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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1 23:18:04| 人氣425| 回應8 | 上一篇 | 下一篇

莫須有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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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標題

妳/你喜歡嗎?

尤其是你十幾年的朋友

尤其是你認為他是非常了解你的人

做出一些舉動讓你覺得oh my god

好像不認識的兩人

好像從不溝通的兩人

但尷尬的是你們又認識好久

你生活中曾出現過嗎?

你會怎麼化解呢?

--------------------------------------------

我想

要判罪之前有很多求證方法

最糟糕的是你認為

可能被誤解的那一方表面做的就是他想的

朋友阿

如果你可能是被誤解的一方

你可以接受他人

1.用一些比較不傷人的拐彎抹角法來求證

2.或是直述法,直接了蕩問他

3.或是問也不問就直接判罪

來得到你想要求證的答案

哪種是你(可能被誤解那一方)可以接受的方式?

或你有比較高招的方法來化解

給個意見吧!!

活到老學到老, 這也是終身教育的一種, 是吧!!!

台長: 艾爾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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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 個人分類: 旅人隨想之關懷(主動+被動)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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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子
有一種可能就是這種"誤解"不是偶發事件
讓你的朋友一次又一次的受傷,一次次自我安慰
時間久了,次數多了
他也懶得求證了
試著問問看吧
記得,不是翻舊帳的心情
即使,吵架也是一種溝通
2010-01-12 23:54:08
版主回應
既然受了傷就應該"早點"找藥來擦阿
自我安慰就是你的最佳良藥嗎
懶的求證就便成你的慢性處方ㄚ
換個醫生吧
對你的朋友是不公平的
如果你還當他是朋友
2010-01-13 22:06:17
其石山人
這是我的想法和做法,如果不是嚴重的大事,一般說錯幾句話引起的誤會而產生的氣憤隔閡,冷卻一段時間之後,以放下的心態,在適當的時候 (逢年過節,對方生日等等),如常的打個電話過去,或一起吃個飯,一切如常,過去的就過去了,忘掉、放下,不再去掀鍋。

假如是大事,例如被懷疑盜竊等等,該澄清當然就得去澄清才是。
2010-01-14 04:31:56
版主回應
對於我身邊的人我常直言直語
最怕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認同你說的
放下,相信是智者的作法
2010-01-16 10:47:41
搞怪王子
既然是真的很好的朋友
我就會直接說開吧
因為是朋友~就能溝通
做不成朋友~也就算了
2010-01-14 12:13:39
版主回應
我到覺得你是創意王+點子王
朋友間常因一些小事累積成大事
在我身邊履見不鮮
分寸拿捏真的很重要
又是一門學問
2010-01-16 10:52:01
強森媽媽
如果是在深厚的友誼基礎下
而且非芝麻小事
那麼我會直截了當的溝通
至於溝通後的結果
友誼能否經得起考驗
那就隨緣吧
2010-01-14 14:16:38
版主回應

真的很難懂
有些事我覺得不重要
但卻是別人的罩門
察言觀色
也是一門學問
2010-01-16 10:54:27
博思
既然是真的很好的朋友,應該可以直接說吧,不過,我會以email的方式來表達,一來較婉轉,二來,修飾過後的文字,會讓彼此有多一些省思的時間!
2010-01-20 15:00:25
版主回應
生氣說出的話
格外傷人

氣頭上
話往往不經大腦就迸出來
現在當下我會選擇不談該話題
2010-01-24 23:03:59
風兔子
兔子個性比較直,會採直接問的方式!!!
就是因為認識夠久哩,所以更希望對方能直接聽到我想說的!!!!
2010-01-22 15:12:58
版主回應
如果一方可以冷靜的聆聽的話
我也會選擇此種方式
人會因不懂對方而離開
人也會因太了對方而分開

真是難搞
2010-01-24 23:08:03
文森
我也會採直接的方式
但不會把逼著問
最後還是覺得自己被誤解時
如果是十幾年的好友
就算是莫須有的罪名
我想我 會和他道歉
就讓傷害降到最低
2010-01-29 21:06:13
版主回應
我認同
謝謝建議
2010-02-01 20:47:31
安肚臍
被好友誤解,真的不好受!

真情相詢,坦承面對,也許自己真的無意造成了對方誤解,誠心解釋,說不定友誼因為真情相對而更進一步!

說道這,已經是一陣子之前的事了...後來呢?
2010-02-03 08:33:09
版主回應
let it go
2010-02-11 0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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