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高速公路,超速會被罰,開太慢也會被罰,
一名駕駛人在半年前,以時速77公里,行駛在最高限速110公里的國道內側車道,
被警察開了一張五千元罰單,他不服向法院提出異議,
不過法官認為,行駛國道內側車道,時速是有特別規定,還是判決這名龜速駕駛,必須付罰款。
時速77公里算不算龜速,有駕駛人行駛在高速公路內側,
卻吃了一張5000元罰單,究竟他哪裡違規了?
當時他違規的地點在國道一號,北上325公里處,最高限速110公里,最低限速60公里,
內側是超車道,必須維持最高限速110公里左右的速度,
他只開了77公里,被警方取締,認為在龜速前進,只要後方車輛超車過來,很容易發生車禍。
二年前,發生的國道車禍現場,行駛內側龜速的大貨車被撞得稀巴爛,
因為後方小客車要超車,卻來不及反應,撞了上來,
所以駕駛們還是依限速行駛,太快或太慢,都會吃上罰單。
= = = = = = = =
爽啦!還申訴咧!
就是有這種慢速車還要要佔用快車道的人,才會造成塞車
要慢慢開不會開慢車道或走省道不就好了嗎!?
學人家走什麼高速公路!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27/69/29zu6.html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