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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4 23:11:24| 人氣528|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南韓曹大煥檢察官與陳瑞仁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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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各大報,對於陳瑞仁檢察官是一連串的叫好,不斷地報導他的事蹟。
但也許是因為趕稿壓力,有些報導不免令人覺得奇怪。
例如今天聯合報的其中一段報導:

『....不過鮮為人知的是,他勇於任事、敢於抗壓、積極承擔的辦案態度,也可能與南韓檢察官的強悍有關。
十多年前陳瑞仁猶是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時,曾經與一位南韓檢察官曹大煥同辦公室。當時曹大煥被南韓檢方派來我國交流,在與陳瑞仁同處的那短短一兩個月,兩人深入交換辦案經驗與心得。當時曹大煥告訴陳瑞仁,他曾帶隊衝南韓某國會議員辦公室,親自踢破辦公室的門,還親自拿槍抵住該國會議員:「你被捕了。」

說來還真是耐人尋味,曹大煥因辦案成績斐然,一路晉升到南韓「濟州島」檢察長。而濟州島,正是扁貪腐集團成員之一的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涉賭之處。莫非冥冥中自有安排?』

先詬病一下小的部分。後面那段關於濟州島的部分,也實在蠻無聊的。安排了什麼?哪些冥冥的部分有其巧妙關聯?「過橋」過的很濫很濫。如果我們說一個濫笑話沒有笑點,那這段就是沒有新聞點的贅文了。

重要的部分是,拿曹大煥的執法行為與陳瑞仁的作為相比,很不洽當。因為曹大煥在程序上的瑕疵太多了。
在法治國原則架構下,任何國家權力一旦將要對人民基本權利造成侵害或限制,不能逾越必要之程度,所以我們有刑訴法的制定,節制國家的公權力,避免警察國家的出現。

但是,逮捕一個議員真有必要拿槍抵住他?在必要性的檢驗而言,一個議員有可能像槍擊要犯一樣拿出武器反擊?
更何況是一個待在辦公室的議員,會準備槍枝伺機反擊突圍?
總之,曹大煥對於該國會議員的強制處份實有過當,毫無必要。

而陳瑞仁在這次事件中,即使是就訊陳總統,也有做到起碼的對於一國元首的尊重。這絕非是抱LP或是拍馬屁,毋寧是對於民主國家元首的尊重,以及謹守無罪推定的份際。
雖然個人也很想看到陳瑞仁衝進總統府,拿槍抵著陳水扁走出總統府,且府前有人民等待著這個司法英雄出現而已歡呼迎接他。但那畢竟是類似電影的想像以及對於阿扁之不滿的發洩口語。

最後。本文的作成也許是因為我討厭韓國人進而雞蛋裡挑骨頭。如果有人有這樣質疑,我也是欣然接受。

台長: 極地牧羊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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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bill
引述
他曾帶隊衝南韓某國會議員辦公室,親自踢破辦公室的門,還親自拿槍抵住該國會議員:「你被捕了。」


好像拍電影一樣
太帥了
不過那辦公室的門
品質也太爛了
一踢就破
2006-12-25 09:41:56
極地牧羊童
XD
2006-12-25 15:41:4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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