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說二。
人說一是一,說二是二。
給點變化,給點空間,不要總是原則。
很累。
人不要活得太累,因為你就只走這麼一遭。
人又說了,只走這麼一遭,為什麼不說一是一,走得認真點?
死過了就知道,凡事別太愛去計較。
沒死過的要怎麼知道,那失去過了就知道。
我喜歡一群人,盯著一個人在憤怒,然後淡淡地回頭,看。
他們後頭,沒有路,只有山、泥、崎嶇,走不回去,
所以他們往前看,所以他們懂得不計較,過了就算。
但,過了。
什麼叫做過了?
還是得要抬起腿,越過。
不能只是在當下嗎,不可以有一下下嗎。
我壓抑著好多年,累積的只是太多的無所謂。
我忍住當下,我不忍住當下。
我不吞下,我踹開那擋在我前面的石塊,然後傷的是我的足,
氣燄一整個消了,我就懂得,抬起腿,跨過。
就真的是再不計較。
但下一次又有不一樣的石塊,我很想、很想很想,
再弄傷一次我的足,因為我知道,這樣我才會真的算了。
而不是盯著石塊,良久,漲著周身的火光,沉默地跨過。
我不會算了,我知道。
只會無所謂,再有下一次,我不會欣喜它的出現,只是默然。
又回到無所謂。
其實我很討厭我的無所謂。
其實我討厭淡。
我一直都沒有說,因為我以為我喜歡我的淡。
可是我忘記了,我的淡是被我逼出來的。
被我的無所謂逼出來的,我逼著自己,忽視火光,跨過。
石塊不斷出現,無所謂。
我只是跨過,無所謂讓我不想去摧毀它。
因為人說弄傷自己的足,石塊也仍屹立不搖,有何意義。
人這麼說,我不這麼說,我不想說。
我真的很想踹倒、踹開。
這才是征服,才是跨越。
我想我是太久沒打架了。
憤怒會懂得怎麼不去控制力道,但打架最著重冷靜,
才懂思考,才知道,哪個位置能造成最大的傷害。
我想我是太久沒讓腦袋裡的人物們活動筋骨了。
來吧。
該出拳了。
該是,下一片天空了。
隨便說點什麼,隨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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