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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1 10:00:00| 人氣4,414|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何賢已逝矣,澳門仍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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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玉鳳

 

 

  澳門的善豐事件,住的人都是苦主,事件從一開始卻像個武林大會。特首領軍,政府部門嘗試用法律工具和政策特事特辦,大社團在協調,起初大家都像武林盟主,輪流上台授封金腰帶。一年半後,不滿問題仍未解決的居民佔領馬路,一切法律工具宣告無效,無法追究責任人,無法協助苦主重建,傳統大社團協調方式也失效,沒有足夠的業主同意統一的前進方案,事件要如何解決,又一輪武林爭鬥,澳門的法律工具捉襟見肘,行政系統處理不了居民最重視的墊支問題,社會協調機制失效,三者先行下擂台。今天下午,同善堂以慈善團體兼業權人的身份宣佈墊支重建,那算是慈善團體加上業權人的社會角色到位,劇情發展出人意表,卻還在現代社會治理方式的合理範疇。到了晚上,之前沒有角色的江門同鄉會殺出,墊支不計回報,澳門正式回歸鄉族社會,靠氏族老大解決問題。擂台上,政府,政策,法律以至傳統社團的角色都不再重要,剩下善慈團體與鄉族競爭或合作;擂台下,澳門的法律社會治理幾近破產,澳門回歸村里治理的最有效方式。苦主也許得救了,澳門卻沒有因此進步,沒有因此完善法律與制度。這,就是澳門問題的真相。  

 

  上面一段文字,是上周同善堂和江門同鄉公佈會以墊支部分重建大廈經費的方式介入善豐事件後,當晚在自己臉書貼出來的感想。有網友看了,認為這段文字是對問題的解決方法作「無謂挑剔」,我回應說:「所有人都希望善豐業主的困擾可以過去,可是,那不代表我們不可以討論,評論解決方案中可見的澳門問題,一個同樣需要解決的問題,如果不是,日後受困擾的,不會只是善豐業主。」網友之後還是希望我只讚頌團體的善行,又指我在「發掘問題」會挑起社會矛盾。

 

  我明白這種意見的出發點,可是,澳門的問題,難說真是大家不發掘,只對團體善行讚好就會消失會嗎?澳門人因為沉默不語而沒有在關鍵時刻指出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問題所受的教訓已經不少了,所以,就是善豐事件現時看似得以解決,苦主最關切的大廈重建問題有了出路,有些問題,我們還是必須要提出的。而且,整個善豐事件隱含的是澳門社會的整體治理問題,事件曾經如何被應對以及將如何解決,對澳門今後的發展都非常重要。

 

何賢預見的,是一個需要有本土認同的法治澳門

 

  有多重要?這要從何賢先生說起。

 

  遲至七十年代出生的澳門人,很少會沒聽過何賢的名字。何賢先生逝世那年,我在讀小三。有天回校,早課時班主任說有一位澳門的偉人──何賢先生逝世了,稍後要全校默哀。跟我們解說了何謂默哀後,學校的廣播響起,請全體師生一同默哀。當天下午我們不用上課,在老師的帶領下全班同學步行到靈堂向何賢先生鞠躬致敬。那時我們其實都不知道何賢是誰,做了什麼,只知道他是老師口中的澳門偉人。我是當記者以後才開始從前輩口中得知何賢曾經有多重要有多大的影響力,像行內流傳的,他的名片只有何賢兩字,一切頭銜和聯絡資料都沒有,因為舊日在澳門,他的名字大得郵差看到了,不用地址也知道郵件該送到哪裡。

 

  何賢在1983年年底離世,他去世前一兩年,曾經接受當時仍在試播的澳廣視葡文台訪問。那個訪問最初不知在什麼時候首播,2004年我為澳廣視二十周年的紀錄片撰稿時,在葡文台播出的澳廣視成立十周年特輯裡找到了訪問的播出片段。何賢當時被問及有什麼對將來的澳門很重要,他回答說:「要令澳門人有本土認同,澳門需要有一個自己的電視台,一個機場和做好法治。」二千年初澳門連負責文化範疇的官員都不知道什麼叫身份認同,何賢卻在八十年代就知道了,而且還具體的明白這種本土文化認同要如何建立。

 

  吊詭的是,何賢明白法治對澳門發展的重要性,但他之所以成為領袖,幾乎都與法治無關。今天大家隨便在網上都可以找到跟他傳記相類的發跡資料,他成就一生功名的幾件大事,幾乎都是在調停與周旋。像1942年初,他以一己之力勸說澳葡政府發行澳門幣,再靠走私的方法,將印鈔需要的紙張從被日軍佔領的香港偷運回澳門,化解了澳門貨幣短缺的金融危機;1943年底,澳門因為日軍封鎖極度缺糧,飢民滿城,何賢又出面與日軍交涉,最後日軍解除封鎖,化解了澳門的糧食危機;1949年,有國民黨軍人逃到澳門,帶進大批武器在市面流通,當中有人殺人搶劫,澳葡政府無力處理,何賢便以高價收購槍械,全部捐給澳門警方,化解了治安危機。1952年發生“關閘事件”,內地封鎖邊界,幾乎釀成中葡一戰,最後何賢受澳督委託率團入粵談判,「向時任中共華南分局書記的葉劍英說明封鎖邊界會苦了澳門同胞,葉劍英答允撤除封鎖,但責成澳葡總督發表謝罪聲明,澳督一一照辦,這場“關閘危機”才煙消雲散。」還有,1961年何賢在何鴻燊、霍英東與傅老榕和高可寧之間調停,化解了賭場經營權引致的「江湖爭霸」;1966年的“一二·三”事件,他又是居中協調的最重要人物之一。

 

  可是,澳門需要何賢的那種政治智慧去解決當年社會最重大的問題,是因為當時的澳門處於戰爭邊緣的動盪時期,影響澳門的政治力量有日軍,國共兩黨,葡萄牙政府,還有黑道,那是一個不甚作為的殖民政府無力周旋的,他解決金錢和糧食危機的方法,不是去法院,而是靠個人魅力說服能力再加上走私偷運,所以他的黑白兩道皆通和游刃於中葡日軍之間的政治手腕,在他所處的年代,被視為優點而非污點。所以十年前看到那個訪問,我非常的震撼,他是一位真正高膽遠矚的政治領袖,而且沒有因個人成功經驗而障目,知道澳門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治理需要。從八十年代開始,澳門進入了平穩發展的階段,何賢預見的,不再是靠一個華人代表或一切手段管理的澳門,而是一個需要有本土認同的法治澳門。

 

  要說何賢的故事,是因為這次善豐事件讓人看到,在何賢逝世超過三十年的今天,澳門明明進入了盛世,社會遇到重大問題,卻仍然需要用何賢那一代人甚至更前一代人的方式解決問題。

 

法治無從,政權旁落,如此盛世,如斯澳門

 

  善豐事件一開始,政府反應極度迅速,以跨部門小組處理危機的方式,透過各種臨時補貼及住宿安排解決居民的燃眉之急。那是一個現代政府的應有之義,政府應該在危急而事情又未能有效歸責之時,以緊急之名處理問題。此時,社會出現事件不應該以公幣「埋單」的聲音,政府即時說日後會向責任方追討。那時,大家都知道民事追討需時,緊急津貼可以處理居民的住宿問題卻不能處理以善豐地鋪作為唯一收入的長者業主的生計問題。善豐事件的「特事特辦」既對也錯,對的是事件危急時由社工局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發出津貼,錯的是,沒有預見善豐很可能不是一個特別的單一事件,而且一切法律追討需時,墊支如要有更強的法律理據,政府有必要為善豐以至其鄰近的當時據報也出現樓宇結構的幾棟樓宇,甚至日後的同類事件,成立特殊基金,用法律和政策的方式解決日後可能出現的同類問題。如果政府考慮夠周詳,甚至可以在去年修改《土地法》的時候,加入條文強制日後批出的土地溢價金,需要撥出定額百分比進入特殊基金處理日後的同類問題。而且,如果就事件成立基金,還可以用來處理沒有法例支持的樓宇墊支重建問題。

 

  就是不成立基金,面對居民無法取得百分百業權人同意重建的問題,政府去年就應該重新游說社會接受拖延了多年的《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草案只需要稍加修改,就可以被引用處理善豐事件,當年草案引起爭議,要多少業主同意才能重建本來就是個關鍵問題,善豐事件本來就是個極具說服力的例子,可以說明為何九成以至八成業主同意,有結構問題的樓宇就可以重建,政府不趁這樣的時機推動立法,反而將草案從立法會撤回,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還有,大廈主力結構出現質量問題,在任何地方都是一個嚴肅的歸責問題,政府雖然事後很快即說明經過內部調查,沒有人需要負上行政責任,澳門的《都市建築總規章》也只規定樓宇的「保質期」只有五年,要防止同類事情出現,法律是不是有檢討必要?如果當時善豐問題出現時就開始檢討,一年半後的今天,總會有個大概的草案了吧?

 

  現在回看,不能說政府沒有處理問題,還曾經相當的積極,只是,政府的工作重心,是透過跨部門工作小組和社團協助與居民協調,過程中整個社會都看到有我們的法律和制度工具根本無法承載這樣一個將會曠日持久的問題,政府卻沒有從法制建設和改革的方式去處理,最後,我們回歸到殖民地時期華人社會依賴華人善慈團體和鄉紳解決問題的方式,「大佬」出錢擺平,贏盡掌聲,甚至不計回報令居民有放棄法律追討的傾向,事件未進法院已經在庭外九千里得到和解,當苦主都要放棄法律,社會究責無從,責任人「過骨」了,曾經出力的人卻偷偷喊冤,法治無從,政權旁落,如此盛世,如斯澳門,也許不是八十年代的何賢先生曾經想像過的吧!

 

文:原載2014421日《澳門日報》視野版“純屬角度”專欄

圖1:http://photocdn.sohu.com/20111201/Img327483385.jpg

圖2: http://photos-f.ak.fbcdn.net/hphotos-ak-ash3/t1.0-0/c0.80.720.479/s720x720/1899967_626189864116785_1734181511_n.jpg

台長: 小鳳

瓦薩比
經濟比法治走的前,政府走在法治後面,大家步伐差異太大,人均收入差異更大,所以社會出現這種情況。
2014-04-24 07:57:17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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