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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07 03:07:45| 人氣18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考評局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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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會考英文卷二完畢後,我已立刻收到不少人的通知,說試題內有網頁可獲取答案。我第一個想法是:不是吧?你怎麼知道?

 經了解後,發現試題確實有讓人作弊的機會,但是,我卻認為影響不大。而且,考生們只需努力考好每份卷,根本不用理會別人怎樣。

 不過,我並非即是對考評局的試題沒有意見。考評局今次的大意明顯是沒有經過嚴格的核對,把先進科技擱在一旁,是極端愚蠢的行為。試想想,互聯網在香港社會十分普遍,連一部手提電話也附有上網的功能,設計試題的人又怎何把方面輕易忽略?在過往的試題中,從來沒有附上試題網頁,今次為何又無故加上呢?

 而且,在這件事上,考評局發言人說:「本港法例賦予考評局權力,可在毋須知會對方情況下,引用他人文章作為試題。」他們是否說了等於沒說?問題根本不在「你們有否權力引用文章」,而是「你們附上文章網頁讓考生有機會作弊」。即使你們要自我辯護,最可能而有力的答案應是:「考試場地有嚴密監控的措施防止考生作弊。」卻不是說三道四,把焦點貿然移開。雖然,這個答案依然會換上一大輪猛烈的批評。

 所以,考評局實須為自己的錯誤付上責任。

 另一方面,考生們對此題目有極大不滿,我則認為他們的不滿是應恰當地表達,而不應人云亦云。

 無可否認,這試題的設計確實使考生能作弊來得到答案,但是,你們有否想過實際的情況?

 首先,走進廁所後,能否清晰地記下該段長長的網址?然後,還要在看一遍或數遍原本後,把二十多個答案一次過沒錯地寫下來?另外,他們以手機按網址的正常速度來說,至少需要五至六分鐘,加上閱讀文章,要用十多分鐘,那麼,他們損失的時間未必能帶給他們很大的利益。還有,香港縱然是富裕的城市,是否代表考生們每人都有一部可上網的手機?我自問至現今仍沒有足夠資金去購買。

 所以,綜合來說,若真的有考生作弊,我認為不會超過一成。

 此外,考生們的憂慮未必過火了。縱然有其他考生臨場作弊,你們表達了,投訴了便足夠,何須說甚麼心情不穩,擔心至極?這豈不是乘勢作亂嗎?你知道會考是一個月的抗爭,被一份卷的成績,事件去影響你們作戰的心情,絕對是你們不懂考試為何物。若後面的考試因這份卷的醜聞而引致失分,千萬別跟人說是因為作弊事件令你無心應考。這樣不單得不到人同情,更會令很多人斥責你為何不整理心神,安定情緒去考好餘下的科目。

 無論如何,考評局的錯是難以狡辯,但是,我卻認為事情被傳媒誇大了,而考生的擔憂亦過份了。

 最後,但求在考試後,考評局給人一個令人滿意的解釋,考生亦盡力完成餘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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