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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5 12:42:27| 人氣94| 回應1 | 上一篇

十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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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有多久?可以喜歡一個人這麼久嗎?即使這一個人曾經拒絕自己,仍可以堅持下去嗎?我可以..

  小學就喜歡著他,他是大我一屆的學長,因為一起參加了話劇的表演,因為第一次的演出得了獎,又接著要繼續比賽,老師把我們都在午休的時候抓去練習,讓我開始認真的喜歡上他,雖然當時已經有了初戀情人,但還是會忍不住的多看他兩眼。找到機會就靠在他身邊,拚命吸引他注意,他對我很好,總是笑的很開心,又會分一半甜點給我吃,當時就告訴自己,會喜歡這個人好久、好久。早上會因為他,早起趁練習田徑時,跑去看打棒球的他;別的女生要我送情書給他,我也丟出垃圾桶裡,小時候心機就很重。

  後來因為搬家,所以沒有跟著他唸同一個國中,就把這份感情放在最角落
,以為永遠都看不見他了,但仍然會請跟他唸同一個國中的小表哥,幫我看看他好不好,長多高了,多瘦,我表哥常說我瘋了!交男朋友的條件也用他的外型做為標準,追我的沒有175都會被拒絕,沒有他的小眼睛也會被拒絕,簡直是迷戀到不行!

  高中高二一開學,我看見他的身影,我比誰都興奮,我相信這是緣份!於是我寫了情書給他,卻被他狠狠的拒絕了,理由我已經忘了,但我知道我很傷心,連姐姐說我當時真的很挫敗。可是我還是會在教室外的陽台上看著有沒有他的身影,很笨,連手帕交都問我,你又不缺男人,又何必一直單戀這樣的一個男生。因為當時的他,臉上都是豆子、坑坑疤疤、又紅紅的,可能很多女生都會覺得很糟糕吧!可是我就是情人眼裡出西施,他就是帥咩~!

  後來斷斷續續都有在連絡,後來知道他有女朋友,我就不再打給他,告訴自己,愛一個人不一定要對方跟自己在一起才是愛!放在心裡的這份愛,可以淡淡又遠遠的,不造成他的負擔,我開心就好。

  之後有一年的過年,他打來了,他跟他女友分手,聽說分的很難看,對方做了對不起他的事,我聽了,以為大好機會來了!他約我去看電影,我一口就答應。結果!一路上都是嚴肅的話題,看的電影也是亂嚴肅一把的電影!我的手企圖要讓他牽,他老大不但不牽,還躲的遠遠的,讓我難過了一下下,可是後來想想,沒有高二時候這樣挫敗了!因為他正在傷心,也許他的理智也告訴他,不可以因為寂寞而跟我在一起。我想,要放棄了吧!回到台北,重新遇見了現在的男朋友,我追的很辛苦才在一起。過沒有多久,他又出現了,我很酸的告訴他,我有男朋友了,真可惜不能在一起!他錯愕了一下,接著說,祝我幸福!心酸了一下,眼淚擦一擦,告訴自己,有以後.....

















台長: 寄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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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死了
還香氣
2007-06-05 13:34:0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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