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信】
我寄了一封恐嚇信。付了一張光碟,我威脅她,不淮報警、不淮聲張........................
信的內容如下:
你的孩子在我手裡!
不淮報警!
不淮聲張!
更不淮告訴293號的女老闆!
有孩子的聲音為証!
有你孩子的照片為據!
限你在她們結婚前!
不淮透露風聲!
否則打入冷宮!
貶為婢女!
切記!切記!
流浪之子 alan
1999.05.13離家後新生
她是我們的死黨、鄰居、好友、我乾女兒的媽。打從我們搬到那個城鎮後,我們就認識了。她剛好嫁過來,又是我的小同鄉,還和我前妻差不多時候大肚子。前妻三天倆頭都在她家耗,鬧的最兇的時候,也都天天在她家呆。
她老公是標準的不能再標準的好好人,我們搬去快一年了我都沒見過他,他天亮就去上班,下班回到家從來不出門,左鄰右舍要見過他的人算不出幾個。以現代語言來說:「百分百的宅男。」
我們太熟了,所以她總人前人後說:我是她白天的老公,她先生才是是她晚上的老公。在她先生面前,我前妻面前都這樣說。
因為:她家的雞毛蒜皮,什麼東東的雜事都是我在幫忙辨理,「會仔」我要先代付錢,她標了會錢也不拿走,就叫我代處理。連送禮都叫我代送,她家辨喜事我還代她老公送她回家,常常還被誤叫「姑丈」。因為我和她老公身材外貌都有一點相似。她娘家的人對我們的熟悉,都幾乎比對她老公還熟。
她女兒和我女兒青梅竹馬,我家是她家,她家是我女兒家。倆個比親姐妹還親暱。我帶兒女出去玩,她女兒也算我的親女兒一份,天涯海角跟著跑。所以我偷錄兒女嘻戲的錄音帶,她女兒也是錄音帶裡的重要主角,更別說她們成長過程中的照片有多少在我手上。
我們常出國去玩,十天八天的,兒女就住她家,我一點也不必坦心,兒女在自家她家倆頭跑,逍遙自在的很,我們出國玩半年,他們也不怕,雖然才讀國小的孩子。
重點是,你信不信?二十年友誼,我從沒有碰過她的手。
前妻鬧的最兇時,天天呆她家,我相信她最清楚發生什麼事。我一直納悶人家是勸合不勸離,她卻從不對我勸合。剛離家時,有一天,她還罵過我:「自己好好過日子,別再當情聖了,對如此自私的女人不值得。」那時我還是沒聽進去。還傻傻匯一千元給她,請她代我買生日蛋糕送前妻。
離家前,我常常想減肥,她總虧我,減到六十五公斤時,請我們全家「長榮桂冠一餐」。七十八公斤的我,一直賺不到那一餐。離家後,不到半年我打電話去向她追討,要那「長榮桂冠的一餐」。她哽咽的說:「她有聽說到,那一餐她會還,要我自己保重。」
最近我終於完成兒女由小到大的成長記錄片,燒成DVD,配上兒女小時嘻戲時的錄音,當背景音樂。我特意多燒一塊寄給她,不用說你也明白,因為她女兒也是裡頭要角之一。
生命中總有些值得記憶的,有些不堪的,有些溫馨的,有些點點滴滴的,累積著人生。
是的!這就是人生!
下午 01:22 2007/12/13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