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日】
他們忘卻了紀念日,而紀念日也忘記他們。-----------魯迅
在格調高雅,昏黃的光暈下,瀰漫優雅氣息的高級的飯店內。廳內的某一隅,一位溫文儒雅充滿書卷氣的男子,當嘴角揚起一抹微笑時,面頰會綻出一朵的花靨。而那女子有著秀麗的容顏,舉止雍容大方,一抹輕笑,令人添了暖意。從遠處遙望,這笑意綿延不絕的倆人,任誰看都會覺得他們,是沉浸於愛河的天作之合。
但他們卻是一對離異一年多的夫妻,更吊詭的是,他們仍在結婚紀念日,共進晚餐,且地點是他們結婚的飯店。理由就只為這兩人都捨不得放棄,享有優惠折扣的餐券。
那看似幸福恩愛的畫面,實質是爭鋒相對,互不相讓,只想一較高下。唇槍舌戰的鬥嘴中,卻隱約透露出,愛猶存的訊息。
他漫不經心,隨口道,有無能共進晚餐的人選,卻洩露他的在乎、在意。
並不是誰先問這問題,就是誰愛的深?在愛情中,女人的耐性,永遠,都比男人多上一些,所以,女人善於不動聲色地等待。
他輕蔑,即便她有對象,也不願給她餐券。她譏笑他的小氣,若是你有合適的人選,我會送給你。
這不是大方與否的口舌之爭,很多時候,我們都明白,女人的口是心非,永遠,比男人高上一截。而男人對他們所在乎的事物,更易顯現他們的不滿、小氣。
他們的無休止的爭論,止於侍者的來到,為他們早已消失的結婚紀念日,拍照留念。
在那小小的四方格,定格的瞬間,他們相依偎,綻放出幸福的笑靨。只是,頃刻的幸福,似乎,於一年前,隨那飄散風中的孩子,消失無踪。
對於突如其來的幸福假象,他們不知所措,只能漠然。那看似深濃的幸福,只是,赤裸地提醒,幸福,早已,飄然遠走,難再覓。
拿著照片的她,對這吊詭的關係,感到憤怒,說以後不要在結婚紀念日見面了。他雙眸含笑,玩味地道,那在離婚紀念日見面好了?
她不加思索,脫口而出,誰要和他一起過白色情人節?
對於她的記得,他笑意滿懷,輕快地揮手再見。
紀念日,是戀人的相愛密碼。
愛的深刻,才會僅有屬於彼此的日子誕生,那裏面蘊藏戀人的深情密碼,沒有任何人能明瞭這日子,對他們為何意義非凡?
相戀一百天的紀念日,相愛一年的紀念日,洋溢幸福的結婚紀念日,迎接新生的孩子誕生日…..。男人不明白,女人的戀愛日記,是用紀念日所堆砌而成,每一天,都可是她的紀念日,點點滴滴,都是她的愛。
物有兩極,有幸福的紀念日,自有悲傷的紀念日。
恩瑚和東鎮在他們相愛的時間內,印下不少屬於他們悲喜的紀念日,那些曾是美好的紀念日,在幸福遠離之際,是否格外的傷感?
所以獨自拿到優惠券的某人,藉著優惠之名,在結婚紀念日再聚首,假裝一如往昔,未曾改變。
人本身就是矛盾的動物,常陷於反覆的悲喜中,所以他們假裝坦然地面對這結婚紀念日,可以對曾在這兒的濃情蜜意,暫時,遺忘。
是他們分離的不夠久,還能記得,執手至老的時分?還是,那些相愛的痕跡,在心底迴蕩不已,無法忘卻。
那互探心意的眼眸,口不對心的回應,是後者吧,所以他們對紀念日,依然知曉,也沒拋開對紀念日的記憶,無論心傷與否,依然清晰。
在台灣的閩南方言中,“離婚”一詞的發音,與“離緣”相似。所以離異,並不是兩個相愛的個體,分開生活,各自一方,而是將緣分,分離。
東鎮和恩瑚雖已離異,但小指上的紅線,仍緊纏他們,讓他們的緣分,切不斷,無法真正地離分,仍無止盡的牽纏。
未完,待續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adob/
2007.01.09 By adob
PS、1、人真得不認老都不行,記性真的越來越不行了,明明昨天才重看第一集,卻幾乎想不起對白,真慘。呃~以這種寫法,看來這第一集可以寫好幾篇以上,媽呀,怎永遠都學不會整合、精簡的本事,汗~
2、魯迅那句是無意間在報紙是看到的,只可是那屬能人等級的作者,用著精簡卻很繁雜的解釋,太過深奧難懂。該說是人失去了時間和回憶的重量,以至於失去了紀念日。
3、下回聊習慣。
*********************************************************************
【96.02.08 寫不出真意的更新】
【習慣,相逢的契機】
陽光明媚的早晨,公車行駛在川流不息的車道上,車上人們的窸窸窣窣,不絕於耳,他緊閉雙眸,將自我隔絕於另一個空間中,是睡意潛,還是心有所感?在行經與他分道揚鑣的妻子上班之處,他推開沉重的眼皮,睜眼遙望,那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腳踏車。
看它依然在原地守候,透露她一切,依然,安好,他,心安,悄然地又閤上眼。
那是一家裝潢窗淨几明的甜圈圈專賣店,是人們在汲忙城市的暫時歇腳處。光線明亮的店內,充滿各式樣的人們,有排遣寂寞的人兒、消磨時間的大媽們,也有飄散蜜香的愛侶。但這些都不及,這一雙引人注目的男女,最初他們總各具一方,總冷言相對,隔桌交談,偶爾,他們會忍不住,拿起飲料,面對面坐著,在彼此的笑意中,暗藏刀鋒,針鋒相對。有時,沉不住氣的他,會憤然起身,遙背相對,像極賭氣的小男孩。這樣的戲碼,幾近天天重覆上演,他們,依然樂此不疲。
只因,他們,習慣,在此地,等候,依然,眷戀的身影。
格局簡單不浮華的酒吧,在昏黃的光暈中,流瀉著溫暖的氣息,令人愜意輕鬆,怡然自得。過往他們四人圍繞著方桌,分享著彼此的幸福、悲傷。 那怕他與她的關係早已生變,他們四人仍在此處,長相聚,把酒言歡,傾吐怨言,一如從前。
即使,這已成傷心地,也埋葬不了,那過往歡笑的幸福。牆上的照片,遺留他們青春的軌跡,見證他們的愛情誓約,藏匿愛情的起落分合。
所以,他們,習慣,在此處,宣布人生重大的決定。
習慣的養成,總在不經易間,一再地重覆,不斷循環的慣性,最終成為無法輕易戒除的習性。
遇到難以解讀之事,他便會站在相關書籍的書櫃前,答案能否想通,是個謎,但至少他有種認真思考的心安。
遇到難以想通之事,她便會撥起電話,假裝成陌人的聲音,在廣播中,向疏離許久的牧師父親詢問,不是想修補父女情,只想宣洩心中的不安,獲得正確的指引。
在每一對戀人中,有一種因愛養成的習慣,飄送思念的香氣。
因深愛對方,無時無刻,總將對方掛於心上,擔憂他的安好,或懸念,是否思念如己般?思念的濃度,在熱戀時分,又香又甜。在離分時刻,又苦又澀,思念的牽纏,更成不與人言的習慣。
習慣,是相愛的痕跡,有時,也成戀人相逢的契機。
在餐桌上,他一向坐在左邊,久而久之,她不自覺地習於右方的位子,幸福的默契,油然而生。
她習慣騎腳踏車上班,依戀如昨的他,總習慣在行經她上班處,凝望,那令他心安的自行車。
她不愛吃甜甜圈,卻總在午休時分,現身於甜甜圈店內,等待,一次又一次的巧遇發生,以交換彼此的生活近況。
與同事聚會時,他與她總會不由自主地來到這間酒吧,更是他們四人永不變的聚會場所。熟悉的空間,在杯光交錯中,閃映過往的回憶,他們,等候,在此飛分的兩人,宣告再度結璃。
因心有所念,存有依戀,無法遺忘的牽纏,習慣,成相逢的契機。
有時,習慣,只是,一個,藉口。
有時,我們,不想,戒除,相戀時所形成的習慣。
只是,不想,抹除,相戀的痕跡。
只是,不想,戒情人。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adob/
2007.02.07 By adob
PS.前後文差距頗大,相隔一個月,實在很難找回當時落筆的心情,只能勉強東補西補,拼湊出一文,將究了,再逼,也沒法,人,果真不能怠惰太久。