道什麼是我們著緊/重視的,令我們往後更懂得認清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祝福您.

我願你可以開懷.
2007-01-17 00:33:18
版主回應
就是太清楚自己要些什麼,才不敢去嘗試,怕會錯。
矛盾,就是這個意思。
2007-01-20 19:02:20
mr.ho
說你是感情豐當又不似,說你放不低又不像。

朋友呀,時間對我們來說,是引證著我們人生的點滴,像沙般點滴地聚沙成塔,而這座塔就是人生。但總有一些唯憾的事情在這塔上,但沒有憾事,本人反而覺得不夠完滿。有了不快的事情,才會更加享受和珍惜快樂的事情,還會去尋找快樂的泉源。
站起來呀朋友,不要老是緬懐過去,像你一篇文章說,站高一點,才能放眼看世界和尋找你的快樂泉源。
2007-01-17 11:09:45
版主回應
哈哈,是的,好像「四不像」。
但我相信,擁有複雜的情感,才可稱之為「愛」:愛可帶來快樂、愉悅、興奮、緊張、感動,同時卻換來傷心、失望、憤怒、憎恨、傷害……
謝謝你,給我帶來安慰,也讓我觀照現實的黑暗面。
2007-01-20 19:08:11
屎撈人
一路看你這篇文章,
眼淚一直的留在眼眶,
真的, 沒騙你!
寫得實在好!
感動的一部份原因是因為我也有著差不多的經歷,
看你故事的同時,
也在翻看我的故事。

幸好的是, 我已經把他忘記了.....
我會想, 他不再在我身邊,
是因為上天會安排一個更好的在後面!

相信你也是的,
更好的, 還未到....
只要耐心, 一定等到的!

還有, 什麼也可以計,
唯獨愛情, 是沒有公式的!
2007-01-17 13:33:30
版主回應
謝謝你,
朋友都說,
我寫愛情的感染力很強,
因為我的經歷讓人很易產生共鳴。

每人都認定自己是台上女主角,
事實上,可能相同的故事每天、每分,甚至每秒都在不同的時空發生。

也許,出生——感受愛——失去愛——再感受愛——再失去愛——死亡,不斷反覆的愛與被愛,是人生的歷練,也是永恒不變的公式。至於得到多少,失去多少,便取決於個人的造化了。
2007-01-20 19:23:34
只有一句說話想說:男人沒有一個好東西。
2007-01-17 18:57:40
版主回應
十分認同。
哈哈,想不到身為男人的你,竟然會直認不諱。
真的十分勇敢!
2007-01-17 23:16:08
Stony
我聽說的失戀復原期是這樣計算的:
失戀復原期=談戀愛的時間
但我試過,是不行的。
當你認真學會愛一個人時,
無論她或他離開多久,
直到傷口痊癒,
再投入新戀情,
心裡還是愛著對方的。
2007-01-18 00:28:41
版主回應
我也試過這樣,
但要別人當「愛的替身」,
其實是挺自私的。
2007-02-19 13:49:49
wongwong
回應:「男人沒有一個好東西。」
難道女人又個個都是好東西嗎?
女人與男人何時變成互相埋怨,互不信任的局面?

承諾的變質,是相方面的責任吧!
手握拳頭,只會一無所有。
緣起緣滅,緣盡了,請放過自已吧!
2007-01-19 01:15:56
版主回應
先不要動怒。
讓我modify一下:「其實,人人都不是好東西。」

每個人皆有喜怒憂懼愛憎欲,只是每個人表現的程度不同。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人可以徹底的無私,正如沒有人願意好端端的把自己的眼睛捐給別人一樣。
所以,嚴格來說,人人都不是好東西。

愛情之所以有趣,在於男女間互相磨合:磨合得好,便是上好的玉石;不好的,就變成劣等的貨色。所以無所謂對與不對。
2007-01-20 19:46:34
TONY
原來距上次拜讀站長大作的時間已有一個多月...
網站又靚咗唔少...值得嘉許...
逝者已矣,來者可追...
其實人人都有可取的地方...
正面啲,快樂啲...不用太多的比較...
所得著的也許會更珍貴...更長久...
2007-01-21 20:50:53
版主回應
謝謝你的讚賞。^^
是的,道理是明白的,但說到實行嘛,就不免有點困難。
2007-01-23 19:38:52
jack
想要真正忘記一個妳曾經愛過的人,容易嗎?

來myblog
2007-02-11 21:35:35
版主回應
絕不容易!(對我來說)
而且每次久久也不能痊癒。

所以我真的很不明白為何有些人可以分得那麼快,分得那麼「無痛」。不出數天,便又另結新歡了,真的可以那麼灑脫嗎﹖
2007-02-19 13:57:09
Casber Lu
逝去的愛,真令人覺得痛!
2007-03-21 17:27:08
版主回應
是的,但這才叫人懂得珍惜。
2007-03-23 00:48:23
lovedrin
獻上一首歌王菲的歌,我以前滿愛唱:哎!

執迷不悔

這一次我執著面對 任性地沉醉 我並不在乎

這是錯還是對 就算是深陷 我不顧

一切 就算是執迷 我也執迷不悔

別說我應該放棄 應該睜開眼 我用我的心

去看去感覺 你並不是我 又怎麼能了

解 就算是執迷 就讓我執迷不悔

我不是你們想的如此完美 我承認有時也會辨不清真偽

並非我不願意走出迷堆 只是這一次 這次是自己而不是誰

要我用誰的心去體會 真真切切地感受周圍

就算痛苦 就算是淚 也是屬於我的傷悲

我還能用誰的心去體會 真真切切地感受周圍

就算疲倦 就算是累 也只能執迷不悔


醒醒吧!
2007-04-15 14:30:58
版主回應
謝謝你,這首歌給我的回憶很多。
記得多年前香港的卡拉OK還沒有那麼盛行的時候,我與朋友到酒吧,就在百多人面前,點選過這首《執迷不悔》來唱。台下如雷貫耳的掌聲,真令我有點意外。

謝謝你喚起我這段暫時失落了的記憶。
2007-04-28 11:07:2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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