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生日那年。
生日前兩個月,我失去生命中最重要的她,再也喚不回來。
生日前一個月,我認清了第一個我以愛為名喜歡上的男人,結束傻傻付出。
痛得,好像死過一次。
但20歲生日,我沒死。
我以為我會死。
21歲生日那年。
我想起20歲生日的痛。
我想起她,我多想身邊有她。
我留下生日蠟燭。
不能死,所以繼續活著,重生第一年。
22歲生日,今年。
請不要再祝我生日快樂了,我還沒死。
我真的,一點都不想過生日。
縱使那男人已經離去多時,我也早已忘懷。
但當時只因是在她的痛之後,他的離去猶如落井下石。
破了的心又被踩了一腳,筋肉都碎了,紅血球向外爬出,
沒有規則漫無目的前進,就是,不、想、待、在、這、裡。
可是它們必須待在這裡,心臟才能跳動,我才能活。
因為,我不能死。
在那當頭死了,也沒有任何幫助,去了的她不等我,亡了也見不到她。
每到這個時節,我憶起的不是失去她時的空洞及無能為力,
亦不是他意無反顧地斬斷一切關聯,讓我明白我的愛僅被他利用著。
每到生日那一天,那襲捲而來的,是無法挽回的後悔及愧疚。
原來,那才是,最痛、最痛、最痛的一種情緒。
每過一次生日,就看見那,我告訴自己,凡事都不應該要有的情緒。
後悔之所以被稱為後悔,就是以後才會發生的事。
那麼以後才會發生的事,現在就別想這麼多了,那是以後。
一直以來,我都這麼教訓自己。
就算真的後悔了,也早已來不及,冷靜下來,
想出解決辦法,凡事總有轉圜的餘地。
這件事沒有任何轉圜的餘地。
在我們失散的這些年間,我知道她的離開是為了我。
為了什麼,我不知道,她從來沒說。
我更不知,在這些年間,她是否受過許多委屈,是為了我。
是否她的離開,只為當年那個小女孩,能夠開心長大。
長大不開心,長大是一種很沉重的負擔。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選擇,我選擇改變,才能夠保護沒有人可以依靠的自己。
那時候,是因為憎恨,讓我學習長大。
就在我終於放下恨,她卻回來了。
可是,我再也變不回,當年那個小女孩。
這件事沒有任何轉圜的餘地。
去年此時,濃濃的後悔壓著我,為什麼當時沒有好好向她解釋,
為什麼當時生氣著,她不懂我的改變是為了保護沒有她可以依靠的自己。
我沒辦法,去後悔自己的改變。
已是既定事實,後悔無用。
卻,後悔,沒能求她留下。
卻,後悔,沒給彼此一個機會。
去年此時,我後悔著這些,因為我相信一年半。
今年此時,照例痛哭,因為我好怕、好怕,
甚至已經不敢抱著期待,對於那一年半。
別再祝我生日快樂了,後悔讓我的心情到了那日,就像在作忌一般。
我並不以活著為樂,因為我沒有她。
人不是沒有另外一個人就活不下去。
活得下去,只是沒有了意義。
她就是我的意義。
十年了。
去年我告訴自己,八年九年都等了,再一年半算什麼。
八年九年,一直都沒個期限,我也等了。
但等待可怕的不是沒有期限,而是期限到了,卻等不到。
To yyyr:我知道你想問,但這一篇是屬於我不想說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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