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鄉,去鄉,進城,離城,大抵是不斷彼此周旋的。設若配合著台灣的都市化歷程,從文化的角度看,「鄉」與「城」亦從來不是相異、隔離,而是互嵌、相連的。
回讀八零年代以降台灣現代劇場,即已充滿「返鄉」氣息,只是,那時的返鄉更屬於島嶼外/內之移動,島內宜以台灣,而非以特定城市定位。島外,譬如吳靜吉返台與蘭陵劇場的創生;譬如鍾明德與他帶回的西方劇場新知,以及完成那本《台灣小劇場運動史》,當然,也包括其所引發的那場後現代劇場論爭;譬如王墨林自築地小劇場歸來,引進報告劇,引介舞踏等工作;譬如陳偉誠、劉若瑀從美國回來後,將葛羅托斯基(Jerzy
Grotowski)表演系統灑落,這一路遍及者眾,蘭陵、草創期的優劇場,往下,在陳明才、金枝演社、身聲劇場、動見体、窮劇場等團身上,皆經受程度不一的衍異。
凡此種種與返鄉相關之實例,同步捲動(各種層次的)主體之流變。那時的返鄉,大抵是自然而然的行為反應,卻培育了現代劇場發展的基因。至今,往後,島外-島內的返鄉亦不可能中止,其反餽的,始終與「不足」有關。不同的是,往日的不足,在於為劇場的個體打開一個又一個慾望的孔洞;今時的不足,卻常受滿溢、爆炸所掩蓋,所切斷。
九零年代,幾個城與鄉拉扯的場景,雖然稍自返鄉之命題溢出,但仍包括,其內更微微的返鄉意義,一時自難以梳理。可至少,此時的返鄉更與「在地」、「社區」密切結合,有其均衡台北中心劇場生態的建構之義:台南市文化基金會與華燈劇團合辦「台南市劇場藝術研習營」(1991)、文建會「社區劇團活動推廣計畫」(1991)、文建會「1999臺灣現代劇場研討會」(1999)。台北與外台北(今日的新北市,反而座落最最邊緣了),是這三個場景共同的主題;最先者,在蘭陵劇坊創作兼掌行政的卓明禁不住台南人吳幸秋、許瑞芳等人從1989年起的請託,兩年後終至南部帶領劇場課程,自此展開他橫跨中、南、東的劇場工作歷程,受其影響之表演團體甚多。
第二個場景,明定「社區」即為「非台北區域」,政策資源連三年的特定投入,及與場景一的時空交疊,雖未必創造第一時間的返鄉潮,即便政策曇花一現,卻很難否定這些事的發生,為下一代培育了返鄉的土壤。與其相關的例子,為幾個轉型為現代舞團的地方舞蹈社,如南部的廖末喜舞蹈劇場、東部的羅德芭蕾舞團等。場景三,同樣有著鄉與城,外台北與台北之間的權力周旋,繼首回於台北舉辦的現代劇場研討會後(1996),這一次,外台北劇場人士極力爭取第二回研討會移師南部,主題上亦將現代劇場一分為三:專業劇場、社區劇場、兒童劇場。讀成果集幾篇觀察文章,多認為移師南部具有另一種意義。我以為更重要的是,那次研討會非僅研討而已,展覽、演出,以及成果集上的〈台南小劇場運動的萌發(1989-1998)〉及附錄〈台南小劇場活動紀事年表(1989-1998)〉的共場展示,同等重要。這些非常南部在地的展示,一樣化為返鄉土壤的養分,並為日後台南現代劇場發展,奠下論述的基礎。
兩千年後,產業想像於劇場更加顯性,做劇場儼然可以是一門維生的工作。一方面,台北與外台北的觀眾養成、各種資源落差明顯,返鄉求生仍然不易,且無論自願與否,不僅顧慮創作,「創造環境」亦為在地耕耘之必需。從EX-亞洲劇團在苗栗、SHOW影劇團及慢島劇團在桃園、自由劇場在屏東、阮劇團在嘉義、布拉瑞揚B.D.C舞團等例,皆非僅以創作而自滿;阮的劇本農場、草草戲劇節等策畫,業已打出名號;EX-亞洲的十八鄉鎮走演計畫,把戲劇帶到縣民面前;SHOW影劇團以戲劇培力青少年,並以桃園文學、繪本改編為親子戲劇。這些事不以大取勝,而以持續為最難。
另,2007年原舞者自台北移遷花蓮壽豐池南,堪稱要事。就此命題下,此舉間接促成2012年冉而山劇場、Tai身體劇場創立。不消說,兩團的核心人物,光復太巴塱部落的阿道.巴辣夫和卓溪立山部落的瓦旦.督喜,於此之前皆為原舞者要角。隔年,編舞家谷慕特.法拉返鄉,在母親休耕的田上跳出《春之祭》,其後於同一地點開創田園舞蹈音樂祭,持續至今。
想來,姚尚德的默劇出走倒像是有趣的例外,游牧取代農耕,以鄉關何處叩問家在何方,那些出走之處、所遇之人,猶如鏡面映返,內外交織,身心於種種移動中尋找合一。
只是,據現實環境,外台北的文化部門常常落了不只一拍,資源也短缺,住居花蓮的我,每回想起文化局能撥給傑出演藝團隊、年度節目徵選的經費,都巴不得從記憶裡清除。再者,地方始終擺脫不了社團化的藝術環境、雨露均霑的資源分配潛規矩,也讓表演團體很難從地方獲得實際的幫助。藝術資源的區域不均,連帶也形成地方文化環境的滯後性,表演團體若不察,便容易原地踏步。相對的也是,一旦克服這些限制,轉劣為優,確能迅速開創一方天地。
總有一說;藝術家永遠是背鄉、離鄉的。這一句話說的倒進入了精神性的境地,這便有待從各個個案考察、體會,再行統整。而其實,本文的返鄉,亦未必就是一則則「回到家鄉就安身立命了」的和平故事,更可能充滿段義孚式的逃避主義--逃避與創造從來相隨、共生,去鄉與返鄉,不也有可能是同一件事的兩面?
※刊於《PAR表演藝術》279期「藝術返鄉」專題(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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