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 看起來很短,過起來很長。 原以為眨眼之瞬便過了,卻在時限將至時,發現才過了這些時間, 這一年半,未到,卻已發生太多事了。 我終於用了腦子在過活,終於稍稍試著在往前走, 終於不再行屍走肉,終於試著扛起責任。 這就是人,身為一個人,必須要做的事。 你可以不管你以外的事,前提,你要先養活自己。 這一年半,未到,卻真的已經發生太多事了。 多到,就算僅剩幾個月,我還是覺得,好長,好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