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很久前寫的文章,貼在某個討論版上。一方面,再幾天也就情人節了,應應景,另一方面,計劃著將「自由」與「限制」之間的關係,再說得清楚一些,就先貼上來了。
文章作了一些小小的修改。實際上原文是將近十年前寫的了,當時跟現在一樣的毛病,文章寫了,不看過,就貼上去,一堆的錯字,然後句子不通,邏輯也不是很順。簡單加減一些字,希望較容易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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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的一早,就去看牙,讓我聯想起夏雨的詩:
愛情
為蛀牙寫的
一首詩﹐很
短
唸給你聽:
「拔掉了還
疼 一種
空
洞的疼。
就是
只是
這樣﹐很
短
彷彿
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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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在網路上,跟一個朋友聊到「後現代」,也聊到了從事歷史研究的心情,一種面對「悲劇」的荒謬感,與超越的的責任。「後現代」如何看歷史,不是我的所長,我不敢開書書,不過,稍後,我竟忘了告訴他一本讓我非常感動的,我覺得可以就是說「後現代歷史寫作」的典範,雖是小說,但我們又如何說那不是另一種不同於學院,卻非常學院的史著呢!那就是馬奎斯(寫百年孤寂的那位),寫的「迷宮中的將軍」,馬氏自已不也說,那是他投注非常大的時間與精力,研究日記、史藉……寫下的「小說」嗎?是的,我相信從「後現代」「反殖民論述」這就是「後現代的歷史寫作」,而如果在我們粗糙的定位了「近代史」之後,想再定位「後現代史學」的話,那我一定會說,是一種「顛覆主流論述的史觀」,看了Foucault的書,一定就有這樣的感覺。
那麼,如何討論夏雨在台灣新詩史中的定位呢?這不是本文的主題,但我們還是可以從「後現代」的角度,試著看看「情人節的歷史」。
其實,說實在的,不只是「情人節的歷史」我不熟,「後現代的史學」更不是我的專長,不過,即然我們已都說了,要勇敢上台,就獻醜了。當然,下頭簡單的示範,試著對「情人節歷史」,作那麼憤世嫉俗的解構,就當是一個情人節一早牙痛,或者是因為一個人過情人節的,傷心地覺得可能邱比特被殺了,而寫寫字,當作是種發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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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怎樣看待情人節之前,我們先看一下,「為什麼愛情會流行」的問題好了。或者說得精確些,是「為什麼愛情會成為一種價值?」這樣的問題?不急著去回答,我們這樣說好了,在過去社會,大多數的文明是「農業社會」、「父權」,也就是男性中心的組成,那麼,我們可以想見的,為扶養一個小孩,成為具有勞動力的,或具社會地位的「投資」,對一般人來說,是非常龐大的,因此,殺嬰,特別是「女嬰」,就成為一個社會的「正常」,從而社會上的性別比例將可期待; 再者,我們又可以想見,那些有權有勢的地主,往往一夫多妻,那麼,我們又可以猜得到,那種「武大郎對潘金蓮」的組合,恐怕也是可以期待的。也就是說,「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既起之生命」,婚姻,對窮苦人家來說,延續後代是最重要的,而對有錢人家來說,卻是進一步攀親附貴、鞏固勢力的機制。愛情,雖然存在,卻是在背叛「婚姻」下的逃亡,在現實的壓力下,愛情只是一種傳說、歌頌,而不是社會生活的主流。
那麼,情人節,或者更重要的愛情,為什麼會「流行」呢?是的,它與中產階級的大量出現有關,是的,它就是一個「近代」的現象。
我們再回頭看看之前許多高手寫下的「情人節歷史」,我們必須再注意到的是,第一,「西班牙」; 第二、「戰爭」; 第三,「宗教在當地社群中的地位」; 第四,中間所的是「婚姻」,卻不一定就是「愛情」。我想,聰明的版友一定已經都想得到我要說什麼了。
對近代史稍有了解的人,就可以想到,
由「中古」到「近代」之間轉換的力量,為什麼是「西班牙」,而不是「非洲的祖魯族」呢?如果「婚姻」會影響戰力,為什麼在之前,不規定「教士不准證婚」,而就在那時候規定呢?之前難道就沒有激烈的戰爭嗎?還是那時候的戰爭形態已然改變?為什麼當時政府的規定,「有能力」推動呢?
首先,在近代轉換過程中,戰爭是由「傭兵」為主體的爭戰,向以「國民兵」為核心的全面性戰爭。在這「國族/國家建構(nation-building/state-building)」的過程中,「國家」逐漸地「有能力」,還有強制的「正當性」。當然,這是一種過程,而也正是因為西班牙作為近代初期的霸權,這「國家/國族建構」尚未十分穩固,所以一方面,必須要以強悍地國家法律,禁止戰士結婚的方式,來提昇戰力。另一方面,卻也因為「國家/國族建構」已然開始發動,所以可以,也被認為正當的是,透過法律的強制,對正在形成的「國民兵」,施以禁婚的要求。
其次,那又為什麼一定是個教士來證婚才行,而不來個法院公證,或私奔就算了?這不只是因為當時的婚姻必須要有教士的證成,宗教對人的社會生活,有相當大的強制力。同時,就Valentine的行徑,我們也可以觀察到幾個重點 :一,如果不是教士,若換成其它身份的人,他們會「殉道」嗎?二,這種「殉道」,事實上正是代表了,國家與教會之間,已經出現了不協調,而這種「政教衝突」,實際上也正是近代最重要的一個面向。
再者,戰爭時期,戰士們有時間享受「愛情」嗎?婚姻的目的是什麼?我想,「答案」就呼之欲出了。St. Valentine不是「愛情」,而是「婚姻」的守護神,或者是「中世紀教會與近代國家」權力鬥爭中的「犧牲者」。從中世紀向近代的轉換之間,歷史中的許多「力」:宗教的力量、傳宗接代的趨力、民族國家的強制力,或者是努力地想要在戰爭中追求勝利,還是霸權對傳播歷史的影響力,這些力量,在特定的歷史情境中,會聚而體現在某個人、某個事件上,而產生了。Valentine 是個英雄,但他的英雄行徑,實際上是有天主教會傳統的,他也不是故意要逞英雄,就只是去做他想做的,他的價值上,會認同去做的,沒有Valentine,會有另一個人出現。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這個出現,仍是天主教教士,仍是在那個時間點上,仍是在西班牙,仍是因為有關戰爭的議題。
而且,仍然,與愛情無關。
愛情成為一種價值,首先,需要給個人更大的空間,否則仍然就由社會制度決定,指腹為婚,還是媒妁之言,或者是權力之間的聯姻,還是為了延續生命,於是「有就好」的組合。愛情之所以可能的前題,是「個人社會中的自由」。但,這只是讓愛情成為可能,還不能讓愛情變為一種價值。大家喜歡討論愛情,對愛情有許多想像,甚至讓愛情變成一種「法西斯」,而且還具有正當性,最重要的還有二個因素 :
第一,「愛情」成為一種社會制度,它被認為與「家庭」的自然性組合,「工作」的社會性機制不同的是,這種愛情的社會機制,提供了種「自願的(與家庭對比)、感性的(與工作對比)想像」,而這種「社會機制」,更與一般的友誼不同的是,它是種完全的信任,無掩飾的親密。也就是說,愛情,這奠基於非常現代之社會制度下,方能普遍的價值,卻可以讓人更接近原始情境的自然與素樸。愛情提供了人在感性上的原鄉,可以說是其它社會機制無法替代的。而且,也正因為現代性的疏離,使得人對於這種「感性的原鄉」,有了更強大的需求 :愛情,很容易,被建構成,解決所有問題的解藥。在愛情中的男女,看到的對方,可能不只是天使,還是救世主。
第二,也正是因為上述的理由,愛情被強烈需要著,而現代資本主義,面對了這樣強大的需要,也就會供給大量有關愛情的符號,甚至,再透過這些符號的催化,進一步擴大需求。以各種的行銷手法,在賣玫瑰花、巧克力,甚至是白色的馬車、加長型的勞斯萊斯,一夜好幾萬的飯店住宿,幾經推波助瀾下,使得我們在情人節的這一天,必須要經過許多的行動,否則就會認為不夠愛對方,對愛情不夠堅持。情人節的當天,應該做的,是大量有關愛情的消費,,而不是找牙醫,看牙痛,因為愛情已經成為一種價值,具有「力量」,而必須成為「習慣」。
不過,從夏宇的詩裡,我們仿佛看到,愛情的力量,好像變得有點輕; 而浪漫的習慣,也已經有點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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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了「情人節」的「歷史真象」,發現我們不過是一群「力量的體現」,與別人創造出來的「習慣」,那我們該如何呢?當然,還是大聲喊「愛情萬歲」囉 !
註:附圖是比較漂亮的St.Valentine 有關的圖片,只是臉孔不清楚。不過,反正愛情,本來就不會,也不能看得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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