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minal critical care,
這是一個很新的觀念。
過往在台灣只有安寧療護(Hospice),常是用來照護癌症末期病人。
給予全人(病人)、全家(家屬)、全程(早期、預防)、全隊(醫療團隊)的照護,是以病人和家屬的需求為主的照護模式。
現今,在阿根廷已經在發展Terminal critical care,這又是什麼?是重症緩和醫療。其主要的想法和觀念和癌末病人的安寧療護沒有什麼太大的差異,只是病人的不同,一個可能是慢性的病人,你已經預知其病情沒有好轉的一天;然而重症病人可能在非常短的時間,有很嚴重的病情變化,要住到加護病房,甚而要馬上面對死亡。
現在家屬面對病人的想法和態度,都和過往有了很大的不同,如果知道病人得的病是不可能好的,需要面對到急救時,多數的家屬都會想『不要讓他痛苦』,所以就會接受醫師給的建議,不要予以急救,因此就會簽署了所謂的DNR(不施實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但相信多數的家屬都會覺得,只要簽了這份同意書醫院就會放棄病人的治療,我們也放棄了我們的親人,這種矛盾的罪惡感是很強烈了,而且不知道這樣的選擇是對的嗎?
WHO(世界衛生組織)對緩和醫療的原則如下:
1、 要重視生命,死亡是一種正常的過程
2、 緩和醫療不加速死亡(不做安樂死),也不延後死亡
3、 提供痛苦和不適症狀的解除
4、 整合病患及家屬身體、心理和靈性層面的照顧
在緩和醫療的目標是:
1、 善終、沒有痛苦和尊嚴
2、 生者無撼,渡過悲傷,展開人生
醫療小組要確切的告知家屬,為什麼要簽DNR,為什麼你們這樣的做是對的。在簽署DNR之後,家屬會擔心醫療的放棄,但又不想讓病人痛苦,在一群家屬裡必定會有想法不一致的人,甚至責怪簽DNR的家屬。現在在重症病房裡(ICU),的確很少關心到家屬的想法和給予支持,如何讓病人善終,如何讓家屬無撼。現今,我們的團隊做的是,如何在最緊急的那一刻,搶救病人的生命。也許只是讓他多活那麼一些時間。
我們都不知道,在這一刻,What can we do?有太多的人都還沒有這樣的觀念,在我們看來覺得,搶救病人只求盡力。但我們怎麼還有立場說盡力了,讓病人腫脹著離開,穿不下原來最心愛的衣服;讓家屬不能接受病人的往生,而痛哭失聲。讓他們一輩子,將死亡的印象放在腦海中,永遠忘不掉。
如果我們早一點對家屬做心理支持,早一點告訴家屬病人之後的病情變化會是什麼,如果我們早一些讓這還活著的人,可以了解可以接受,讓他們對病人的離開,不再有遺憾,不再有痛苦,不再有罪惡;我們再去救活著的人,有什麼不好,有什麼不對。
只是現在大家還沒有這樣的觀念,加上台灣醫療的主導權是在醫生的手裡,今天要對病人執行什麼樣的治療是操控在其手。如果他們不願意接受這樣的想法,的確很也難在重症裡推行這樣的觀念和做法。
在簽署DNR之後,確實不再給予積極的治療(Treatment),但是,是去照顧(care)病人和家屬,去完成他們的想法和需求。如果你和我一樣,體會過家人的死亡,了解醫療在臨終照護這一塊,對病人和家屬做的是多麼少時,你就會期望,有一天,台灣的醫療也可以進步,進步到亡者善終,生者無憾。
我們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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